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第一章 测绘法律法规 1. 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工程测量、不动产测量、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互联网地图服务 2. 设立监理子项的专业: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 海洋测绘范围内设置甲乙级监理专业子项 3.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职能见 p4 4. 单位保密管理工作应当符合的条件:依法成立三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5.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恩能够 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 10 个工作日;行政许可
2、采用统一办理的, 办理时间不超过 45 天,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延长 15 天;下级行政机关受 理申请之后 20 天内审查完毕 6.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作出拟批准行政许可的决定,通过本机关网站向社会公示 5 个工作 日,正式批准后,10 日内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7. 测绘资质证书编号形式为:等级+测资字+省级行政区编号+顺序号+校验位 8. 初次申请不得超过乙级,取得乙级资质 2 年以上可以申请甲级,只设甲级的,不受具 体限制 9.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不超过 5 年,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期满前 60 日内提出申请 10. 测绘资质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完成
3、变更后 30 日内,向测绘资质审批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11. 每年巡查比例不少于本行政区域内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总数的 5% 12. 未取得测绘资质,擅自从事测绘活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 并处 1 倍以上,2 倍以下罚款 13. 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吊销测绘资质这个念书,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并处 以 1 倍以上,2 倍以下罚款 14. 予以通报批评的情况:在测绘资质申请和日常监督管理中,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 材料或者拒绝提供测绘活动真实材料的;两年未履行测绘资质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 市场信用等级被评为不合格的 15. 停业整顿或降低测绘资质等级:超越资质范围从事测
4、绘活动;以其他单位名义从事测 绘活动;转包;测绘成果被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质检机构判定为批不合格的;涂改 倒卖出借资质证书的;存在失泄密隐患查处的; 16. 吊销测绘资质证书:上面所列之一,且情节严重的;欺骗手段获得资质从事测绘活动 的;承担国家投资测绘项目,暂扣资质证书 6 个月内不汇交测绘成果的 17. 根据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注册测绘是可以计入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数量,自本标准 施行之日起满 3 年后,甲乙等级 的单位注册测绘师数量达到本标准要求, 丙丁等级 5 年后达到要求 18. 申请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资质的单位,测绘相关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要求数量的 80%, 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单
5、位,比例不要求;其他专业范围,要求比例不超过 60% 19. 合资合作企业申请测绘资质,应当向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测绘行 2 政主管部门提交材料 20. 行政许可不能够委托授予别的单位或组织实施 21. 除申请合资合作企业资质外,申请任何范围的测绘资质,不需要征求其他部门意见 22. 晋升资质 晋升资质 晋升丙级资质 申请导航电子地图 和互联网地图服务 2 年 1600 万,3 个 省级检验合格证明 2 年 400 万,2 个省 级检验合格证明 2 年 50 万,1 个省级检验 合格证明 不做业绩要求 23. 申请甲级测绘监理专 业子项 申请乙级测绘监理专 业子项 监理单位不得
6、超出专 业范围和作业限额从 事监理活动 乙级监理单位不得监 理甲级测绘单位施测 的工程 取得相应专业范围甲 级资质,2 年内在相 应专业范围内获得 2 个省级质检合格证明 取得相应专业范围甲 级或乙级资质,2 年 内在相应专业范围内 获得 1 个省级质检合 格证明 24. 办公场所要求:甲级不少于 600 平方米,以及不少于 150 平方米;丙级不少于 40 平 方米,丁级不少于 20 平方米 25. 国家局行政许可事项:甲级测绘资质审批、测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外国人 来华测绘审批;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采用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采 用国家坐标系统;地图审核;永久性测量标志拆
7、迁;提供使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 绘成果资料(9 项) 26. 临时性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需要提请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 27. 测绘职业资格的对象是测绘专业技术人员 28. 注册测绘师数量要求 不做要求 甲级 2 名,乙级 1 名 甲级 5 名、乙级 2 名 互联网地图服务 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 感、地理信息系统、地图编制 大地测量、工程测量、不动产测 量、海洋测绘、导航电子地图 29. 注册测绘师资格每一注册有效期 3 年,应当在期满前 30 工作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30. 初始注册,获得证书 1 年内提出申请注册;超过 1 年不满 3 年的,提供 30 学分继续教 育必修
8、培训证明;超过 3 年的,提供一 个注册有效期的继续教育 培训证明 31. 每一注册期必修选修均不少于 60 学时,必修分两次上不同内容的培训课(每次 30 学 时) ,选修通过网络学习 40 学时,剩下 20 学时通过论文和项目获得 32. 未取得测绘职业资格,从事测绘活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 倍以下 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33. 注册测绘师的权利(部门不易理解的条款):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测绘执业活动;接受 继续教育、对违法行为提出劝告,并向上级测绘主管部门报告 34.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受到申请 30 日内,完成换证补证工作 35. 测绘作业证核准
9、有效期 3 年,期满 30 日内,进行注册审核 36. 来华测绘:非商业测绘、合资合作方式从事商业测绘、一次性测绘活动 37. 合资合作测绘不得从事:大地测量、海洋测量、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政区图教 学图三维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测绘航空摄影、国家局规定的其他测绘活动 38. 不同测绘资质单位,地形图测量面积限制 3 甲级 乙级 丙级 丁级 1: 500 无限制 30 平方公里 15 平方公里 不知道 1: 1000 无限制 50 平方公里 20 平方公里 不知道 1: 2000 无限制 80 平方公里 30 平方公里 不知道 1: 5000 无限制 100 平方公里 60 平方公里
10、 不知道 1: 10000 无限制 200 平方公里 没资格 没资格 39. 不同资质单位,房产测绘面积限制 乙级 丙级 单栋不超过 10 万平米,单个合同不超过 200 万平米 单栋不超过 5 万平米,单个合同不超过 100 万平米 40. 合资合作企业测绘资质审批程序 国家局收到申请材料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由省级测绘部门初审-省级测绘 部门初审,将意见报国家局-国家局会同军测审查-审查合格,由国家局颁发测绘资 质证书 第 2 章 测绘项目管理 1. 测绘项目承包方许具有:测绘资质证书、法人资格证书、收费许可证 2. 测绘承包方的权利(部分):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3. 测绘发包方的义务(
11、部分): 向测绘所在省级部门汇交成果目录或者副本;执行国家规 定的测绘收费标准 4. 迫使订立合同的四个股构成要件:迫使人具有迫使的故意;迫使方必须实施了迫使的 行为;迫使行为必须是违反了国家法律;必须有被迫签订的合同 5. 分包量不得大于 40%,也不得将主体或关键部分分包出去 6. 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7. 县级以上监督检查部门,可以对不正当竞争进行检查 8. 投标者串标,太高或者压低报价,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 1 万以上 20 万以下 罚款 9. 不正当竞争造成的被侵害人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害人侵权所得利润+被侵害 人调查侵害人的
12、费用 10. 进入测绘市场的项目,金额超过 20 万或者其他实习公开招标的测绘项目,需要招标确 定承揽方 11. 合同的形式:书面(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 、口头、其他形式 12.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13. 合同无效的情况: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 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4. 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履行期满前,当事一 方明确表示或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当事一方延迟履行债务,催告后仍未履行 的;当事一方延迟履行
13、债务的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法律规定 其他情况 15. 测绘合同范本有国家工商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制定 16. 合同工期按照测绘生产统一定额计算,合同价款按照测绘收费标准或国家物 4 价主管部门的测绘收费标准计算 17. 特别困难地区测绘,费用定额在 2 类的基础上提高 1-3 倍 18. 成本费用构成:直接费用 82%、服务费用 12%、间接费用 4% 19. 生产单位人员构成:生产人员 74%、中队(室)10%、大队(院)16% 20. 工日定额:外业 180 日/年,内业 220 日/ 年 21. 成本费用含有 1.5%设计费和 3%的验收费,不含修购基金 22. 使用财
14、政资金的测绘项目或建设工程测绘项目,需要征求本级测绘主管部门的意见, 主管部门 10 日内给出反馈意见 23. 测绘项目立项由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或测绘成果使用单位提出,发展改革部门批准并列 入计划(先书面征求测绘部门的意见:主要审核项目基本情况、基本技术要求、特殊 要求、根据现有基础测绘成果的资料及现势性给出反馈意见) ,财政部门拨付经费 第 3 章 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 1. 测绘基准的特征:科学性、统一性、法定性(测绘基准由国务院批准设立,测绘基准 数据由国家局负责审核,并与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军测会商) 、稳定性 2. 实施基础测绘项目,不使用全国统一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的或不执行国家规定的测
15、绘 技术规范和标准,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以 10 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汇交 成果规定,罚款 5 万以下;外国组织和个人违法测绘,罚款 50 万;其他情况均为 10 万以下) ;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3. 国家 GPS 控制网“2000 国家 GPS 控制网”有国家局 AB 级网;总参测绘局 12 级网; 地震局、总参测绘局、中科院、国家局合建的地壳运动观测网三种组成 4. 测绘系统是由测绘基准延伸,在一定范围内布设各种控制网,包括:大地坐标系统、 平面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地心坐标系统、重力测量系统 5. 测绘系统的特点:科学性、统一性、法定性(测绘系统的
16、规范和要求由国家局、国务 院有关部门、军测制定) 、规模性、稳定性 6. 在不妨碍国家安全的情况下,确有必要采用国际坐标系统的,必须经国家局会同军测 批准 7. 申请采用国际坐标系统,必须符合:现有坐标系统不能满足需求;采用国际坐标系统 后的资料向社会提供的;在较大范围内采用国际坐标系的;其他确有必要采用国际坐 标系统的;独立的法人单位或政府相关部门;健全的测绘成果及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8. 大城市或国家重大项目需要建立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的,需经国家局批准;其他情 况,需经省级测绘部门批准 9. 独立坐标系的审批流程 各省份 直辖市 其他情况 向市级测绘部门提交申请, 市级测绘部门审核,并经市
17、 人民政府同意后,逐级报省 测绘部门 申请单位向市测绘部门提交 申请,市测绘部门审核,经 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报国 家局 建设单位向涉及的省级测绘 部门提交申请 10. 国家局的审批职责:50 万人口以上城市;列入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其他确需国家局 审批的 11. 申请建立独立平面坐标系应提交的材料:申请书;属工程项目的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 明;立项批准文件、反映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该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的文件 12. 擅自建立独立坐标系的,可以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处以 10 万元以下罚款;成犯罪的, 5 追求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主管和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 13. 测量标志的特征:空间位置
18、精确性;位置控制范围性(地上占地 36-100 平,地下占地 16-36 平) ;保管长期性;法定性 14. 委托方将委托保管书抄送乡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测绘部门 15. 测绘人员使用测量标志,应持有测绘作业证,接受县级以上测绘部门的监督和负责保 管测量标志的单位和个人的查询 16. 测量标志有偿使用,但是军事测绘除外,收入用于标志的维护和维修 17. 测量标志的拆迁:经国家局和省级测绘部门的批准,涉及军用控制点的经军测同意, 拆迁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确立了拆迁许可制度 18. 不得拆迁的永久性标志:国家大地原点、国家水准原点、国家绝对重力点、全国定位 系统连续运行基准站、基线检测场点、在全国测
19、绘基准和测绘系统中具有关键作用的 控制点 第 4 章 基础测绘管理 1. 基础测绘包括 5 个方面:建立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进行基础航空摄影; 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测制和更新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数字化产 品;建立、更新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2. 基础测绘的特征:基础性、公益性、通用性、权威性、持续性、统一性、保密性 3. 基础测绘的原则: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定期更新、保障安全 4. 基础测绘规划期限一般为 5 年 5. 基础测绘是公益性事业,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管理体制、分级投入体制、分级组织实 施) 6. 国家、省级、市县级分别负责本级基础地理信息成果资料使用的审批 7.
20、 国家局、省局、市县级测绘部门职责划分 国家级 省级 市县级 基础测绘规划 会同国务院有关部 门、军测,编制基 础测绘规划,报国 务院批准 会同本级政府有关 部门,编制基础测 绘规划,报本级政 府批准,报上一级 测绘部门备案 会同本级政府有关 部门,编制基础测 绘规划,报本级政 府批准,报上一级 测绘部门备案 基础测绘年度计划 会同国家发改委编 制基础测绘年度计 划,并组织实施 会同省级发改委, 编制基础测绘年度 计划,分别报上一 级主管部门备案 会同市县级发改委, 编制基础测绘年度 计划,分别报上一 级主管部门备案 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基础测绘成果使用 审批 本级基础测绘成果 使用审批 本级基
21、础测绘成果 使用审批 19. 基础测绘组织实施 国家局 省级测绘部门 市县级测绘部门 基础测绘组织实施 1:100 万-1 :2.5 万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 1: 1 万 -1:5000 国家基本比例尺 地图 1:2000-1:500 国 家基本比例尺地图 6 20. 1:100 万至 1:5000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数字化产品至少 5 年更新一次, 基础测绘成果更新周期确定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 测和国务院其他部门确定 21. 基础测绘成果更新因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基础地理信息的需求;测绘科学技术 水平和测绘生产能力;基础地理信息变化情况 22. 基础
22、测绘应急保障预案包括:应急保障组织体系、应急装备和器材配备、应急响应、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应急测制和更新 23. 基础测绘设施建设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效利用、兼顾当前与长远需要 24. 申请基础测绘成果的条件:有明确、合法的使用目的;申请的基础测绘成果范围、精 度、种类与使用目的一致;符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 25. 基础测绘成果应急提供的原则:时效性、安全性、可靠性、无偿性 26. 国家安排基础测绘家建设资金应优先考虑;航空摄影测量、卫星遥感、数据传输、基 础测绘应急保障 27. 基础测绘成果的审批:1:50 万-1 :2.5 万国家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国 家局负责) ;1
23、:1 万-1:5000 国家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省级测绘主管 部门负责) ;1:500-1:2000 国家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市县级测绘主 管部门负责) 第 5 章测绘标准化管理 1. 标准级别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发布后 30 天内向政府备 案) 2. 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GB/Z:技术尚在发展中,不能指定标准的项目;采用国家 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技术报告的项目;重大测绘项目,没 有国家和地方标准又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的(测绘标准化指导文件) 3. 按照标准的性质分类: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 4. 测绘标准包括:
24、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5. 我国测绘标准宫分为五大类:定义与描述类、获取与处理类、检验与测试类、成果与 服务类、管理类 6. 定义与描述类标准共分为 7 小类:包括基于地理标识的参考系统、公众版地图图示、 电子地图图示 7. 测绘计量的特征:统一性、准确性、法定性 8. 国家标准有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和批准;行业标准有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 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9. 测绘标准 5 年内复审,标准化指导性文件 3 年内复审 第 6 章 测绘成果管理 1. 测绘成果的特征:科学性、保密性、系统性、专业性、具有著作权 2. 属于绝密的测绘成果:
25、坐标转换参数;地形图保密处理技术参数和算法;分辨率高于 5 秒*5 秒,精度优于 1 毫伽的全国高精度重力异常成果;1:1 万、1 :5 万全国高精度 数字高程模型 7 3. 属于机密的测绘成果:国家等级控制点坐标及等级测量成果;分辨率高于 30 秒*30 秒, 精度优于 5 毫伽的重力异常成果;精度优于 1 米的高程异常成果;精度优于 3 秒的垂 线偏差;涉及军事禁区的大于或等于 1:1 万的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及数字化成果; 1:2.5 万、1 :5 万、1:10 万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及数字化成果;相当于上述基础 测绘成果的非基础测绘成果 4. 使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提供明
26、确的利用目的和范围,包测绘成果所 在地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审查同意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测绘成果 的秘密等级、保密要求和相关著作权保护要求。 5. 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报国家局或省局审批,审批前应征求军测的意见 6. 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国家局、军测一起确定测绘成果的秘密范围和秘密等级 7. 对涉密岗位工作人员的分类: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一般涉密人员 8. 神秘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管管理:核心涉密人员脱密期 2-3 年,重要涉密人员脱密 期 1-2 年,一般涉密人员涉密期 6-12 个月 9. 测绘成果汇交的原则:依法汇交; 无偿汇交;定期汇交(验收完成 3 个月
27、内汇交) ;不 得向第三方提供 10. 成果汇交的主体:测绘项目出资人、承担测绘项目的测绘单位、中方部门或单位 11. 成果汇交副本:一二三四等天文、三角、导线、长度、水准测量成果表、展点图、技 术总结、验收报告;重力测量成果表、展点图、异常图、技术总结、验收报告;稳固 地面标志的全球定位测量、多普勒测量、空间大地测量成果、布网图、技术总结和验 收报告;正式印制的地图 12. 基础测绘成果采用异地存放的方式,异地距离不少于 500km 13. 测绘地理信息业务档案工作的原则:统筹规划、分级管理、确保安全、促进利用 14. 测绘地理信息业务档案保管期分为永久和定期(10 年或 30 年) 15.
28、 甲级、乙级测绘单位应当设立质量管理和检查机构,丙级丁级单位应当设立专职或兼 职质量管理和检查人员 16. 加强测绘标准化管理: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确保成果质量;引导测绘单位执行 技术规范和标准,并加大监督力度;严格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资格审批 17. 仪器检定周期为 1 年:J2 级经纬仪、S3 级水准仪、GPS 接收机、精度优于 5+5*10-6D 的测距仪、全站仪、伽级重力仪 18. 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成果资料跨省,需向国家局申请;其他情况,向 成果内容表现地的省局申请 19. 对外提供成果,不与批准的情况: 拟提供的测绘成果危害国家安全;非涉密成果能满足 需要;申请材料虚
29、假;其他情况 20. 从事提供或销售分辨率高域 10 米卫星遥感影像的机构,应当建立客户登记制度,每半 年向所在地省局备案 21. 属于国家秘密且确需公开的遥感影像,公开前报省局进行保密处理;分辨率优于 0.5 米的遥感影像,报国家局进行保密处理 22. 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特征:权威性、准确性、法定性 23. 见 P131,6.8.4 24. 知识产权按权利内容划分: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转让权、 质押权、许可使用权) ;按智力活动成果划分: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明权、发 现权 25. 测绘单位法定代表人确定本单位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签发质量手册;建立质量体 系并保
30、证有效运行;对本单位提供的测绘成果负责 8 26. 测绘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总工程师分工负责质量目标和方针的贯彻实施,签发有关质量 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处理生产过程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质量争议;审议技术总结,对 本单位的成果的技术设计质量负责 27. 测绘单位的质量管理机构编制年度质量计划,组织实施内部质量检核 28. 项目负责人对测绘项目的产品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 7 章 不动产测绘管理 1. 国家局会同国务院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全国地籍测绘规划 2. 委托房产测绘的 3 种情形:申请产权初始等级的房屋、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房屋、房 屋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要求测绘的房屋 3. 委托房产测绘申请人:房屋
31、权利申请人、房屋权利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房产行政主 管部门 4. 申请房产测绘测绘资质,不需要再征求其他任何部门的意见,也不需要征求房地产测 绘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 5. 在房产测绘中不执行国家标准规范的,在房产面积测算弄虚作假欺骗权利人的,房屋 面积测算失误的,由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并以 1 万元 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有发证机关降级或取消房产测绘资格 6. 国界线测绘(法定性、政治性、严肃性)成果:边界线位置和走向的文字说明,界桩 点坐标,边界线地形图 7. 国界线标准样图,由外交部和国家局拟定,报国务院审批 8. 省级、县市级界线的标准画法图,由国务
32、院民政部门和国家局拟定,报国务院审批 9. 边界协议书附图标绘 1 份。复印 4 份,有两省政府负责人签字 10. 海洋基础测绘由军测管理 第 8 章 地图管理 1. 地图的特征:地图必须遵循一定的数学法则;地图必须经过科学概括;地图具有完整 的符号系统;地图是地理信息的载体 2. 地图编制的专业划分:地形图、教学用途、世界政区地图、全国和地方政区地图、电 子地图、真三维地图、其他专用地图 3. 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具体规范由国家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军测制定。 4. 地图编制的作业过程:编辑准备、原图编绘、出版准备 5. 地图编制的原则:编制地图必须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编制地图必须遵守地图内容表
33、示的规定;编制地图应当选择最新地图资料作为编制基础;正确反映各要素的地理位 置、形态、名称及相互关系,有符合地图使用目的的数据和专业内容,比例尺符合国 家规定 6. 地图位置精度不高于 1:50 万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精度,等于或大于 1:50 万的公开 地图不得绘制经纬线和直角坐标网 7. 公开地图平面精度不得小于 100 米(不高于 1:50 万比例尺精度的要求) ,等高距不小 于 50 米 ,数字高程模型格网不小于 100 米 8. 地图出版前,需要省局审批 9. 互联网地图审图号有效期 2 年 9 10. 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应将新增兴趣点每 6 个月送核准互联网地图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备
34、案 11. 应当申请地图审核的情况:地图出版、展示、登载、引进、生产、加工前;使用国家 局或省局提供的标准画法地图,并对内容进行编辑改动的 12. 地图审核的主要内容:地图编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地图编制标准;地图表示内容是 否含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表示的内容;地图标识的国界线、行政区域界线、重要 地理信息的准确性;重要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其他内容 13. 地图审核人员的条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从事地图审查工作满 3 年;具有国家局颁 发的地图审查上岗证书;从事互联网地图安全审校的人员,需具有省局以上颁发的地 图安全审校上岗证书 14. 省局可以地图审核职责:本行政区域内地图;根据国家局委托,
35、负责审核涉及国界线 的省级行政区域地图,省历史地图,省中小学教学用图,世界性和全国性示意图 第 9 章 测绘质量管理体系 1. 质量管理原则:以顾客为关注焦点原则;领导作用原则;全员参与原则;过程方法原 则;管理的系统方法原则;持续改进原则;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原则;互利的供方关 系原则 2. 质量体系文件形成需要考虑的因素:标准的各项要求;产品的特性及复杂程度;产品 满足法律法规等要求;组织的管理水平和装备水平;各级人员的素质与能力;质量经 济性与效率 3. 组织实施步骤:组织策划与领导投入阶段、体系总体设计和资源配备阶段、文件编制 阶段、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和实施阶段、审核、评审和体系改进阶段
36、4.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划分: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手册、质量计划、程序文件、 作业文件、规范、记录 5.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系统协调原则、整体优化原则、采用过程方法原则、操作 实施和证实检查原则 6. 质量方针、质量手册经最高管理者批准;程序作业和作业文件由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 人批准 7.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程序的基本原则: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 8. 认证程序:提交认证申请书;审核组现场审核;审核组提交不合格报告;明确是否推 荐认证;提出年度监督计划和换证复审(证书有效期 3 年 ,年度监督时,发现位贯彻 质量体系标准的,限期整改,暂停认证,撤销认证) 9. 持续改进的纠正措施:评审
37、不合格;调查确定不合格原因;评价确保不合格不再发生 的措施的需求;确定并实施所需求的纠正措施;跟踪记录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结果; 评审采取的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10. 预防措施:确定潜在不合格并分析原因;确保防止不合格发生的预防措施的需求;确 定并实施预防措施;跟踪记录预防措施的结果;评价采取的预防措施 第 10 章 测绘安全生产管理 1. 高原、高寒地区:遇到无路情况,选择缓坡迂回行进,遇悬崖等危险地带应该绕行, 无安全防护保障不得强行通过 10 2. 水深 0.6 米以内,流速超过 4m/s 的急流,或者流速虽大,但水深在 0.4m 以内时允许 徒步 3. 骑牲畜涉水时,一般只限于水深 0.8
38、 米以内,同时应逆流斜上,不应中途停留 4. 地下管线测量时,有毒有害及可燃性气体超标时,应打开连续 3 个井盖,通风半小时 以上,确认安全后方可下井作业 5. 禁止选择输送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直接法或充电法作业的充电点 6. 在行人通过或居民地附近造标拆标时,必须将现场围好,悬挂危险标志,禁止无关人 员进入现场,作业半径不得小于 15 米 7. 面积大于 100 平方米的内业作业场所,安全出口不少于 2 个 8. 小于 40 平方米 的重点区域,也应配备灭火器具 9. 修理仪器设备时,一般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不能切断电源,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且现场须有 2 名电工作业 10. 测绘设备库房
39、最好室温保持 12-18 摄氏度 11. 库房消防设备不要用酸碱式灭火器,易用液体二氧化碳或四氯化碳及新的灭火器 12. 测绘仪器三害:生霉、生锈、生雾 13. 防霉措施:外业仪器 6 个月(湿热季节或地区 1-3 个月) 对仪器光学外露表面进行全 面搽拭;内业仪器一般 12 个月(湿热季节或地区 6 个月)对仪器未密封部分进行全面 搽拭;作业中暂停使用的电子仪器每周至少充电 1 小时 14. 防雾措施:每次搽拭光学零件表面后,用干棉球搽拭一边出去表面潮气;可以用电吹 风机烘烤光学零件表面(温度不超过 60 摄氏度) 15. 仪器取出前,松开各种制定螺旋;放入箱后,拧紧各种制动螺旋 16. 基
40、础地理信息数据归档内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文档材料、相关软件、档案目 录数据 17.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成果包括:最终数据成果、重要的阶段性数据成果、重要的原始数 据成果、数据说明文件(数据背景、数据组织、数据应用方式、联系方式) 、元数据文 件 18. 文档材料:项目立项文件、项目实施文件、项目总结文件、项目成果文件 19. 归档形成单位在项目完成后 2 个月内完成归档,文档材料归档 1 份,数据成果复制品 归档 2 份 20.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异地存储:异地存储距离大于 100 千米,最佳距离为 500 千米以上, 入馆之日内 60 天内完成异地存储工作 21.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维护:累
41、计读写错误达 10 次,将数据迁移到一份新的介质上,线性 磁带 10 年迁移一次,光盘 5 年迁移一次;数据档案转存新格式后,原数据档案保存 3 年 22.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销毁:经数据迁移后废弃的原介质,除转存数据格式的情况,原数 据档案介质不需鉴定,经审批后直接销毁;销毁磁带上的数据时,可以对磁带进行消 磁或全容量些操作,不能只进行初始化,否则进行物理销毁;销毁光盘数据时,连同 光盘一起销毁 23. 安全事故报告时限:泄密发生或发现 24 小时内报告,轻伤事故发生或发现 2 小时内报 告,其他情况立即报告 24. 救援基本原则: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以人为本、损失最小 25. 光盘必须在工作
42、环境放置至少 2 小时,磁带至少放置 24 小时 26.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存储环境:温度 17-20 摄氏度,湿度 35%-45%,最低一层隔板高于 地面 30cm,磁带离钢筋房柱 10cm 以外,磁带离磁场源 76 毫米以上 11 第 11 章 测绘项目合同管理 1. 合同评审的内容:法律法规要求;质量技术要求;人力资源保障要求;工程量;成果 交付期限;价款和结算方式;设备保障情况;发包单位资信情况 2. 测绘合同变更的条件:原测绘合同关系的有效存在;当事双方协商一致,不损害国家 及社会公众利益;合同非要素内容发生变更;须遵循法定形式 3. 合同变更的效力:合同变更的部分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43、的后果;仅对合同未履行部 分发生法律效力,即合同变更没有溯及力;不影响当事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4. 成本预算分为两种情况:项目是生产承包制的,其成本由生产成本预算和应承担的期 间费用预算组成;项目是生产经营承包制的,成本预算由生产成本预算、应承担城堡 部门的费用预算、应承担的期间费用预算组成 5. 成本预算主要包括:生产成本(直接、承包费用和折旧费) 、经营成本(员工福利及他 项费用、机构运营费用) 6. 甲方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 前,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没有约定定金的,偿付乙方预算工程费的 30%;对于乙 方提供的图纸和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
44、方应当保密,不向第三方提供,否则赔偿乙 方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 20%; 7. 乙方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乙方擅自终止合同的,赔偿甲方双倍定金;对于甲方提 供的图纸和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应当保密,不向第三方提供,否则赔偿甲方本 合同工程款总额的 20%;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 赔偿预算工程款的 30%违约金 第 12 章 测绘项目技术设计 1. 测绘技术设计的原则:技术设计应依据设计输入内容,充分考虑顾客需求,引用国家、 行业标准,重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先考虑整体而后局部;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方 法和新工艺;认真分析和充分利用已有测绘成果和资料;重视数据安全措施
45、,明确规 定数据安全和备份的要求 2. 设计输入由技术设计负责人确定并形成书面文件,有设计策划人或单位总工程师审核 其适应性和充分性 第 13 章测绘项目组织实施 1. 项目目标管理:工期目标、成本目标(人工成本、设备折旧或租用成本、消耗材料成 本) 、质量目标(目标控制的核心) 2. 质量控制的基本依据:测绘合同;经审批的技术设计书或作业指导书;测绘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3. 质量控制的方法:试生产实验;工序成果质量控制;二级检查、一级验收 12 第 14 章成果质量检查验收 1. 过程检查和最终检查采用全数检查,验收采用抽查 2. 成果质量检查验收的依据:法
46、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技术设计书、合同、 任务书、委托验收文件 3. 数学精度检测:检测点数量每幅图一般选 20-50 个 4. 同精度检测时,在允许误差 2 根 2 倍以内,参与数学精度统计,超过的视为粗差, 检测点小于 20 个时,以误差的算术平均值代替中误差,公式见 P256 5. 过程检查编写过程检查记录,最终检查、验收工作完成后,编写检查验收记录, 并分别编写检查、验收报告 6. 检验的方式:详查和概查 7. 质量评定包括:单位成果质量评定、样本质量评定、批成果质量评定 8. 质量检验报告:检验成果概况、检验依据、抽样方法、检验内容和方法、主要质 量问题及处理、质量统计及质量综
47、述、附件 9. 数学精度评分标准见 P257 10. 单位成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评定为不合格:单位成果出现 A 类错误;单位成果 高程精度检测、平面精度检测、相对位置精度检测、任一项粗差比例超过 5%;质 量子元素质量得分分低于 60 分 11. 当样本中出现不合格单位成果时,评定样本质量为不合格 12. 最终检查批质量判定:最终检查批成果合格后,按以下原则评定批成果质量等级: 优:优良品率达到 90%,其中优品率达到 50%;良:优良品率达到 80%,其中优 品率达到 30% 13. 验收批成果质量判定:批合格、批不合格(使用未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仪器;详 查和概查未同时合格;伪造成果或技术路线存在重大偏差) 第 15 章测绘项目技术总结 1. 测绘技术总结分为:专业技术总结、项目总结(在专业技术总结的基础上) 2. 测绘技术总结包括:概述、技术设计执行情况、成果质量说明和评价、上交和归档的 成果及其资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