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德书院学生 综合测评实施方案 ( 试行) 总则 1、在全面贯彻大学生素质教育的指导下,本方案旨在全面推进大学生的各项发展,激励大学生合理规划自己的大学生涯。 2、综合测评的内容根据学校的有关文件以及 明德书院 实际情况制定,着重强调学习的重要性,同时强调综合素质素养的提高,既鼓励集体精神,也肯定个性发展。 3、综合测评程序公平、公开,并通过量化的方式客观评价。 4、综合测评结果作为各项奖学金评定以及四年级综合测评总排名的重要依据。 第一部分综合测评成绩的构成 综合测评成绩主要由“学习成绩”和“德 育成绩”两部分构成: 一、学习成绩( A) 学习成绩通过平均学分绩来衡量,以教务处统一核算的平均
2、学分绩为准。 二、德育成绩( B) 此项内容旨在鼓励大学生积极参加学生工作、社会活动和各项竞赛、在学术上有所创新,德育成绩考核内容包括学生工作、集体活动与获奖、发表论文、学术竞赛、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宿舍卫生、其他减分八个部分。 第二部分综合测评成绩的计算 综合测评总分根据两项内容进行加权计算,学习成绩( A)在综合测评总分中的权重为 85%,德育成绩( B)在综合测评总分中的权重为 15%。计算公式如下: A85% B15% 其中学习成绩( A)按考试分数计算出平均学分绩,根据平均学分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所得名次即为 A 的数值;德育成绩( B)按相应的加分项目和扣分项目进行计算,依据得分在
3、本专业中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所得名次即为 B 的数值。然后依据公式计算出综合测评得分,并按数值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序。 各部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一、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 A) =“平均学分绩在本年级本专业的名次,例如,某学生平均学分绩为 98,在本年级专业排名第一,则 A=“1;某学生平均学分绩为 80,在本年级专业排名第 10,则取 A=“10,依此类推。 其中平均学分绩的计算方法为:所有文化课程以学分加权平均分(详见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该计算方法由教务处统一发布),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平均学分绩 =“ ( aibi ) /ai ai :某门课程的学分 bi :某门课程的成绩 i:课程序数 n:
4、课程数目 课程成绩评定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时,成绩依次按 95分、 85 分、 75 分、 65 分、 0分计算。 注:双学士学位专业成绩不计入平均学分绩的计算; 二、德育成绩 德育成绩考核内容包括 思想品德、 学生工作 、集体活动与获奖、发表论文、学术竞赛、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宿舍卫生、纪律处分八个部分(同上)。各部分内容及计算得分方法如下: (一)学生工作 1、在 书院 学生组织(包括 书 院团委、 共产主义学习实践会 、 学生自管委员会、 学生会、新 媒体 中心)任职的学生干部根据不同职务获得相应加分,分为 3档: 分值 职务 具体人员 3 分 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学生组织主席团成
5、员 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共产主义学习实践会正副会长、学生自管委员会正副主席、学生会正副主席、新媒体中心正副主任 2 分 书院团委、学生组织部长级学生干部;社区营级 学生干部;团支部和班级的第一负责人 书院团委各部正副部长;学生自管委员会各营正副营长;学生会各部正副部长;团支部书记、班长;励志中队队长 1 分 社区、团支部、班级主要学生干部 宿舍长、团支部各委员、副班长、班委 2、在校级学生组织任职的学生干部参照院级学生干部加分办法获得相应加分,分为 3档: 分值 职务 具体人员 3 分 校团委指导的学生组织第一负责人 校团委学生副书记、校学生会主席、共产主义学习实践会总会会长、学生社团联合会主
6、席 2 分 校团委指导学生的主席团成员和校团委常设机构的第一负责人 校团委 各部、团校、素拓中心第一学生负责人;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共产主义学习实践会总会副会长、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 1 分 校团委指导的学生组织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常设机构除第一负责人外的其他学生干部;校团委指导的学生组织的主席团成员 校团委各部、团校、素拓中心主要负责人;共产主义学习实践会总会、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正副部长及以上职务 3、同一学期担任多个职务的,以得分最高的职务记分,不累加。书院 根据学生干部工作情况及学生组织民主测评情况可适当下浮职务分;中途退出者加分不超过该项 50%。学生在 申报该项加分时
7、须 涉及担任明德书院以外的学生干部时营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相应学校各级组织的干部聘任书、任命公示或各组织出具的任职证明等。 4、额外加分:所在 社区、 团支部和班级荣获 社区优秀团、社区优秀营、社区优秀宿舍、 优秀团支部、优秀团日、优秀班集体、优良学风班等荣誉, 社区、 团支部 和班级相关学生干部 可按获奖级别进行额外加分;所在学生组织获优秀学生组织等荣誉, 相关 学生干部可按获奖级别进行额外加分:市级 0.5分,校 级 、 书 院级 0.3 分。同一学生组织或集体获奖级别按最高级别计分,不累加。 5.学生工作加分总分不超 过 5分。 (二)集体活动及获奖 此项内容包括两项内容: 1.个人参与
8、 书院 及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获得相应加分; 2.所在集体获奖,个人获得相应加分: 1.集体活动特指由 书院 及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 书院 包括:体育比赛、时事论坛、 主题教育活动 等,学校包括:深秋歌会、运动会等,参加人员(非观众)每项加 0.5 分;其余由学院安排作为 “ 加分项 ”观众的每次加 0.5分,可累计加分。 2.所在 社区、 团支部和班级荣获 社区优秀团、社区优秀营、社区优秀宿舍、 优秀团支部、优秀团日、优秀班集体、优良学风班等荣誉,除 相关学生干部以 外 的所有成员可按获奖级别进行额外加分;市级及以上 0.3分,校级 0.2分,学院级 0.1 分。同一集体经层层推荐获得不同级别
9、的多个奖项则按照最高奖项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 3.对于大合唱、排舞等需要多次排练的活动,按照排练次数折算比例进行累计加分。 4.参与志愿服务依据志愿时长进行加分,按照志愿时长每小时0.1 分计算,每学期加分上限为 1分。 5.此项目每学期加分上限为 4分。 (三)发表论文 学生发表的学术性文章可根据发表刊物的不同类型和级别申请加分,分为 3 档: 题材 分值 类别 说明 学术 论 文 12 分 核心期刊 主要为以下四种:入选北大 2012 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CSSCI 收录期刊和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 4 分 非核心期刊 公开出版的其他期刊和发行的论文集等 2 分 会议论文集
10、 非公开出版的学术会议论文集 注: 加分范围仅限我 书 院学生为第一作者,或我 校 教师为第一作者并学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 , 成果所属单位应为北京理工大学 。 公开出版是指经国家审定的出版单位出版、能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如公开出版的有书号的图书,公开发行的报纸杂志等。 学生在申报该项加 分时 已经正式发表 须提交证明材料(出版物的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的复印件)。 关于增刊论文发表的补充说明: 若综测加分中有学生论文发表在增刊者,由两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论文质量及增刊水平进行评分,核心期刊增刊打分 0-12分不等,非核心期刊打分 0-4 分不等,学院根据评委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
11、一位计算最终综测加分。学术奖励按增刊论文最终获得的综测加分除以基数(核心期刊 12分,非核心期刊 4分)所得系数乘以对应等级奖励金额决定最终奖励额度。 (四)学术竞赛 1、对于参加世纪杯、挑战杯、学术论坛 等学术科技类竞赛获奖的项目,按照以下分值进行加分: 类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20 分 15 分 10 分 省部级 10 分 8 分 5 分 校级 5 分 3 分 2 分 书院级 2 分 1 分 0.5 分 注: 如果奖项设置等级超过 3 种,则最高等级奖励视为一等奖,第二等视为二等奖,第二等级视为三等奖,第三等级视为下一等级的一等奖进行加分。 如果奖项设置等级低于 3 种,则最
12、高等级奖励视为二等奖,第二等视为三等奖。 同一项目经层层推荐获得不同级别的多个奖项则按照最高奖项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 2、 对于申报后成功立项并结项的项目,如大学生创新计划、课题申报等,按以下分值加分,申请加分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类别 分值 类别 分值 国家级 7 分 校级 3 分 省部级 5 分 院级 1 分 注:学术竞赛加分项目仅限以 明德书院 学生为第一作者身份申请、申报的项目及课题。 (五)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项目必须完成社会实践报告,并通过参与 明德书院 评比答辩,同一项目按获奖最高级别加分,不累加,同一学期多个社会实践项目取前两项所获奖项最高者加分,分数计算在实践报告上交的学期
13、内。集体申报项目按照署名排序参考学术竞赛署名顺 序加分规则给予不同加分,署名顺序参照文后“重要说明”。 类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其他 省部级及以上 4 分 3.5 分 3 分 校级 3 分 2.5 分 2 分 书院级 2 分 1.5 分 1 分 优秀奖、鼓励奖 0.5 分 注: 如果奖项设置等级超过 3 种,则最高等级奖励视为一等奖,第二等视为二等奖,第二等级视为三等奖,第三等级视为下一等级的一等奖进行加分。 如果奖项设置等级低于 3 种,则最高等级奖励视为二等奖,第二等视为三等奖。 同一项目经层层推荐获得不同级别的多个奖项则按照最高奖项进行加分 ,不累计加分。 每学期社会实践不得超过
14、2项,多参加不加分。 (六)文体活动 荣誉加分包括在各类文化、艺术、体育、单科知识竞赛等中获得奖励的个人或集体,按照获奖级别予以加分。 类别 获奖 国家级 2 分 省部级 1.5 分 校级 1 分 院级 0.5 分 注:个人或集体参加同一竞赛项目获不同级别奖项者按照最高奖项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 (七)宿舍卫生 由 书院 根据 学生事务中心 提供的宿舍分数计算出宿舍卫生分数,每学期满分 2 分,分值计算方式如下: 宿舍卫生分每个月宿舍卫生成绩之和( C1 C2 C3 Cn) 月份数( N) 50 注: Cn 为宿舍单月卫生平均分,若 Cn 低于 60 分,则 Cn 按 0 分计算。 (八)其他
15、减分 其他减分项目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受到北京理工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所列的五种纪律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一次性扣除德育成绩20 分。 2、受到 书院 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每次扣 2 分,包括年级大会无故缺席、学期初不按时注册等,以及其它违反学校、学院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同时尚未构成纪律处分的情况。 3、 书院 要求参加的活动,如经验交流会、报告会、讲座活动、集 体自习、所在支部党日团日活动等,按照累计 3次无故缺席扣 1 分处理。 4、寒暑假社会实践立项未结项的项目组长,学期综合测评减 1分;项目组其他成员减 0.5分。 5、大创项目立项未结项的项目组组长,学期综合测评国家级减3 分、北京市级减 2 分、校级减 1 分;项目组其他成员国家级减 2.5分、北京市级减 1.5分、校级减 0.5分。 6、此项扣分数 3分及以上者取消其当学期评奖评优资格。 三、重要说明 1、计算德育成绩时,首先将以上加分项目分数累加求和,扣除减分项目分数,得到最终德育成绩分数,并根据分数由高到低排序 ,得到每位同学德育成绩( B)。 、如涉及到一学年的综合排名,计算方法为两个学期综合测评分数之和: (A185% B115%)+(A285% B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