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板桥镇 单位权力运行 流 程 图 板桥镇人民政府 2016 年 7 月 - 1 - 目 录 1、 板桥镇 全程代理流程图 3 2、 板桥镇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征收、待遇审批流程图 4 3、 板桥镇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图 5 4、 板桥镇 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流程图 6 5、 板桥镇 生殖保健服务证办理流程图 7 6、 板桥镇 育龄妇女再生育办理流程图 8 7、 板桥镇 申请低保流程图 9 8、 板桥镇 残疾人办理流程图 10 9、 板桥镇 特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流程图 11 10、 板桥镇 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管理流程图 12 11、 板桥镇 民政临时救济费审批发放流程图 13 12、 板桥镇
2、 五保供养工作流程图 14 13、 板桥镇 耕地占用税征管、减免业务工作流程图 15 14、 板桥镇 契税征管业务工作流程图 16 15、 板桥镇 村级三项资金发放流程图 17 16、 板桥镇 粮食直补资金、水稻和油菜农资增支综合直补流程图 18 17、 板桥镇 农村村民宅基地用地审核流程图 19 18、 板桥镇 农民集中居住村民建房初审工作流程图 20 19、 板桥镇 农村村民采伐林木许可证审核流程图 21 20、 板桥镇 林地所有权 、林地使用权争议裁决流程图 22 21、 板桥镇 农民集体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流程图 23 22、 板桥镇 行政处罚类行政权力运行
3、流程图 24 - 2 - 23、 板桥镇 未依法取得 镇 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 镇 村建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逾期不改正拆除流程图 25 24、 板桥镇 防汛遇到阻拦和拖延组织强制实施流程图 26 25、 板桥镇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处置流程图 27 26、 板桥镇 土地权属争议裁决流程图 28 27、 板桥镇 制定植树造林规划流程图 29 28、 板桥镇 地震、防汛、动物疫情、火灾等突发事件应急征用 流程图 30 29、 板桥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及经营权流转争议调解流程图 31 30、 板桥镇 劳动纠纷争议调解的流程图 32 31、 板桥镇 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及检查处置流程 33
4、32、 板桥镇 犬类管理与捕杀狂犬野犬流程图 34 33、 板桥镇 五保对象入敬老院批准流程图 35 35、 板桥镇 消防、防汛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流程图 36 36、 板桥镇 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救援及应急处理流程图 37 37、 板桥镇 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及调查核实流程图 38 38、 板桥镇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监督流程 图 39 39、 板桥镇 社区戒毒流程图 40 40、 板桥镇 民间纠纷及社会生产生活矛盾纠纷的调解处理流程图 41 - 3 - 板桥 镇 全程代理流程图 申 请 人 受 理 室 不属本单位受理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单位申请办理 属于受理范围但手续不
5、齐全的出具补交材料清单,补齐手续 属于受理范围且手续齐全的出具承办单 告知申请人权利义务 将承办单副本及有关资料转交全程承办人 全程承办人对具体办理人办理情况进行跟踪 - 4 - 板桥镇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征收、待遇审批流程图 投保人持身份证 到村选择缴费档次进行缴费 村根据出生年月编号 携带花名册、保费到 镇 社保所 开收款收据、填缴费证由村会计交给投保人同时建立个人帐户一式 2 份 镇 社保所将保费上缴社保 镇 财务科记录卡、明细表各一份交给业务科 投保人年满60 周岁持身份证、缴费证 到 镇 社保所填申请表,代办员进行审核登记 携带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缴费证、缴费记录卡到社保 镇 根据提
6、供材料和社保 镇留存的个人帐户进行核对并计算养老金发放标准 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由邮 镇 开户 法定继承人持投保人死亡火化单或户籍注销证明、缴费证 到 镇 社保所填申请表,代办员进行审核登记 携带申请表、死亡火化 单或户籍注销证明、缴费证、缴费记录卡到农保处 根据提供材料和社保 镇留存的个人帐户进行核对并计算退保标准 - 5 - 板桥镇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图 户籍所在地 当事人申请 户籍所在地 镇 发放 现居住地 镇镇 查验 补办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拟离开户籍地所在县(市、县)一个月以上,到异地生活或务工、经商的 18-49 岁成年育龄群众,到户籍所在地村(街)、领取和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
7、领表,村委会签意见,并带身份证、户口簿、一寸正面 免冠照片两张 镇 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领表后,对具备办证条件的,即时填制并免费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 15日内到现居 住地的 镇 查验流动人 口婚育证明 现居住地对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育龄流动人口,发给当事人限期补办婚育证明告知书,并限期在六个月内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6 - 板桥镇 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流程图 执行决定书 调查取证 告知权利 作出决定 送达决定书 结 案 由两人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公务人员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结束后,用书面形式向
8、当事人告知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经查确有违法行为的,由征收机关对当事人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在作出决定后 7日内送达当事人,并当场宣告 当事人在征收决定书送达后 30 日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缴工作结束后,填写计划生育案件结案报告单,一案一卷,连同案卷目录计划生育案件 卷宗,做好卷宗的归卷和存档工作 立 案 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发现违法生育嫌疑的,在七日 之内填写计划生育案件立案登记 表 申请法院 强制执行 - 7 - 板桥镇 生殖保健服务证 办理流程图 孕期登记: 根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取得夫妻关系初次生育的夫妻,在孕期内携带双方户口簿、身
9、份证、结婚 证、孕检卡,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办理孕期登记。村专干协助填写生殖保健服务证申报登记表,村委会加盖印章。 审核发证: 由村专干携带登记表和有效证件及复印件,报 镇 计生办审核后,领取生殖保健服务证。 送证上门: 由村专干直接入户向育龄夫妇免费发放生殖保健服务证,同时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生育登记: 育龄夫妇生育后 45 日内到村委会办理生育登记。 通报情况: 夫妻双方户籍不在同一 镇镇 的,为其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的一方 镇 计生办, 应向另一方通报办证情况。 - 8 - 板桥镇 育龄妇女再生育办理流程图 符合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12 种人,携带夫妻双方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村委会填写再生育申请表(另一方出具委托办理书面材料)。 镇计生办 20 个工作日内审核,报县计生委审批。 县计生委审核批准,发给再生育证明 - 9 - 板桥镇 申请低保流程图 困难户本人提出申请 (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所在村委会低保 专管员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情况由村委 会低保评议组进行评议 评议通过对象在本辖区内进行公示 公 示后、无群众反映的申请户,填写低保审批表。有反映的申 请户要重新进行核实评议 低保申请审批表由村委会 签署意见报镇 镇签署意见报县民政镇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