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车辆委托维护保养服务协议 甲方:焦作瑞丰纸业有限公司 签定地点:武陟 乙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为保障甲方的正常生产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 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乙 方承包甲方工程车辆维修事宜,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维修范围:甲方公司工程车辆及运输车辆的大、中、小维修。包括发 动机、变速箱、液压系统、 传动系统、启 动机、刹车装置、 电路照明 等一切故障。 二、甲方权力及义务: 1、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交付维修车辆、验收修竣车辆并 接车,在甲方场所内维修的应为乙方提供维修场所和起重设备,方 便乙方维修。 2、甲方有权提供
2、车辆维修时所需的物料等相关备件 (如滤芯、油类 等 ),也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备件。 3、甲方有权对乙方(包括工作量、工作进度、遵守甲方管理制度等) 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维修技术水平和服务 态度较高人员,乙方必须服从。 4、甲方对修复后的车辆应按要求合理使用,如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 修复后车辆故障的,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5、甲方有按约定支付乙方维护费用的义务,如乙方不能出具约定的 结算票据、维修结算清单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6、甲方人员通知乙方维修人员维修车辆,一天通知两次未到者,从 维修费中扣除 100 元,次日通知还未到者扣除 200 元,依次类推。 三、乙方义务
3、: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维修标准和规范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质量要求 维修车辆。 2、若配件由乙方提供,对无配件合格证明或配件有表面瑕疵的,甲 方有权拒绝使用,并要求乙方尽快重新提供配件。维修期限自乙方提 供合格的自备配件之日起开始计算。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由甲方提供的配件。对于不需 要更换的零部件,乙方不得更换。 4、乙方应妥善保管送修车辆及甲方提供的配件。因保管不善造成配 件损伤、毁坏、 丢失的,乙方 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乙方向甲方交付修竣车辆时,应向甲方提供结算票据、维修结算 清单,车辆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 车修理的,乙方还需建立维 修档案并向甲方提供机动车维修
4、竣工出厂合格证。 6、乙方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人员维修车辆。若乙方将车辆交由 第三人维修,应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车辆交由第三 人维修,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使用的维修配件应当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并粘贴配 件经销质保凭证;若甲方自备配件的,乙方应当查验配件产品质量合 格证明和配件经销质保凭证。 8、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所需维修事项,不得因 乙方原因延误车辆维修而影响甲方正常生产,否则,每次从维修费中 扣款 500 元。 9、乙方自备车辆维修所需工具。 10、乙方维修人员在甲方生产经营范围内维修时,必须遵守甲方的厂 规厂纪,
5、如有违反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11、乙方维修车辆时,不得将其它零部件损坏,如有损坏乙方承担所 有赔偿责任,并免费更换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受损坏部件。 12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承担一切自身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四、维修费用及结算支付: 1、乙方维修服务费按照附表中所列标准执行。 2、乙方完成维修事项,经甲方管理部门核实工作量后,每月给甲方 提供正规发票(开具 16%增值税专用发票),每季度到甲方累 计结 算,款项按承兑汇票支付,累计金额少于 5000 元时可以挂账累计 支付。 3、乙方开具正规发票时需同时提供详细备件及工时价格清单。 五、保证事项: 1、若乙方不能及时完成甲方任务,甲方有权
6、雇佣其它人去完成。 2、若乙方违反甲方有关制度,相应的罚款从乙方维修费用中扣除。 3、乙方必须保证维修质量,维修工时费严格按照中标价执行,更换备 件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并保证备件质量。 4、乙方提供的备件三包按国家规定执行。 5、维修车辆后设立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六个月。质量保证期 从维修竣工交付之日起计算,以行驶里程或日期指标先达到者为准。 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可以高于国家三包规定,但不得低于国家三 包规定。 6、在质量保证期内, 车辆因同一故障或者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 能正常使用的,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进行 修理,相应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安全方面: 原料车
7、间负责督促乙方与瑞丰纸业安环部签订安全协议书(具 体内容详见附件),严格履行安全协议,保障正常安全生产。 七、遇到不可抗力、严重自然灾害或国家政策变化,致使合同无法继 续履行的,合同即行终止。 八、违约责任:乙方如果不能及时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 合约定,给甲方造成严重影响的,甲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异议的要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一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如果甲方需要重新招标,则合同期限截止于新的中标合同 签定之日)。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焦作瑞丰纸业有限公司 乙 方: 委托人: 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