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干货 | 股权激励持股平台优劣评析:个人、有限公 司、有限合伙比较 干货 | 股权激励持股平台优劣评析:个人、有限公 司、有限合伙比较 2015-01-07 投行资本论坛 投行资本论坛 touhang88 投资银行资本论坛、境内外上市顾问、结构化融资、私募债券、上市公司再融 资、信托、资产管理、基金专户业务交流、上市公司董秘俱乐部 投行资本论坛董事长、高管、投行人士必读,请点击标题下的蓝色“投行资本论坛” 订阅,深度 了解投行圈、资本界最新动态。P2P 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金融即时资讯,敬请关注姊妹论 坛“众筹论坛” ,添加公众号“ zhongchou188”。 拟上市公司通常采用员工持股的
2、方式,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吸 引和留住人才。员工持股方式主要有员工直接持股、通过公司间接持股、通过合伙 企业间接持股三种,示意图如下: 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涉及持股方式、持股对象、价格、数量、税收等问题, 本文主要讨论不同持股方式的税收及其优缺点,以供参考。 一、员工直接持股方式的税收 1、关于所得税 (1)限售股转让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 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167 号)的规定,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对个人转 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 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
3、中,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股票原值+合理税费)。如果纳税人未能 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 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 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因此,员工直接持股 时,限售股转让所得税为 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 20%*(1- 15%),即 17%。 (2)股息红利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1 )第三条第五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 为百分之二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 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 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
4、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 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 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如果长期持股, 在限售期内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 10%,解禁后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 5%。 2、关于营业税 (1)限售股转让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5、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111 号)规定:“ 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从事外汇、有价证 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因此,自 然人限售股转让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2)股息红利营业税 营业税的征收对象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股息红利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因此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3、员工直接持股税收总结 综上所述,员工直接持股时: (1)限售股转让税率为 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 20%*(1-15%), 即 17%。 (2)如长期持股,上市后限售期内分红个
6、人所得税率 10%,解禁后个人所得税率 5%。 二、通过公司持股方式的税收 1、关于所得税 (1)限售股转让所得税 公司转让限售股时,公司按 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向自然人股东分红 时,自然人股东按 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在不考虑税收优惠和税收 筹划的前提下,税率为 1-(1-25%)(1-20%)=40%。如合理避税,税率可以降低不少, 但一般限售股转让金额都比较大,因此要大幅降低实际税负比较困难。 (2)股息红利所得税 上市公司分红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2007 )第二十六条,符合条件的居民 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
7、税法实施条例(2007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 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 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因此,员工持股平台公司从上市公司取得分红时不需要 缴纳企业所得税。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分红时,自然人股东需要缴纳 20%的个人所 得税。 2、关于营业税 (1)限售股转让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 )第十八条规定:条例第五条第(四) 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外汇、有价证 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2009 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
8、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 号) 规定:“对个 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 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公司不属于个人的范畴,不符合上述免征 营业税的条件。所以,目前公司股票转让收入需要交营业税,税目是金融保险业, 税率 5%。 (2)股息红利营业税 营业税的征收对象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股息红利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因此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3、公司持股税收总结 综上所述,自然人通过公司间接持股时: (1)公司转让限售股的税率:首先,股权转让时,公司缴纳 5%的营业税,按营 业税附加税 13%的比
9、例,营业税及附加税为 5.65%;公司取得股权转让收入后, 按 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向自然人股东分红时,自然人股东按 20%的 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在不考虑税收优惠和税收筹划的前提下,自然人通过 公司转让限售股最终承担的税率为 1-(1-5.65% )(1-25%)(1-20%)=43.39% 。 (2)上市公司分红时,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向员工股东分红的所得税税负为 20%。 实践中,公司可以通过一些成本费用降低应纳税所得额,降低实际税负。但限售股 转让金额一般较大,大幅降低限售股转让的实际税负难度较大。 三、通过合伙企业持股方式的税收 1、合伙企业特点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
10、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 境内设立的企业,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 (2007),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如下: 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合伙人 的规定 有 2 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 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国有独资 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 1.2 个以上 50 个以下的合 伙人; 2.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 人组成 3.至少有 1 个普通合伙人 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劳务或者其他财产 权利出资方式的
11、规 定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事务执 行规定 共同执行和委托执行 1.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 务; 2.有限合伙人不执行 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 限合伙企业 竞业禁 止的规 定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 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 争的业务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 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 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 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关联交 易的规 定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 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 交易。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 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 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出质的 规定 合伙人以其在
12、合伙企业中的 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 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 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 的除外 财产转 让的规 定 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 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 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 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 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 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 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 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 30 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入伙人 对入伙 前企业 债务的 责任 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 担无限连带责任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 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 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 任 退伙人 对退伙 前企业 债务的 责
13、任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 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 担无限连带责任。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 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 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 身份的 改变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 人,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 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 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 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 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利润分 配的规 定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 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 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 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 ,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于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14、不 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所以普通合伙人可以通过较少的出资控制合伙企业,因 此成为国内股权投资基金和员工持股企业常见的组织形式。在员工持股合伙企业中, 通常由拟上市公司高管或其他人担任普通合伙人,公司其他员工担任有限合伙人。 公司也是员工持股平台常见的形式,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如下: 合伙企业 公司 使用法 律 合伙企业法 公司法 设立条 件及要 求 设立条件及程序要求较低 设立较复杂,而且有明确的 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201 4 年 3 月后放开,特殊行业 需要最低注册资本金) 成立基 础 合伙协议 公司章程 当事人 关系 人合关系 资合关系,有限责任公司带 有人合关系色彩 组织管 理 可
15、以根基经营需要设立相应 的管理机构 必须设立股东会、董事会、 监事会等组织机构 主体地 位 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不能对外以企业的财产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是法人企业,能够以自 己的财产对外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 承担责 任方式 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清 偿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 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 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 责任 所得税 合伙企业不交所得税,先分 后税;合伙人缴纳企业或个 人所得税 “双重税负” :企业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 下面讨论员工持股合伙企业的税收问题。 2、自然人作为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1)限售股转让所得税 根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
16、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 91 号)(以下简称“91 号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 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 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 535的五级超额累 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 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 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 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 业外收入。”按此规定,合伙企业转让限售股时,自然人合伙人按 5%至 35%的累 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
17、税。 一些地方为了鼓励股权投资类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转让限售股时,对不执行合伙 事务的个人合伙人,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 20%的个人所得税,对执行合伙事务的 个人合伙人,则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 5%至 35%的累计所得税。 部分地方对股权投资类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统一按 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部分地区相关税收政策如下: 上海:不执行合伙事务的个人合伙人税率为 20%,执行合伙事务的个人合伙人税 率为 5%35%超额累进税率。上海市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 Comment DC_L1: 已被下列政策性 文件取消: 关于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停止 执行地方性
18、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温馨提 示 通知(沪金融办通【2008 】3 号)规定,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 通合伙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个体 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 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 个人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 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 定,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依 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沪 金融办通【2008】3 号同时规定,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金额)应不低 于人民币 1亿元。 深圳:相关政策与上海类
19、似。 天津: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所得税率为 20%,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投资收益或股权转 让收益部分的所得税率为 20%。天津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津政 发(2009)45 号)规定。以有限合伙制设立的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中,自然人有 限合伙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或“财产转让所得” 项 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适用 20%;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既执行合伙业务又为基 金的出资人的,取得的所得能划分清楚时,对其中的投资收益或股权转让收益部分, 税率适用 20%。值得注意的是,天津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津政 发(2009)45 号)并未对享受税收政策的股权投资基金规模
20、提出约束条件。 北京:自然人合伙人所得税率为 20%。北京市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 意见(京金融办2009 5 号)规定,合伙制股权基金中个人合伙人取得的收益, 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者“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值得注意的是,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京金融办 20095 号)并未对享受税收政策的股权投资基金规模提出约束条件。新疆:自 然人合伙人的投资收益所得税率为 2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股权投资类企 业发展暂行办法(新政办法【2010 】187 号)规定,合伙制股权投资类企业的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合伙人的投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1、 ”或者“财产转 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股权投资类企 业发展暂行办法(新政办法【2010 】187 号)要求:股权投资企业(含公司制 和合伙制)的注册资本(协议募集资金总额)不少于 3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首期认缴额)不少于 1000万元人民币。 青岛高新区:自然人合伙人所得税率为 20%。青岛高新区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 展暂行办法(2010 年)规定, “在高新区注册的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 机构享受以下政策:(一)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和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 对外投资取得股权投资收益分配给个人合伙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 税
22、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依 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按上款政 策执行后,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高新区留成部分,根据基 金规模,再给予 50%-70%补贴。” (注:该办法的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暂定为 2010 年 12月 31日前签订协议的股权投资企业,后经管委同意, 办法适用期限延 长,2011 年 12月 31日前在高新区工商注册的股权投资机构均可享受办法中规定 的各项优惠政策。) (2)股息红利所得税 根据关于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 号)(以下简称 “84 号文” ),合伙企业 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合伙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
23、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税项目计算缴 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1 )第三条第五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为百 分之二十。因此,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持股时,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的个人 所得税率为 20%。 3、关于营业税 (1)限售股转让营业税 1993 年出台的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五条第(五) 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 构)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因此,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有效时,只有金融机构需要交纳金融商品买卖的营业税。 2008 年修改后的新
24、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规定:条例第五条第 (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外汇、 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2009 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 号) 规定: “对个人( 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 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不属于个人 的范畴,不符合上述免征营业税的条件。所以,目前合伙企业限售股转让需要交营 业税,税目是金融保险业,税率 5%。 实践中,由于营业税为地方税种,由省级以及省级以下
25、地方分配,为了鼓励股权投 资行业的发展,一些地方政府会将部分乃至全部营业税返还。部分地区的合伙企业 营业税相关税收政策如下: 天津:“两免三减半”。天津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津政发(2009) 45 号)规定,对于基金管理机构和股权投资基金,自缴纳第一笔营业税之日起, 前两年由纳税所在区县财政部门全额奖励营业税地方分享部分,后三年减半奖励。 新疆:免营业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新政 办法【2010】187 号)规定,股权投资类企业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和权益转让 收益,以及合伙人转让股权的,依法不征收营业税。 青岛高新区:“两免三减半”。青岛高新区促进股权投资
26、基金发展暂行办法 (2010 年)规定,基金管理机构自缴纳第一笔营业税之日起,前两年对其实际缴 纳的营业税高新区留成部分,给予 100%的补贴,后三年减半补贴营业税高新区留 成部分。 (2)股息红利营业税 营业税的征收对象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股息红利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因此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4、合伙企业持股税收总结 综上所述,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持股时: (1)合伙企业转让限售股时,合伙企业缴纳 5%的营业税,按营业税附加税 13% 的比例,营业税及附加税为 5.65%,自然人缴纳 5%35%或 20%的所得税(根据 不同地区政策而定),加上营业税及附
27、加,合计税负为 10.37%38.67%(按个体 工商户税率)或 24.52%(部分地区)。 (2)上市公司分红时,所得税税负为 20%。 实践中,为鼓励支持创投基金发展,不同地方有不同的营业税减免的规定。同时, 合伙企业可以通过一些成本费用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税负。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国税总局不认可地方政府出台的股权投资类合伙企业合伙人 20%所得税的政策,未来可能要求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征收 535 的累进税进行规范,因此地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税收政策面临规范调整的风险。 四、三种员工持股方式税负汇总表 五、三种持股方式优缺点 1、员工直接持股的优缺点 员工直接持股的优点
28、: (1)税负最低:限售股转让税率为 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 20%*(1-15%),即 17%。如长期持股,限售期内分红所得税率为 10%、解禁后分 红所得税率为 5%,是三种方式中最低的。 员工直接持股的缺点: (1)对员工长期持股约束不足:目前国内普遍存在公司上市后,直接持股的员工 股东一待限售股解禁即抛售的情况,一些高管甚至为了规避一年内转让股份不得超 过年初所持股份 25%的约束,在公司上市后不久即辞职,辞职半年后出售全部股 份套现。这违背了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将公司与员工的长远利益捆绑在一起、留住人 才的初衷。 (2)若员工在企业向证监会上报材料后辞职,公司大股东不
29、能回购其股权。 2、员工通过公司间接持股的优缺点 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公司间接持股的优点: (1)相对于员工个人持股,更容易将员工与企业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在上市之前 还可规避因员工流动对公司层面的股权结构进行调整,万一向证监会申报材料之后 过会之前发生员工辞职等情况,可通过调整员工持股公司股东出资额的方式解决。 (2)相对于合伙企业,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更健全,未来政策风险较小。 公司间接持股的缺点: (1)税负最高:不考虑税收筹划,股权转让税负 43.39%,分红税负 20%,比员 工直接持股和合伙企业间接持股税负都高。但是,如果有合理的税收筹划,实际税 负可能会低于员工通过合伙企业持股方式,
30、理论上股权转让实际税负区间为 5.65%43.39%,分红实际税负区间为 020%。 (2)由于是通过公司转让限售股,所有股东只能同步转让股权; 3、员工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的优缺点 合伙企业间接持股的优点: (1)相对于员工个人持股,更容易将员工与企业的利益捆绑在一起,且在公司需 要股东做决策时操作更简便,大多数决议只需要普通合伙人做出即可。在上市之前 还可规避因员工流动对公司层面的股权结构进行调整,万一在向证监会申报材料之 后过会之前发生员工辞职等情况,可通过调整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的方式解决。 (2)相比公司制企业,在税收方面有优势,在转让限售股时,营业税及附加税为 5.65%,员工缴纳
31、5%35%(按个体工商户税率缴纳)或 20%的所得税(根据不 同地区政策而定),加上营业税及附加,合计税负为 10.37%38.67%(按个体工 商户税率)或 24.52%(部分地区)。但如果税收筹划合理,通过公司持股方式的 实际税负可能低于合伙企业,且在实际操作中,公司的纳税时间一般延后,而合伙 企业的纳税时间较早。 (3)由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特点,若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唯一普通合伙人,可以少 量的出资完全控制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间接持股的缺点: (1)由于是通过合伙企业转让限售股,所有合伙人只能同步转让股权; (2)如果按个体工商户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较高(35%); (3)目前国内合伙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实践中,不同地区关于“ 先分后 税”的解释、纳税时点等方面存在区别,未来面临政策规范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