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机动车 转移 登记 工作 规范 及流程 一、 项目名称、性质 (一) 名称: 机动车 转移 登记 (二) 性质: 行政确认 二、 设 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一) 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二) 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三) 机动车用作抵押的;(四) 机动车报废的。 三、 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四、 审批条件 符合申请材料的机动车 五、 实施对象和范围: 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 六、 申请材料: (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 /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查验表 (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 3)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 5)机动车号牌; ( 6)机动车登记证书; ( 7)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8)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七、 办结时限 2 (一) 法定办结时限: 辖区内转移 1个工作日 ,辖区外转移 3个工作日。 (二) 承诺办结时限: 辖区内转移 1个工作日,辖区外转移 3个工作日。 八、 审批数量 : 不限。 九、 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 桂价费【 2005】 23 号、桂价费【 2008】 3
3、14 号; 汽车机动车反光号牌 100元 /副、挂车反光号牌 50元 /面、三轮汽车反光号牌 40 元 /副、低速载货汽车反光号牌 40 元 /副、摩托车反光号牌 70 元 /面、机动车行驶证 10 元 /套、机动车登记证书 10 元 /本、临时号牌 5 元 /张。 十、 咨询、投诉电话 : 咨询电话: 0778-2283483; 投诉电话 : 0778-2305663 附: 1.行政审批流程图 2.申请书示范文本 3 附 1 机动车转移登记 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辖区外 3 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 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出 申请 查验岗核对车辆识 别代码 对 申请当场 审查
4、并作出处理 作出不予受理决 定 , 并告知向有 关单位申请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 正的全部内容 车 管所办证大厅综合受理窗对材料 进行审核, 1 个工作日 制作行驶牌证、签注登记证书。 办证大厅制证岗通知申请人 领取牌证和登记证书。 材料齐全 , 符合法定形式 , 当场决定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 、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不属于本 部门 职权范围的 4 附 2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 /转入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栏 机动车所有人 姓名 /名称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手机号码 固定电话 代理人 姓名 /名称 手机号码 申请业务事项 申请事项 注册登记 注销登记 转移登记 车辆转入车辆转出 转出至: 省 (自治区、直辖市 ) 市(地、州) 号牌种类 号牌号码 机动车 品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 使用性质 非营运 公路客运 公交客运 出租客运 旅游客运 租赁 教练 接送幼儿 接送小学生 接送中小学生 接送初中生 危险货物运输 货运 消防 救护 工程救险 警用 出租营转非 营转非 机动车所有人及代理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机动车所有人(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