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建筑 合同管理表格 表格编号 项目经济签证(索赔)台账 XXXXX-XX-XXXX 项目名称 我方报送时间 报送 金额 对方确认金额 应付 金额 实付 金额 实时状态卷 内 编 号 变更内容 (索赔事 由) 签证编 号 签证 依据 合同 约定 实际 报送 元 合同 约定 确认 时间 是否 超期 审核 预估确 认金额 (元) 应付时 间(当 期或结 算) (元) (元) 涉及 工期 变更 天数 业主认 可工期 顺延天 数 责任 人 在监 理 在甲 方 已返 回 填报说明: 1、 “变更内容”:包括设计变更、签证等可能涉及费用和工期的内容。 2、 “存档部门”:指这些内容保存在项目资料的具体所
2、管的项目分管部门及文件册位置,以便对应查找。 3、 “变更编号”:要求每个变更要对应一个编号,以便管理和对应查找。 4、 “合同计价依据”:是指合同所约定的计价取费方式及具体的合同条款号。如为总价合同不可索赔的,则在此注明“总价合同不可索赔” ,以后的内容均不用再填。 5、 “我方报送时间”:有约定时间和实际报送时间,是看索赔是否及时,判断责任人的工作态度。 6、 “应付时间(当期或结算” ):指合同中约定业主对此项变更的费用,是随当期的进度一起支付还是到竣工结算时支付。若为当期,则写明确定时间。 7、 “涉及工期变更天数”:指按合同约定我方可索赔(顺延)的工期天数 8、 “业主认可工期顺延天数”:指按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和通过双方沟通获得的工期顺延。 9、 “责任人”:指项目上具体负责这一变更签证的人 10、合计值中金额单位均以万元计,工期顺延均按天计。 11、此表同样适用于对分供方的二次经营,不填关于工期的内容。虽然格式相同,但主合同和分供方合同的二次经营台账必须分开统计。 合计 项目经理(签字): 合约商务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