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国税发20059 号文件基本规定是:“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 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 3500 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年终奖*税 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 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 3500 元时,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工资) *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除以 12 作为“应纳税所得 额”对应的税率。 这里我们以一个示例进行计算演示: 小王在 2013 年 12 月工资 6000 元,同时领到 201
2、3 年的年终奖 20000 元, 当月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1)当月工资个人所得税=(6000-3500)*10%-105=145 元 2)年终奖个人所得税=20000*10%-105=1895 元 当月个人所得税总额=145+1895=2040 元 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 一、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超过3500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 月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计算时,除以 12 找税率,但计算税额时, 速算扣除数只允许扣除一次。 例一:赵某 2013 年 1 月工资 5000,年终奖 24000,无其它收
3、入。 赵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3500)*3%=45 元 赵某年终奖(24000)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 12 个月,即: 24000/12=2000 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 10%,速算扣除数为 105. 赵某年终奖 24000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0%-105=2295 元。 赵某 2013 年 1 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340 元。 二、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不超过 3500 元,再发放的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 的工资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 额
4、”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以收入额 扣除规定标准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后的数额。 例二:钱某 2013 年 1 月工资 2000,年终奖 24000,无其它收入。 钱某当月工资 2000 元,未超过费用扣除标准 3500 元,不需要缴纳个人所 得税。 钱某 2013 年 1 月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为 3500- 2000=1500 元。 钱某年终奖 24000 元,先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 (1500 元)”,22500 元为应纳税所得额。 22500 除以 12 个月,即:22500/12=1875
5、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 10%,速算扣除数为 105. 钱某年终奖 24000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500)*10%-105=2145 元。 钱某 2013 年 1 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145 元。 三、员工一个年度在两个以上单位工作过,只能按照国税发20059 号文 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年终奖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采用该计税办法的时间和发放单位计算。 该条款的要点是: 1,一个员工 2013 年 1 月发放的年终奖适用了除以 12 找税率的优惠计算政 策,2013 年其它月份就不能再适用了。 2,一个员工一年一次,在两处以
6、上取得年终奖,也只能适用一次。 3,员工即使工作时间不足 12 个月,也可以适用一次。 例三:孙某 2012 年 1-3 月在石油企业工作,2012 年 4-8 月跳槽到电信企 业,2012 年 9 月至今跳槽到房地产企业工作, 如果孙某 2012 年 12 月在房地产企业取得工资 5000,年终奖 24000,其它 无收入,虽然钱某只 2012 年在房地产企业工作 4 个月,但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与例一赵某相同,即当月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45,年终奖部分也是除 12 找税率,应缴纳个税 2295 元。 房地产企业计提年终奖时,计提、发放会计处理同例一。 四、员工同一月份在两个以上单位取
7、得年终奖,可以选择一个单位的一次 性奖金按照国税发20059 号文件优惠办法计算,从另一单位取得的年终奖合 并到当月工资薪金项目缴税。 国税发20059 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 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如果同一个人同月在两个企业都取得了年终一次 性奖金,纳税人在自行申报时,不可以将这两项奖金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享受一次性奖金的政策;对该个人按规定只能享受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优惠算 法。 例四:李某 2013 年 1 月工资 5000,取得本企业发放的年终奖 24000 元, 另取得兼职单位发放的年终奖 6000 元,无其它收入。 李某本企业年终奖(24000
8、)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先将雇员当月内取 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 12 个月,即:24000/12=2000 元, 再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为 10%,速算扣除数为 105. 李某本企业年终奖 24000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0%-105=2295 元。 李某取得的兼职单位发放 6000 元年终奖应合并到李某当月工资薪金中计算 缴纳。如果兼职单位按发放年终奖计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 6000*3%=180 元。 李某在本企业取得工资 5000 元,本企业代扣代缴(5000-3500)*3%-=45 元 个人所得税。 年终汇算清缴,李某工资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 6000-3500)*20%- 555=945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