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目 录 1、“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议程 2、“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主持词 3、学习党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 4、学习党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 行) 5、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 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6、专题资料学习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国农业发展的战略转型 7、党课讲稿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8、党员代表发言提纲 9、“支部主题党日”会议记录 10、“支部主题党日”会议通知 11、签到册 12、“支部主题党日”配图 13、支部委员会议 2 3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议程 1、活动主
2、题: 二、活动议程 1、齐唱国歌 2、重温入党誓词 3、交纳党费 4、诵读党章 5、学习党规、系列讲话和先进典型。 6、主题党课。 7、交流体会专题学习讨论。党员代表谈体会感言。 8、自选动作。 (1) (2) 4 5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主持词 主持人: (2017 年 3 月 6 日) 同志们: 根据市委、区委统一安排,经古驿镇党委同意,我支部定 于今天上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今 天 活 动 的 主 题 是 : 。 本党支部共有党员 名,今天“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 到 名,有 名党员未到,其中 等 名同志因 身体原因行动不便(请假), 同志等 名同志 因事外出无法返回(请假)。 因特
3、殊原因未到会的党员,会后由分管党群的 同志 负责向他们传达此次“支部主题党日”会议精神内容,并通知 他们及时缴纳本月党费。本次缴纳党费明细将通过党务公开栏 进行公布,接受公开监督。 今天活动的议程有八项,下面依次进行。 第一项:齐唱国歌。请全体起立。 第二项:重温入党誓词。由 同志领诵。 入党誓词是共产党员的座右铭,是共产党员的行动指南。 重温入党誓词,牢记入党誓言,就是要让我们不忘自己的承诺, 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都要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一言一行, 时时事事处处,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项:请大家缴纳党费。 此次实到党员 名,共缴纳党费 元。 会后由 同志负责督促未到会的党员及时缴纳党费
4、。 下面,进行第四项:诵读党章。由 同志领诵, 6 章节。 下面,进行第五项:学习党规,学习先进事迹,学习系列 讲话。 请 同志领学 。 下面,进行第六项,支部书记讲党课。 按照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要把专题学习与 讨论结合起来,大家结合今天学习专题,谈一谈体会、说一说 感想,下面进行第七项,专题学习讨论,请大家举手发言。 因为时间关系,其他党员想说的,就留到下次“支部主题 党日”继续交流讨论,大家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或与党支部成 员谈心谈话方式交流,我们随时欢迎。 下面,进行第八项。 1. 2、 请同志们发表意见。 以 上 同 志 发 表 的 意 见 , 我 们 党 支 部 已 经
5、作 了 记 录 , 会 后 我 们 将 认 真 梳 理 吸 收 , 列 入 工 作 安 排 和 整 改 计 划 。 还有没有党员想发表意见的 如果没有此项议程到此结束。如果同志们还有疑问的,会 后欢迎随时与支委相关同志了解情况。 同志们,今天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充实,程序严 谨,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教育性和指导性,今天的活动到此结 7 束,谢谢大家。 党规学习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 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 共产主义觉
6、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 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 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 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 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 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 8 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 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 年满十八
7、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 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 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 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 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 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 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 申请。 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 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 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
8、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 (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 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 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9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 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 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 象的意见。 第十条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 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 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
9、毛泽东 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 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 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 信念。 第十一条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 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 10 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 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 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
10、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 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 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 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 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 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四条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 入党介绍人。 第十五条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 条件、义务和权利; (二)认真了解发
11、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 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11 (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 育帮助。 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 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 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 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 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在听取本人
12、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 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 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 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 12 党。 第十七条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 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 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 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 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八条 接收
13、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 办理。 第十九条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 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 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 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 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13 第二十条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 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 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第二十一条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
14、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 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 题;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 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 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 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 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 讨论和表决。 14 第二十二条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
15、入中 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 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 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 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第二十三条 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 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 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 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第二十四条 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 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
16、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 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 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 15 并向党委汇报。 第二十五条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 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 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 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 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 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 议和表决。 第二十六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
17、党员的决议, 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 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七条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 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二十八条 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为党和人民 利益英勇献身,事迹突出,在一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生 前一贯表现良好并曾向党组织提出过入党要求的人员,可 以追认为党员。 16 追认党员必须严格掌握,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讨论决定 后,经上级党委审查,报省一级党委批准。 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 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18、第三十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 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第三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 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 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 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 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 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 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 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 格。 17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
19、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 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 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 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三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 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 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报上级党委审批。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 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第三十四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 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 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
20、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 布。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三十五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 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 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 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18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 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 准,不予承认。 第三十六条 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 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 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 满之日算起。 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
21、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 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 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 委组织部门保存。 第六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三十八条 各级党委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 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 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市(地、州、盟)、县(市、 区、旗)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 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 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 19 党员队伍结构。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 工作的基层
22、党组织,上级党委应当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 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 第三十九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和 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 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 的查处情况。 第四十条 县以上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重视对组织员 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 作用。 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 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 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 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 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
23、反 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 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 法严肃处理。 第四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式样由中央 20 组织部负责制定,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式样统一印制, 并严格管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细则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 号)同时 废止。 学 习 党 规 - 党规学习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 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
24、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 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 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 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 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 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 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 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
25、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 21 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 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 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 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 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 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 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
26、动纳入国内公 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 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 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 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 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 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八条 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 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 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 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 公务活动开展。
27、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 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 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 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 定执行。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 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条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 22 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 10 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 3 人;超过 10 人的,不得超过接 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
28、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 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 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十一条 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 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 交通管控。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应当按照规定的警卫界限、 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 馆。 第十二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 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 理,单独列示。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 等费用,禁
29、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 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 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本级国内公务接 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 接待住宿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对象在当地 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接待开支标准应当报上一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 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 接待清单。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 有关规定
30、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 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 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 23 企业化管理,推进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建立市场化 的接待费结算机制,降低服务经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逐步 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 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 具和电器。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建立资源 共享机制。 第十六条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 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 专
31、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 特产品等。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 门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 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内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 (三)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四)国内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 (五)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 党政机关各部门应当定期汇总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情况,报同 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第十八条 财政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 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
32、计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 进行审计,并加强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审计监督。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 门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 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 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 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4 第二十一条 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 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推行接
33、待 用车定点服务制度。 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应当依照本规定制定本地区国 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地方各级政府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 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应当参照本规定实行单独管理, 明确标准,控制经费总额,注重实际效益,加强审批管理,强化审 计监督,杜绝奢侈浪费。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 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二十四条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 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6 年 10 月 20 日中 共
34、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 规定同时废止。 25 把好用权“方向盘” 系好廉洁“安全带” 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辽宁、四川等代表团审 议时多次强调,政治生态是检验我们管党治党是否有力的 重要标尺,要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求各级领 导干部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激浊 扬清,扶正祛邪,自觉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履职尽 责、作出贡献。 政治生态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活现状以及政治发展环境的 集中反映,政治生态清正,则党风政风清淳。良好的政治 生态形成党风清淳、政治清明的干事创业“大气候”,党 员干部心里敞亮、劲头十足,甩开膀子真干事、干实事, 党
35、和国家的事业就会发展、百姓就会舒心。反之,政治生 态乌烟瘴气,政治“雾霾”笼罩人心,干部整天琢磨“歪 门邪道”,不问百姓疾苦,难免会劣币逐良币,让群众心 灰意冷。 可以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成效, 政治生态逐步好转,但依旧任重道远:山西系统性塌方式 腐败、辽宁拉票贿选案等问题的严厉查处,表明党中央惩 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同时也为我们敲响警钟, 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这根弦,一刻也不能松。 发现问题不可怕,解决问题才能继续前进。营造风清气 正政治生态,首先要抓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核心,以 26 党章为根本,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 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
36、性和战斗性,真正用好批评和 自我批评这一利器。批评不能只是隔靴搔痒,而是要有实 事求是的态度,真真切切指出问题,如此才能不折不扣解 决问题,筑牢政治生态的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铲除腐败这 个最致命的“污染源”。只有抓紧惩治这一手不放松,清 除毒瘤拔烂树,才能实现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从反腐败 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 形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 不仅给出了“打虎拍蝇”的年度“成绩单”,也修订、实 施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为反腐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制 度基础,始终保持反腐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 其目的是致力于巩固“不敢
37、腐”的氛围,不断净化政治生 态。 “清则正气充盈,清则万众归心。”健康的党内政治生 活配以重拳反腐的力度,汇聚起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 强大正能量,推动形成清廉公正、活力有序的社会政治环 境。 深入学习贯彻七次全会精神 进一步提高信访举报工 作水平 2017 年 03 月 03 日 10:03 27 打印网摘纠错分享推荐微博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战略全局 高度,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 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王岐山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 讲话精神,对今年的纪检工作作出具体部
38、署。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持续深化 “三转”,创新工作方法,全面履职尽责,更好地服务监督执纪问责,以优异工作成绩迎 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做好重点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 要把信访举报工作放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思考和谋划,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 守职责定位,在信访举报受理和办理上体现全面从严。一是提高受理办理工作政治站位。 高度关注、敏锐发现信访举报反映的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和准则条例执行中存在的 问题,为开展有关监督检查提供信息服务。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代表选举、中央“两委” 委员人选考察和省级领导班子换届这个重点,认真排查、及时移送相关信访举报件,加强 对有关情况的梳
39、理汇总,为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保障换届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支持。 二是做好涉及中管干部检举控告的移送和汇总报告工作。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对照 党纪处分条例梳理信访举报,及时分流移送,服务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持和完善重 要情况汇总报告制度,全面梳理涉及中管干部的检举控告情况,按照“六项纪律”分类摘 要,定期向委部主要领导同志报告。三是对基层典型信访问题进行督办。认真排查梳理涉 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信访举报,选择群众反映突出的检举控告进行重点督办, 推动问题妥善解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服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和深化信访举报信息反映工作 要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政策把握能力
40、,认真受理信访举报,把党中央、中央纪委关 注的情况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梳理出来,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信息服 务。一是夯实工作基础。落实分级负责原则,认真做好登记录入和统计工作,逐项录入基 本要素,准确判断违纪问题类型,详细摘录举报内容,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准确。强化 对发生在十八大之后问题的信息收集,对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专项统计,全面收集信 访举报件蕴含的有价值信息。二是聚焦重点人员和重点问题。紧盯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 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盯住违 反政治纪律特别是在党内搞团团伙伙以及政治腐败与经济腐败相互交织的问题、违反换届
41、 纪律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以及与中央巡视工作和国家 监察体制改革相关的问题。三是提高分析质量。准确把握各类分析报告定位和作用,根据 情况变化和领导要求,及时调整分析报告的框架结构和编写重点,形成整体形势分析服务 于领导决策、各地区各部门形势分析服务于研判政治生态、专题分析服务于重点工作开展 的分析报告体系。在坚持以“白描”方式如实客观反映情况的基础上,改进方法,加强研 28 判,把信访表象背后的本质挖掘出来,努力做到有情况、有剖析、有观点,不断提升分析 报告的参考价值。 加强自我监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要以“严格自律的标杆”为目标,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42、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 求锻造信访举报干部队伍。一是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 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自觉抓好学习、增强党性修养,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 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切实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 这个武器,把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过程变成磨砺党性、提高修养的过程。二是从严管理和 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 严。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日常管理,围绕纪律风险较高、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制订有效管 用的防范措施,把信访举报工作相关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三是加强能力建设。着力培养信 访举报干部发现问
43、题能力、分析研判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为干部经 受多种锻炼、施展个人才能创造条件。 党课讲稿 脱贫攻坚 全过程都要精准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十分牵挂困难群众。在 四川团,他指出,“ 脱贫攻坚越往后,难度越大,越要压实 责任、精准施策、过细工作”,“ 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 如何退,全过程都要精准,有的需要下一番绣花功夫”。 在新疆团,他强调,“要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代 表委员们表示,要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更好推进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干部用真心 29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扶贫干部要时 刻葆有一颗为民之心,一份公仆情
44、怀。”甘肃定西岷县禾驮 乡石门村党支部书记石寿芳代表说,群众指望着干部帮扶 脱贫,扶贫干部必须要有公心、有责任心,多办实事。近 年来,石寿芳带领石门村贫困群众发展药材种植产业,让 越来越多的贫困户实现了脱贫梦。 “在脱贫攻坚中,有了好政策、好思路,尤其还要好干 部、好作风。”民革广东省委会副主委程萍委员说,干部要 多沉到一线与贫困户结对子,可以推广单位结对帮扶贫困 村和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全覆盖的方式。扶贫干部既要用 心用情,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又要方法科学得当,因村 因户制定脱贫方案,不断增强脱贫的内生动力。 群众有决心 “总书记说,贫困群众是脱贫致富的主体。脱贫不能是 干部一头热,贫困群众有
45、信心有行动才最重要。”内蒙古库 伦旗库伦镇上勿兰嘎查党支部书记罗海棠代表说,近几年 贫困群众的脱贫积极性很高,在扶贫干部的精准帮扶下, 有的贫困户养牛、办农家乐,还有的成为村里的产业带头 人,大家生活有了奔头,奋斗有了热情。 “有的地方 干部帮着干,农民蹲着看,就是扶贫方式 有问题。”贵州省平坝区高峰镇麻郎村党支部书记刘桥英代 30 表表示,扶贫先扶志,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充分参与才是 实现脱贫致富的关键。她带领贫困群众植树 10 万多株,又 成立合作社发展蔬菜种植,大家的经营意识和市场意识越 来越强,如今很多人开始主动做生意闯市场,“脱贫不等不 靠、致富敢闯敢为”成了共识。 工作更精心 “做好
46、扶贫工作,把准脉、开好方至关重要。” 江西省弋 阳县南岩镇水南村村小组组长黄长林代表表示,制定扶贫 举措要因村施策、因人施策、因地制宜。去年国家启动贫 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县里抓住契机,把 20 余项财政资金纳入整合范围,向贫困村和贫困户精准发 力,努力做到“扶一个、帮一个、成一个” 。 “扶贫实现从 输血式到造血式的转变,离不开政府和 企业的合作。”来自科创控股集团的何俊明代表介绍,在政 府部门的牵线搭桥下,科创集团深入一些贫困村镇,引导 农民种植中药材,发展特色产业,打通销售渠道,农民持 续增收,驶入了脱贫致富的快车道。 “打好脱贫攻坚战,政府部门必须积极作为、主动作为。 ”
47、来自山东滨州市的张光峰代表总结,扶贫工作贵在做好三 个“ 精 ”:识贫要精确,借助信息化平台时时追踪、动态调整; 施策要精准,坚持分类施策,有劳动能力者就好业、无劳 31 动能力者兜好底、有创业项目者支持好等;用人要精心, 既要指路子、交任务、压担子,也重培养、重激励、抓管 理,建立一支作风过硬、战斗力强的扶贫工作队伍。 中共襄阳市襄州区委 “两学一做 ” 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文件 襄州学组办发20175 号 关于扎实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2017 年 3 月份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区)党(工)委,区人武部党委,区委各部委, 区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组(党委),区委各督导组: 为进一步严
48、肃党内组织生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常态化制度化,现提出 2017 年 3 月份六项重点工作,请各 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1、认真开展 3 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各基层党组 织在 3 月 6 日集中开展“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可结合自身工 32 作实际自主确定活动主题。要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基本 载体,完善“三会一课” 等基本制度,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要 提前召开支委会为“支部主题党日” 活动把关定向,认真策划 活动主题,并将当月的主题提前通知党员,认真思考准备。 要增强活动实效,组织党员围绕活动主题完成“8+X”内容, 特别是讲党课、谈体会感言和落实“X”自选动作都要围绕活 动
49、主题来开展。设党小组的支部谈体会感言可以分党小组 进行。 2、全面完成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 据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方案(襄州组通20172 号) 要求,各基层党支部要在 3 月 20 日前完成专题组织生活会 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和班 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具体措施和 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 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要将班子查 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上级党组织 备案。各镇(街、区)、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将专 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情况于 3 月 22 日前报区 委“两学一做”协调办。区委各督导组要在 3 月 30 日前向区 委“两学一做”协调办报督导工作总结报告。 3、结合实际制定 2017 年民主评议党员细则。各镇 (街、区)、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督促指导各基层 支部在 3 月底前完成制定本支部更具体、可操作的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