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自查表 单位全称 组织机构 代码 注册地址 区县 邮政编码 经营地址 区县 邮政编码 单位负责人 单位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单位性质 机关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私营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 其他 用工情况 职工人数合计: 人。其中: 使用劳务派遣员工合计: 人。 本市城镇 户口 本市农村 户口 外省市城 镇户口 外省市农 村户口 人 人 人 人 劳务派遣 公司名称 缴存情况 单位是否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是 否(若选择否,以下内容不需要填写) 单位账户名称 缴存网点 支行 缴存比例基本公积金账号 缴存人数 单位 个人 人 %
2、 % 缴存比例补充公积金账号 缴存人数 单位 个人 人 % % 缴存基数 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按社保缴费基数 按住房公积金缴存 下限 单位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填表说明: 1、单位如实填写并加盖公章后,连同最近一期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通过以下方式提交: (1)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于 2013 年 5 月 31 日前送至所在区县建设银行支行; (2)尚未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于 2013 年 5 月 31 日前寄至市公积金中心(地址: 金陵东路 569 号 17 楼,邮编:200021) 。 2、如发现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与现行规定不相符的,还应提交自查自纠报告和整改 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