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湖 南 金 州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见 证 书 湖南 长沙 二 O 一 年 月 日 2 授权委托书 主体资格证明 3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见证书 (2014)金律见证字第 号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 的委托,就 事宜指派 两位律师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律师见证书。 一、委托人的基本情况 委托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二、见证事项 1、本所律师对 的真实性 加以见证; 2、本所律师对 的真实性 加以见证。 三、见证过程 1、 : 2014 年 月 日上午 (时间),于湖南长沙 4 (地址), 对 进行现场确认。 本所律师对上述过程的真实性进行现场见证:
2、1)本所律师依法定程序与律师行业公认的行为准则与执业规范, 向在场的 出示律师执业证,介绍此次律师 见证的相关事项。 2)本所律师对 提供的与本次 委托见证事项相关的各类证件和材料(包括:公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 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查,核实复印件与原件 保持一致,确定上述主体身份的真实性。 3)本所律师见证了 过 程。 (详见附件一)。上述各方当事人对 的数量和 真实性等均无异议,分别在 上签字盖章。 4)本所律师见证了 过 程。 (详见附件二)。上述各方当事人对 的数量和 真实性等均无异议,分别在 上签字盖章。 2、 : 2011 年 4 月 日, (时间), 。本所律
3、师对 上述过程的真实性进行现场见证: 本所律师见证了 。 四、见证结论 1、见证声明 5 1)本所律师仅就: 的真实性,以 及整个过程中各方当事人意志自由即确认与交付未受他人强迫和威 胁进行见证。 见证律师不对 的真实性作任何实 质审查和分辨。 2)本所律师对委托见证事项之外的一切事项不履行见证义务,不 承担法律责任。 3)本所和本所律师与委托人及相关各方当事人均不存在利害关 系,保证见证行为和见证结论的真实、公正、合法。 2、见证意见 本所律师通过对 提供相关证件 和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现场确认和交付保管过程进行现场见证,依 法出具律师见证结论: 真实有效,且不违反法律、政策的规定 及社会公共利益。 本见证书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 执业证号: 见证律师: 执业证号: 年 月 日 6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