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永丰县 2017 年八江乡圩堤填塘压浸应急除险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项 目: 永丰县 2017 年八江乡圩堤填塘压浸应急除险工程 招 标 人: 永丰县八江乡圩堤应急整治工程项目部 (章) 法定代表人: 万 勇 (章) 联 系 人: 龚先生 电话: 13970638566 招 标 代 理 : 江西省恒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邓杰 电话: 18870659779 编 制 时 间: 2017 年 12 月 11 日 2 投 标 须 知 第一节 前附表 工程名称 永丰县 2017 年八江乡圩堤填塘压浸应急除险工程 建设地点 永丰县 八江乡 工程项目 批准文件 永水利字 20
2、17 134号 设计单位 工程总投资 约 172.5 万元 工程规模 投资约 172.5 万元 工程取费 类别 四类工程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要求 2018.1.20 开工, 2018.3.20 竣工,工期 60 日历天。 投标单位资 质等级要求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2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建造师证书)。 投 标 保 证金数额 200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招标文件等资料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后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 现场踏勘 时间 自行踏勘 地点
3、 永丰县恩江镇 招标答疑会 1、无记名邮件 ( ) 方式提出疑问 2、提出疑问截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28 日下午 5 时以前; 3、招标人将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网上发布答疑。 投 标 文 件 份 数 技术标正本 壹 份 ;副本 三 份。 商务标正本 壹 份 ;副本 三 份。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受理 单位 江西省恒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 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2018 年 1 月 2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开 标 会 时间 2018 年 1 月 2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地点 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资
4、金来源 上级拨款 资金到 位情 况 到位 其它 投标人交纳资料费 200 元,否则招标人不受理其投标文件。资料费、投标 保证金一并转入指定帐号。 3 第二节 综合说明 一、总 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为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 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2现场施工条件 ( 1)场地拆迁 已拆迁 ( 2)施工用水、电 已接通 ( 3)有关勘探资料 已勘察 ( 4)施工图纸设计和审查、备案情况 已审查 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进行招投标,并得到 永丰县水利局
5、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 (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 2)安全生产许可证。 ( 3)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含临时建造师证书 )及其本人 有效 身份证; “三大员” (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 上岗证。 ( 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 5)
6、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凭证。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3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后审合格后,在投标截止期前,因故需更换法定代表人、4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组织 结构 指注册建造师 、三大员 须书面通知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同意后,报分管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无效,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四)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 30日前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
7、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答 疑 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将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在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答疑。 (六)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 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二)条所
8、述的招标答疑会记录。 (七)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 7 天前,招标 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 将报吉安市水务局备案 。 3补充通知将 在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法律约束作用。 (八)招标文件备案 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招标文件发出前,送市水务局备案 ,备案时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招标人改正。 5 三、投标报价 (九) 投标报价 1、 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报价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
9、风险系 数计入总报价。 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3、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实施其间不调价,因设计变更、政策调整性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等原因除外。 4、 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的原则: 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计算并报工程项目单价和合价。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且 投标报价清单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1)投标报价 书; ( 2)投标书附录; (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4
10、)授权委托书; 表( 1)投标企业概况; 表( 2)参与投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简历表; 表( 3)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 5)“三无”承诺书 ( 6)建造师、三大员押证上岗承诺书; ( 7)参与本工程投标的各种证书、证件的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单6 位公章; ( 8)投标人完整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 2投标人应使用 招标人提供的格式文本 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 (十 一)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资料费 1、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中规定数额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资料费( 20200 元
11、 )一并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 (必须到帐,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不能提交现金。 账户 1: 户 名:永丰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账 号: 3600145401005250082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永丰支行营业部 账户 2: 户 名: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 14-377101040010366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县支行 缴纳时间: 2017 年 月 日上午 10:00 前应到账(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账视为投标单位自动弃权)开标时,投标人的进帐票据(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
12、要求提供者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及资料费进帐票据必须注明投标工程项目名称:“永丰县 2017 年八江乡圩堤填塘压浸应急除险工程”。 2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 7 日内,招标人如数无息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十二)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 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 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和索赔的要求。 2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 于 2017 年 12 月 日在吉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答疑 。 7
13、3招标答疑包括对所有问题的答复,同时报吉安市水务局备案,由招标答疑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人将按本文第(七)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十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 人按本文件第(十)条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投标须知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技术和商务标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
14、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要求每个投标人只递 交一个投标文件密封袋,所有投标文件(含正本和副本)装在密封袋中。 1所有密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2所有密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3所有密封袋密封口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骑缝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十五)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
15、件上 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七)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8 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退还投标人。 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 (十六)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 回其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四)条规定的要求
16、、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报有关监督部门视同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六、开 标 (十七)开标 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注册建造师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注册建造 师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2开标时,招投标监督机构派员到场进行监督。同时邀请出席开标会的单位有 永丰县发改委、县水务局、县财政局等。 3投标人代表 指法定代表人或
17、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未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十八)开标、评标、定标会程序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实行资格后审的项目) ( 1)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 ( 2)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 ( 3)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名单不得介绍); ( 4)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 ( 5)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 6)查验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9 原件;以上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 7) 抽取下浮让利系数( K 值); ( 8) 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的有效性, 开启投标人的
18、商务标,宣布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确定合理最低投标报价( B 值)。 (9)将大于等于合理最低报价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并将前 7 家确定为参加资格评审投标人,报价排序第 8 家以后的投标人退场。 ( 10)招标人查验 报价排序前 7 家 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原件;营业执照原件;“ 三大员”证书原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投标保证金进账凭证原件等; (11)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内容评审投标文件。 ( 12) 评标工作结束 ,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或推荐的中标排序人转入定标阶段。 ( 13)招标人宣布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 ( 14)将中标人或中标排序人在县招投
19、标中心进行公示 3 个工作日,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 15)投标人可在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定标结果。同时等候招标人定标后的中标通知书,未中标的不发未中标通知书。 七、评 标 (十九)评标 1评标工作 招标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七部委令第 12 号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工作在项目分管的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 (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指注册建造师和项目经理、三大员)表格与所附证件在资格
20、后审时不一致的; 无单位盖章并无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0 同一投 标人投标文件中不能出现 2 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有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或违反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未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 2008)强制性条文的;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及法律、法规的其他废标情形。 ( 2)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或者退回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外省进赣投标企业未办理进赣备案手续的; ( 3)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 50 条、第 52 条、第 53 条、第54 条、第 55 条、第 57 条规定的; 有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七部委局令第 30 号第 69 条、第 71 条、第 74 条、第 75 条、第 76 条、第 80 条规定 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非重大偏差的其他偏差均属于细微偏差。 2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进行评标,具体办法详见附件一。 开标约定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开标,并约定排序前 7 家参加评审。 当各投标报价大于招标控制价 0.97( A-T) +T 倍、或小于 0.85( A-T) +T倍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按以下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