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4 北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协 议 书 2 北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协 议 书 甲方: (见习基地) 法定代表人: 单位所在地: 乙方: (见习生) 身份证号码: 为明确见习学生与见习单位的责任与 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 议。 一、见习期限 乙方见习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见习岗位 甲方根据乙方的专业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 部门,从事 工作。 三、甲方义务 1、甲方为乙方落实指导老师或传、帮、带负责人。 2、甲方为乙方负责预付发放市财政提供的每人 900 元/月 的见习补贴,并额外提供 元/月的生活补贴及
2、(其他待遇) 。 3、甲方对乙方进行日常考核,见习期满出具北海市高校毕 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 4、凡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见习毕业生,单位应及时 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5、甲方不得单方提前解除见习协议,本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3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见习规章及其他 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如违反国家法规或企业规章,甲方可根据情 节轻重给与必要的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 终止见习协议。 2、因乙方个人原因造成甲方财产重大损失的,甲方按相关 规定处理。若因乙方原因需要提前解除见习协议,乙方须提前七 天书面通知甲方。终止见习协议材料需
3、报北海市实施高校毕业生 就业见习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劳动保护 1、甲方应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甲方所办理保险 的保险期限应不低于本协议约定的见习期限,平均每月购买意外 伤害保险经费不能少于 15 元。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并根据岗位需要,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六、尚需协商一致的其他问题: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 各执一份,一份报北海市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备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