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金华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一、总则 (一)前言 为贯彻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促 进金华市区城市声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为相关执法部门的环 境噪声管理工作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 染防治法 、 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 知 (环办大气函20171709 号) 、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 规范 (GB/T 151902014)要求,对金华市区声环境功能区进 行调整。 (二)声环境功能区定义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 ,声环境功能区 分为以下五种类型: 0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 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 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 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 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 4a 类和 2 4b 类两种类型。4a 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 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 、 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 类为铁路干线两侧
3、区域。 (三)环境噪声限值标准 相应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见下表,适用的昼间、夜 间时段分别为:昼间 6:00-22:00,夜间 22:00-6:00。 表 1 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0类 50 40 1类 55 45 2类 60 50 3类 65 55 4a类 70 554类 4b类 70 60 二、区划范围 根据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要求,城市规 划区为中心城区和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西区块(原金西经济 开发区) 、金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原金东经济开发区) ,总面 积共计 383.4 平方公里。由于目前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西区 块
4、和金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尚处于规划开发阶段,将于未来几 年集中进行开发建设,大量区块土地利用性质未明确定义,因 此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西区块和金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暂不 纳入此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中,待区块基本建设成熟,再 进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因此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为金华市中心城区,面积约 3 为 273 平方公里,其中婺城区郭力垅水库、青塘水库及周边防 护绿地等约 31 平方公里区域根据技术导则,不需要进行功能区 划分,因此实际划分面积为 241.775 平方公里。交通干线包括 穿越城区的城市道路(主干路和次干路) 、铁路和高速、快速路 组成的外围道路以及内河航道,城市道路网包括快速路
5、网络和 骨架性主干路网络。 三、区划结果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 4 类功能区 23 个功能片区: 1 类区面积为 45.821 平方公里,占总区划面积的 16.78%, 涵盖 6 个片区; 2 类区面积为 112.877 平方公里,占总区划面积的 41.35%,涵盖 6 个片区; 3 类区面积为 80.755 平方公里,占总区划面积的 29.58%, 涵盖 7 个片区; 4 类区道路总长度 518.43 公里,主要包含中心城区高速、 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内河航道及铁路,共计 104 条道路, 4 个交通服务区站所划 4 类区面积为 2.324 平方公里,占总区划 面积的 0.85%。 1
6、. 1 类 标 准 适 用 区 域 (1)101 片区 东:康杨街金盆街北二环东路玉屏街玉泉东路 环北公园东侧边界 南:北二环西路师大街丹光西路迎宾大道北二环 西路玉壶街环城北路 西:北山路 北:沪昆高速 4 片区面积为 5.944 平方公里。 (2)102 片区 东:长深高速东黄线站前路 南:金华江 西:环城东路 北:金瓯路二环东路火车轨道线 片区面积为 8.592 平方公里。 (3)103 片区 东:兰溪街金磐路八一南街志和路南二环西路 南:城市规划区边界(具体位置详见附件,下同)梅溪 西:金帆街海棠路德胜街 北:环城西路安文路婺州街金磐路双龙南街李 渔路 片区面积为 13.019 平方公
7、里。 (4)104 片区 东:武义江 南:海棠路 西:义乌街 北:丹溪路东阳街宾虹路 片区面积为 2.514 平方公里。 (5)105 片区 东:二环东路 南:李渔东路大堰河街丹溪东路 西:环城东路 北:东阳江 片区面积为 3.869 平方公里。 5 (6)106 片区 东:二环东路 南:南二环东路 西:东阳江环城南路复兴街延伸段 北:丹溪路环城东路仁芳街环城南路 片区面积为 11.884 平方公里。 2. 2 类 标 准 适 用 区 域 (1)201 片区 东:新潮线沪昆高速北山路环城东路火车轨道线 二环东路金瓯路环城东路 南:金华江 西:金兰中线 北:城市规划区边界 片区面积为 51.87
8、7 平方公里。 (2)202 片区 东:长深高速 南:北二环东路 西:康杨街金盆街 北:沪昆高速 片区面积为 5.758 平方公里。 (3)203 片区 东:金华江 南:火车轨道线白沙溪 西:白沙溪白汤下线城市规划区边界 片区面积为 23.132 平方公里。 6 (4)204 片区 东:武义江104 片区西侧边界 南:南二环西路 西:306 片区东侧边界103 片区东北侧边界 北:金华江 片区面积为 15.783 平方公里。 (5)205 片区 东:长深高速 南:丹溪路环城东路仁芳街环城南路金义东线 西:武义江 北:东阳江(除 105 片区) 片区面积为 12.173 平方公里。 (6)206
9、 片区 东:复兴街延伸段 南:南二环东路 西:金潭街海棠路东湄街 北:环城南路 片区面积为 4.155 平方公里。 4. 3 类 标 准 适 用 区 域 (1)301 片区 东:金兰中线 南:金华江 西:金华江 北:城市规划区边界 片区面积为 1.568 平方公里。 7 (2)302 片区 东:尖峰集团金马水泥厂厂区边界金岭线竹马工业小 区边界 南:沪昆高速 西:金岭线竹马站西路规划道路 北:城市规划区边界 片区面积为 3.109 平方公里。 (3)303 片区 东:金竹路金九线环城西路河盘桥路 南:金华江 西:金兰中线火车轨道线 北:北二环西路 片区面积为 10.741 平方公里。 (4)3
10、04 片区 东:长深高速 南:火车轨道线 西:玉屏街玉泉东路环北公园东侧边界环城东路 北:北二环东路 片区面积为 11.506 平方公里。 (5)305 片区 东:金华江白沙溪 南:白汤下线 西:海棠路白门线 北:沪昆高速 片区面积为 8.950 平方公里。 8 (6)306 片区 东:环城西路金衢路金星北街美和路八达路金 帆街海棠路德胜街 南:城市规划区边界青塘水库规划道路南二环西路 西:火车轨道线白沙溪 北:金华江 片 区 面 积 为 43.474 平 方 公 里 。 (7)307 片区 东:金潭街东湄街 南:南二环东路 西:武义江 北:环城南路 片区面积为 1.406 平方公里。 5.
11、4 类 标 准 适 用 区 域 (1)4a 类交通干线名单 高速路(2 条):G25 长深高速、G60 沪昆高速 快速路(9 条):环城东路、环城北路、环城西路、环城 南路、二环路、东市北街、东市南街、海棠路、金兰中线 主 干 路 ( 34 条 ) : 迎 宾 大 道 、 八 一 北 街 、 八 一 南 街 、 双 龙 北 街 、 双 龙 南 街 、 金 安 大 道 、 白 汤 下 线 、 金 衢 路 、 李 渔 路 、 金 瓯 路 、 人 民 东 路 、 人 民 西 路 、 虹 戴 公 路 、 宾 虹 西 路 、 宾 虹 路 、 宾 虹 东 路 、 东 黄 线 、 存 统 路 、 康 济 街
12、 、 八 达 路 、 婺 州 街 、 和 信 路 、 东 阳 街 、 丹 溪 路 、 金 星 街 、 复 兴 街 、 赤 松 路 、 玉 泉 路 、 金 园 路 、 仙 源 路 、 盘 峰 街 -通 江 路 、 华 龙 南 街 、 龙 乾 南 街 、 工 贸 街 次干路(55 条):双溪西路、永康街、兰溪街、义乌街、 9 磐安街、东莱路、和悦路、花溪路、九峰街、秋涛街、金帆街、 美和路、仙华街、始丰路、屏岩街、工业街-玉山路、马海路、 紫金南街、临江路、大岩路、金沙街、婺江路、碧春路、劳动 路、解放路、凤山街、迪耳路、回溪街、青春路、中山路、飘 萍路、胜利街、五一路、后城里街、新华街、明月街、
13、通园路、 丹光路、师大街、芙峰街、冰壶路、玉壶街、金盆街、北三路、 西九路、东兴路、桃花路、艾青路、光南路、栖凤街、望府街、 宋濂路、大堰河街、博士街、智者街 内河航道(3 条):金华江、义乌江、武义江 (2)4b 类交通干线名单 铁路:浙赣线、金温线、金岭线 (3)交通服务区域 4a01 主要涵盖金华汽车南站,面积约为 0.097 平方公里。 东:沈和街 南:海棠东路 西:八一南街 北:和畅路 4b01 主要涵盖金华火车站,及站前商业广场,面积约为 0.313 平方公里。 东:五一路 南:人民西路 西:环城西路 北:环城西路 10 4b02 主要涵盖金华火车东站,面积约为 0.064 平方公
14、里。 东:东站外边界 南:黄芝山路 西:东市北街 北:火车轨道线 4b03 主要涵盖金华南站及站前广场,面积约为 1.851 平方公里。 东:长深高速 南:东阳江 西:站前路 北:东黄线 6. 其 他 规 定 (1)各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有 520dB(A)之差,为 处理功能区毗邻问题,规定: 边界附近的开发、改建项目要确保高标准功能区一侧的 敏感点达标; 加强低标准边界侧的噪声治理,尽量不因低标准功能区 噪声源的存在而影响高标准功能区的标准实施。 (2)位于交通干线两侧区域中的现有固定声源对所在声环 境功能区的影响,按交通干线两侧功能区的标准执行。 道路交通干线边界线外,若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
15、楼房以 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 执行 4a 类标准。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 11 为主,则参照以下距离标准: 相邻区域为 1 类区,则交通干线边界外 50 米距离内执行 4a 类标准; 相邻区域为 2 类区,则交通干线边界外 35 米距离内执行 4a 类标准; 相邻区域为 3 类区,则交通干线边界外 20 米距离内执行 4a 类标准。 内河航道两侧,河堤护栏或堤外坡脚一定距离内的区域 执行 4a 类标准。 铁路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执行 4b 类标准。 (3)在建、己批建或规划己确定的交通干线,按交通干线 性质,确定其周边区域执行相应功能区类别。 (4)用地现状与城市总体规划用途相差较大的区域,以用 地现状作为依据。 四、划分方案实施要求 (一)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提高区域内的固定声源,在本划 分方案实施一年起执行新控制标准。 (二)本 划 分 方 案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实 施 , 本方案未尽事宜,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条款执行。 附件:金华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示意图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