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安市 2016 年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 201445 号)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17 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 20173 号)要求和工作实际,广安市财政局通过公开程序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广安市 2016 年度市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政策背景和目标。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即政府部门为促进社会创新,划拨一定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及产业化、引导单位自主创新,培育和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等。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分为
2、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等不同级别。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创新文化、激发创新活力,推动产业机构调整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施“创业广安”行动,广安市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设立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我市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长潜力大、市场前景广阔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引导企业及单位自主创新研发,培育和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创建高新技术企业,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等。 (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为促进上述 目标的实现,根据各区(市、县)及市级单位项目申报情况,广安市教育科技体育局与广安市财政局共同提出安排 2016 年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 500 万元建议(其中:广安
3、职业技术学院 10 万元、广安市人民医院 15万元、广安市农业局 15 万元、广安友谊中学 5 万元、广安市环境监测站 5 万元、广安区 6 万元、前锋区 13 万元、岳池县 84万元、武胜县 21万元、邻水县 174 万元、华蓥市 149万元、经开区 3万元),报请市政府同意后下达该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广安市创新驱动发展项目补贴。内容主要包括“行业产业研究院”的组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的创建、“取得发明专利,实现新增税金入库”及获得市级科技成果鉴定及科技进步奖的项目进行补贴等。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科技主管部门管理,并制定了广安市市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
4、。 二、评价结果 (一)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评价目的。 按照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类指标,对资金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评价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资金管理的制度机制、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相关建议,为以后年度资金安排和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 据,促进资金使用效益提高。 2.步骤方法。 根据广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7 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广市财绩 2017455号),第三方机构评价组,按照前期准备、自评、现场评价、报告撰写四个阶段,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在收集项目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
5、的基础上,深入到多数项目点,实地查看项目实施情况,收集相关数据资料,通过汇总整理分析,结合项目单位及主管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评价结论,经过复核和交换意见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3. 现场评价抽 样选点情况。 按照广安市财政局统一安排,选取了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华蓥市等 4个县市及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广安市人民医院、广安市农业局 7 个项目点开展现场评价,占项目单位总数约 60%;涉及 2016年度市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 468 万元,占安排补助资金总额的 93%。考虑到每个项目单位包括的具体项目较多,每个项目单位我们又选取 2 个具体项目点作为二次抽样点进行现场检查。
6、(二)绩效评价情况。 总体看,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项目严格审核把关;专项资金到位率高而且及时;满意度较高。项目实施后 达到 了 重大科技 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引导企业及单位自主创新研发,培育和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创建高新技术企业 等效益目标。 项目实施后对推动相关企业组建产业研究院、创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技术研发及推出新产品、增加企业收入及国家税收收入等起到积极作用 。 但项目在资金分配、资金拨付、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及项目资金后续支出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为良好,最后平均总分为 86.94 分。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广安市 2016 年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项
7、目绩效评价评分表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得分 项目单位 指标平均得分 广职院 人民医院 农业局 岳池县 武胜县 邻水县 华蓥市 项目决策( 25 分) 绩效目标 ( 6 分) 目标内容 2 2 2 2 2 2 2 2 2 进度计划 2 0 0 0 0 0 0 0 0 目标匹配 2 2 2 2 2 2 2 2 2 决策依据( 10 分) 政策依据 2 2 2 2 2 2 2 2 2 实施规划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管理制度 2 2 2 2 2 2 0 0 1.43 2 2 2 2 2 2 2 2 2 资金分配( 4 分) 分配方法
8、2 2 2 2 2 2 2 2 2 分配过程 2 2 2 2 2 2 2 2 2 分配结果( 5 分) 审核把关 3 3 3 3 3 3 3 3 3 资金集中 2 1 1 1 1 1 1 1 1 (均衡) 1 1 1 1 1 1 1 1 项目管理( 15 分) 资金到位 (4 分) 分配时效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资金拨付 2 1 1 1 1.2 1.2 1.2 1.2 1.12 资金管理( 3 分) 使用范围 1 1 1 1 1 1 1 1 1 支付依据 1 1 1 1 1 1 1 1 1 开支标准 1 1 1 1 1 1 1 1 1 财务管
9、理( 4 分) 财务制度 2 2 2 2 2 2 2 2 2 会计核算 2 2 2 2 2 2 2 2 2 组织实施( 4 分) 项目调整 1 1 1 1 1 1 1 1 1 投资变更 1 1 1 1 1 1 1 1 1 制度执行 2 2 2 2 2 2 2 2 2 项目绩效(特性指标 60 分) 项目完成( 15 分) 完成数量 3 3 3 3 3 3 3 3 3 完成质量 4 4 4 4 4 4 4 4 4 完成时效 4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完成成本 4 4 4 4 4 4 4 4 4 项目效益( 40 分) 收入、产值(投资)增长率 10 8
10、8 8 8 6 8 8 7.71 社会创新 10 6 6 6 8 8 8 8 7.14 生态环保 10 6 6 6 8 8 8 8 7.14 效益期限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满意度( 5 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5 5 5 5 5 5 5 5 5 合计 100 85.4 85.4 85.4 89.6 87.6 87.6 87.6 86.94 1.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明确。 广安市 2016 年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按照“公开透明、突出重点、引导带动、注重绩效”的原则进行分配,并综合考虑创新驱动发 展工作 重点及引导方向、专项资金规模、专家审查情况等因素,广
11、安市教育科技体育局和 广安市财政局上报广安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下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项目资金主要包括: 1、岳池县及华蓥市 3 户企业组建产业研究院补助资金 90 万元; 2、邻水县、华蓥市 9 户企业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补助资金 185 万元; 3、市级科技成果鉴定及科技进步奖补助资金 148 万元; 4、企业新增发明专利技术,税金新增 100 万元以上项目补助资金 45 万元。项目资金分配符合我市当前创新驱动发展发展现状及重点方向,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绩效目标明确。项目现场点大多数都按 照广安市市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制定了专项资金项目具体管理办法,明确了各项目的实施规
12、模、投资和预期效果等。 2.项目资金到位及时,项目及资金管理较规范。 广安市及各县市财政局均在 2016年 12月底之前将广安市 2016 年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拨付给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均能按照市级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合理分工,在项目组织申报、项目审查、审核批复、项目管理方面严格按有关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3.项目实物量计划目标全部完成,项目实施后达到了 预期效益目标。 ( 1)岳池县、华蓥市 3 户企业分别完成了广安市银杏产业研究院、广安市生物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广安市肉兔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组建工作,为 广安市 相关 产业发展开展共性技术、关键
13、技术研发服务。 ( 2)华蓥市、邻水县 9 户企业成功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促进了企业技术进步,提升了企业竞争力及经济效益 。 ( 3)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华蓥市 8 户企业完成了一项发明专利,并新增入库税金 100万以上项目,提高了企业效益,增加了当地财政收入。 ( 4)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华蓥市 4 个县市及广安职业术学 院、广安市农业局、广安市人民医院等单位共获取市级科技成果鉴定及科技进步奖 32 项,推动了相关技术及理论创新,加快了科技成果的应用及推广。 ( 5)邻水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已开展了创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的相关宣传培训工作,争取成为我市第一个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
14、程试点县。 4.项目满意度高。 7 个现场项目单位共计完成份 44份调查问卷, 总体满意度 较 高。 主要建议:加大创新驱动资金的投入;在新技术引进消化上多做工作;在科技成果的应用上加大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及政策引导;提高项目资金透明度;强化专项资金核算及管理;设 立科研项目立项前的专项资金预算支出等。 三、主要问题 (一)项目资金拨付不够及时。 各县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虽然在 2016 年底均已从财政部门拨付到相关主管部门,但资金拨付到各具体实施项目单位均在 2017 年度完成,资金拨付不够及时。 (二)项目资金分配尚有改善空间。 对 32 项获取市级科技成果鉴定及科技进步奖的项目补贴金
15、额不完全一致,分别为每户 3-10 万元不等;对成功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 9 户企业补贴金额有一家为 25万元,其余均为 20 万元;对完成一项发明专利,并新增入库税金 100 万以上的 8 户企业补 贴金额有一家为 10 万元,其余均为 5万元;相关项目资金补贴标准的确定应进一步细化,项目资金分配应更加透明。 (三)项目进度计划及阶段性目标不明确。 由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资金是一项事后奖补性质资金,各项目均未制定详细实施进度计划及阶段性目标,应改进。 (四)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有待完善。 由于创新驱动资金是事后奖补资金,广安市无资金支出的相关具体办法,奖补资金事后使用容易出现合规性问题,这导致行政事业单位相关项目资金实际支出较少,如广安市人民医院项目资金至今尚未使用,其他单位使用程度均不高。 四、相关建议 (一)项 目实施进度与资金安排、拨付尽量一致。 (二)项目资金分配需进一步完善,提高透明度。 (三)各项目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实施进度计划及阶段性绩效目标,并按计划进度实施。 (四)应完善项目资金使用的具体办法,规范项目资金的支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