1、填写说明: 1、此表适用于我校所有全日制学生、博士后、师资博士后因公出国、港澳台申请(不含外 籍、港澳台籍)。 2、申请人至少应于出国、赴港澳前两个月填写此表,办理报批手续。每表1人,不需另写申 请报告。 3、此表由出国人员本人填写,要求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可打印。 4、报送申请表时需附: (1)邀请信复印件一份(非英文邀请信附翻译件一份); (2)出访时间超过7天(含)以上另附由活动主办方出具的详细日程;如短期访学等主办方 没有提供详细日程,请自己制作一份尽可能详细的日程表; (3)获批参加外单位组团请附组团单位出具的征求意见函、出国(赴港澳)任务通知书原 件及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复印件;
2、 (4)在读研究生附研究生院审批表; (5)学生项目请提供项目协议。 5、表内栏目填写说明: (1)出访时间请根据邀请信合理安排;出访时间请填写出境日期和入境日期; (2)出访国家、地区及城市栏要求填写所有出访和过境国家和地区及城市。我处可按照申 请人填写的出访国家和地区协助办理有关证明文件。 (3)出访活动内容根据出访类别的不同分别要求如下: 国际学术会议:会议名称(原文及中文)、规模及简要内容;申请人提交的论文题目 (中文)、被接受情况;明确注明会议有无“ 两个中国” 、“一中一台”问题,及论文是否涉 及保密内容; 短期访学:访学目的、访学大致安排及预期达到的效果; 合作研究:合作研究的题
3、目、属何种协议;合作伙伴的情况;欲达到的目标等; 联合培养:联合项目简介、计划、大致安排及预期达到的效果; 其它:据实详细填写; (4)经费来源:如使用校内经费(含校内各单位),请详细填写项目名称和项目号,由财 经处或经费管理部门会签; (5)邀请单位名称请填原文及译名。如有多个邀请单位请按次序填写。 北京师范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台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一、申请人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意见 请核实申请人是否为我校全日制学生、博士后、或师资博士后(外籍、港澳台籍不适用此 表),经费落实情况、表中内容是否属实,工作有无妥善安排;若参加会议,须注明论文 是否涉及保密内容及会议是否有涉台问题 签发人及公章:
4、年 月 日 二、相关单位意见 学生工作部(本科生)/ 人才人事处 (博士后) 会签 /(研究生附研究生院审批表,无需在此处会签) 签发人及公章: 年 月 日 财经处会签 签发人及公章: 年 月 日 三、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港澳台办意见 年 月 日 经办人: 收件时间: 备注: 四、校领导审批意见 主管外事校领导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以 下 栏 目 由 申 请 人 本 人 填 写 ( 填表前请仔细阅读表后填写说明) 1、 申 请 人 个 人 情 况 部 分 姓 名 请 核 对 户 口 簿 性 别 出 生 日 期 请 核 对 户 口 簿 年 月 日 出生地 请 核 对 户 口 簿 学工号 联系电
5、话 email 政治面貌 外 语 语 种 水 平 一 般 良 好 熟 练 健 康 状 况 校内所在 单位 出访人 员类别 () () 本科生 硕士生 博士生 在站博士后 师资博士后 (请勾选) 2、 出 访 情 况 部 分 出 访 时 间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共 计 天 ( 月 ) 出 访 活 动 类 别 学 术 会 议 短 期 访 学 合 作 研 究 联 合 培 养 其 它 ( 注 明 ) : 主 要 出 访 国 家 ( 地 区 及 城 市 ) 1 2 3 出 访 路 线 及 停 留 时 间 ( 包 括 过 境 和 转 机 地 点 , 过 境 和 转 机 时 间 以 小 时 计 ) 往返旅费 经费来源 在外费用 出访活动内容 境外邀请单位 通讯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