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地基买卖出让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 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房屋地基、土地卖 给乙方的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房屋地基的买卖出让期限及出让金 1 甲方买给乙方的房屋地基(含猪牛舍)位于 ,面积 (平方米)亩;甲方另搭配赠送给乙方的菜 园(以下简称土地)其位置详尽为: ;房屋地基的位置详尽为: ;该房屋地基和土地的使 用权为永久、无期的出让、买给乙方。 2 该房屋地基的出让价共计人民币(总金额 元) 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3 该房屋地基和土地
2、在出让、卖给乙方之日起,房屋地基 和土地使用权长期、永久归乙方所有,甲方原有的该房屋地基 和土地使用权自行作废。 4 甲方出让、卖给乙方的房屋地基和土地,该房屋地基 (含猪牛舍)和土地现有的资源、埋葬物、木材等均在买卖、 出让范围内,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按以下方式付款:第一期付人民 币(总金额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剩余款人民币(总金额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等办理房屋修建审批手续后方可付清。 第四条 买受人的权利 1 乙方依法享有该房屋地基和土地的使用、收益的权利, 有权自主组织经营。 2 该房屋地基和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乙方有权依法
3、获 得国家相应的补偿。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屋地基修建审批手 续、水电的开通及相关证明。 4 乙方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该房屋地基和土地的一切 权利。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 损失的:甲方应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2 甲方未协助乙方办理房屋地基修建审批手续及相关手续 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 乙方在使用该房屋地基和土地期间,甲方违反合同、变 更房屋地基和土地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按当前的房屋地基市场 买卖出让价的 2 倍赔偿给乙方。 4 乙方在使用该房屋地基和土地期间,甲方的家庭成员及 亲属不得以任何理由来对该土地和乙方在修建房屋期间及使用 期间进行干涉,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 甲、乙双方如发生房屋地基和土地纠纷,应当协商或调 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经合同当事人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3 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出卖人(甲方)家庭成员: 参加本合同签订的成员: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