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某企业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增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提高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属下企业员工。 三、类别: 1、员工奖励分为:表扬、嘉奖两大类。 2、员工惩处分为:警告、记过、免职、留用察看、违纪解除合同五类。在给予各档次 惩处的同时,并一次性减发当期绩效分数。 四、行政人事部门权力: 1、所有员工奖励及惩处事项的审查。 2、汇总所有奖励与惩处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的备案、人事记录,及计发当期绩效奖金。 3、本规定的修订与解释。 五、员工奖励规定: (一)员工日常奖励分下列两类: 1、表扬: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进行的精神奖励。
2、 2、嘉奖:视贡献每次嘉奖奖金为等值人民币 10010000 元。 (二)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表扬或嘉奖: 1、工作勤恳,超质超量完成工作任务,有据可查者; 2、对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论证富有成效者; 3、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富有成效者; 4、灾难、事故面前挺身而出,处置适当者; 5、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6、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7、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8、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9、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期完成者; 10、工作成绩突出,为公司带来丰厚收益者; 11、检举、制止舞弊、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3、使公司免受损害者; 12、生产上有发明创造,在改进工艺设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 纳施行取得显著成绩的。 2 六、员工惩处规定: (一)员工惩处分为记过、免职、留用察看、违纪解除合同或除名五种: 1、记过(每次减发当期绩效分数 2030 分) 2、免职(免去原有职务,减发当期绩效分数 3050 分) 3、留用察看(每月只发基本工资,工资结构未详分者发月度工资的 80%) 4、违纪解除合同(违纪解除,减发当期绩效分数 100 分,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未经允许擅自使用或无证擅自驾驶办公车辆者; 2、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或客户投诉,情节
4、轻微者; 3、谩骂、恐吓、威胁、侮辱同事者; 4、不按程序办事或违反操作规程(生产、工艺、安全)强行作业,尚未引致严重后果 的; 5、下班后不锁办公室、文件柜、抽屉等,致使公司资料、物品失控、丢失者; 6、工作时间内喝酒及酒后上班者; 7、当班时间干私活或于工作场所制作私人物件者; 8、本年度累计旷工 3 日以内者; 9、故意损坏公司或同事财物,造成损失的(需补偿公司或同事财务损失); 10、工作不负责任,互相推诿,出现差错的; 11、工作失职,监察不力,情节较重者; 12、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 2 万元等值或以上的; 13、在尼日利亚中方员工歧视、粗鲁对待当地工人,或动手打当地
5、员工,情节较轻者 (须赔偿对方的相关损失); 14、违章指挥,或同意员工违章作业的,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免职、留用察看处分: 1、本年度累计旷工 4 日以上(含 4 日)者; 2、被客户或员工投诉月累计五次以上,情节严重者; 3、直接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4、工作失职,监察不力,对公司造成较大的经济或声誉损失; 5、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 4 万元或以上的; 6、累计两次或以上记过处分者。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违纪解除合同或开除: 3 1、利用职务之便假公济私,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索取回扣或好处费,蒙骗领导,
6、侵 占公司财物,经查属实的(需退回所有款项、财务,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 事责任); 2、盗窃企业、员工财物,挪用公款,故意毁损公物者; 3、未经公司允许,同时受雇于其它雇主、公司或单位者; 4、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规章制度或工作程序,并造成企业经济或声誉损失者; 5、法律法规被依法拘留、劳教、判刑者; 6、留用察看处分期间仍有违反公司规定行为者; 7、本年度一次旷工连续两天以上,或累计五天以上者; 8、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怠工、蓄意造成停产,影响企业生产、办公秩序的; 9、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导致生产事故或影响企 业生产经营管理秩序,情节较严重; 1
7、0、工作态度恶劣,造成责任事故,使企业声誉受损的; 11、因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受到警告或记过等处分后,再次出现违反企业规章 制度、劳动纪律的; 12、打架、斗殴、侵犯他人,情节较严重的; 13、被治安、行政、刑事拘留的,或被送劳动教养,或被认定负刑事责任的,或有黄、 赌、毒等,或参加非法组织等违法行为的; 14、违反行业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比较严重,影响较坏的; 15、泄露公司机密或虚报事实,危害公司利益者; 16、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 的; 17、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 6 万元等值或以上; 18、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8、七、员工在受到上述奖惩的同时,公司酌情可对员工进行相应的调薪调职。 八、任何一级上级领导或人事行政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或抽查时如发现员工有违反本规 定的行为,都有权要求给该员工下“员工奖惩通知(申报)单”,认真填写(含员工姓名, 违纪事实及所犯条款,本人签名等),所在部门负责人须于三日内签署处理意见,返回人事 部门,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公正无私,如有不实之处,员工可以拒签,并向上级领导 或人事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凡滥用权力,假公济私的管理者将受到严厉处罚,凡无理狡辩、 虚假投诉的员工将从重处罚;违纪处理单的累计将影响到员工的升职、调薪等多个方面。 4 九、各部门认定本部门员工表现或行为符合本规
9、定奖励部分的,应及时填写“奖惩通知 (申报)单报人事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对报表审核无误后依据本规定实施处理,及时上 报领导审批后公布并录入员工人事档案记录,并减发当月绩效考核分数。 十、对员工给予违纪解除合同或除名处分,须由业务管属部门向行政人事部申报,经审 核后报由董事长审批。 十一、对员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为半年至一年。留用察看期间每月只发基本 工资,工资结构未详分者发月度工资的 80%。留用察看期满以后,表现好的,恢复为正式员 工,重新评定工资;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十二、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员工,必要的时候,可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给予员工降 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
10、最多不要超过两级。 十三、对于造成公司损失的员工,根据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应承担的责任,应责令其赔偿 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从员工本人的工资中扣减。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 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具体工作责任划分和承担经济损失金额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工作责任划分原则: 根据在造成损失事件中所起的作用,有关工作责任划分原则如下: 1、直接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损失起 决定性作用的工作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2、主要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自己应参与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 的职责,对造成损失起次要作用的工作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3、直
11、接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其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 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损失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工作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4、重要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其分管或应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 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工作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5、一般领导责任,是指对下属部门或机构存在的重大问题失察或发现后纠正不力,对 造成损失负一定领导责任的工作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二)工作责任划分细则 1、在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 直接责任: (1)岗位职责中明确的或管理程序中明示的具体工作经办人; (2)专项工作的
12、主办人员; (3)违反管理程序盲目批准或下达错误指令造成损失的领导人员。 5 2、在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 主要责任: (1)岗位职责中明确的或管理程序中明示的具体工作协办人; (2)对严重违反管理程序的工作指令未提出质疑的具体工作经办人; (3)专项工作的协办人。 3、在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 直接领导责任: (1)岗位职责中明确的或管理程序中明示的工作人员; (2)承担审批职能的主管领导人员。 4、在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重要领导责 任: (1)岗位职责中明
13、确的或管理程序中明示的参与决策的领导人员; (2)主要责任人的业务直接领导。 (三)损失的等级划分及处罚原则: 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直接责任人的行为有直接关系而造成财产毁损的实际价值。直接经 济损失数额是指事件被查处时为止的实际损失数额。通过公司努力挽回的经济损失部分仍计 算为直接损失,但处罚时可视情节酌情考虑。 十四、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员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十五、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员工进行包庇的人 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等级 经济损失 E(单位:元) 惩处等级 直接 责任 主要 责任 直接领 导责任 重要领 导责
14、任 备 注 一 E2000 无 全额 全额 0 0 由相关责任人视情按比例全额赔偿,不另作考核 二 2000E20000 无 三 20000E40000 记过 四 40000E60000 免职、留用查 看 20% 15% 5% 3% 在当期工资中进行减发,另按 上述第六(一)款处理 五 E60000 解除合同 解除 解除 5% 3% 领导责任人参照上一条款处理 6 十六、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除名处理不得超过五个月,其 他处分不得超过三个月。 十七、附则: (一)奖励与惩处的目的重在教育。在整个实施过程中,要始终贯穿注重思想教育、调 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各
15、部门在办理奖励与惩处的过程中,必须就奖惩的事实为依据,认真调查核实, 特别对被惩处的员工,应开诚布公地进行面谈,核准事实,讲明道理,指明错误,允许本人 申辩,力争做通本人思想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三)在惩处决定公布后,如本人对处罚仍然不服,可在十日内向公司人事行政部门提 出书面申诉。在人事部门未作出改变之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四)员工奖惩通知(申报)单附后。 十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奖惩通知(申报)单 奖惩类型: 奖励 惩处 姓名 工号 部门 岗位 发表人 日期 申报人 日期 奖惩 事实 陈述 时间: 地点: 内容、经过: 发表人: 员工本人签名确认: 7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奖惩 方案 申报人: 年 月 日 直接 主管 签名: 年 月 日 部门 经理 签名: 年 月 日 人事 经理 签名: 年 月 日 公司 领导 签名: 年 月 日 董事长 签名: 年 月 日 注:1、发表人为部门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 2、此表生效后将存入员工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