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津汉高速 -海景大道)工程 K28+350米处雨水泵站 10KV箱式站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 BHXQXWHGSBZ2017-04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 施工招标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3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4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68 第六章 图纸 . 76 (图纸另册) . 76 第七章 技术规范 . 77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78 第一信封 . 77 一、投标函及 投标
2、函附录 . 81 (一 )投标函 . 81 (二 )投标函附录 . 82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83 (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83 (二 )授权委托书 . 84 三、投标保证金 . 85 四、施工组织设计 . 86 五、项目管理机构 . 95 六、 资格审查资料 . 96 七、承诺函 . 103 八、其他材料 . 105 第二信封 . 122 一、投标函 . 123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24 三、附表九、合同用款估算表 . 125施工招标招标文件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施工招标招标文件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津汉高速 -海景大道)工程
3、K28+350 米处雨水泵站 10KV 箱式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原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以关于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津汉高速 -海景大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市政公路管理计【 2010】 341 号及关于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津汉高速 -海景大道)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市政公路管理计【 2012】 63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 161018326105】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 35%,贷款 65%,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
4、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K28+350 米处雨水泵站 10KV 箱式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津汉高速 -海景大道)工程起自永定新河北津汉高速;终点与现状海景大道相接。路线起点桩号: K0+000, 终点桩号 K37+628.605,长约 37.629 公里。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100 公里 /小时。路线远期向西延伸与津港高速二期、津石高速相连接,形成滨海新区高速环线。 本工程与沿线主要公路京津高速公路、第九大街、津滨高速公路、津塘二线、天津大道津晋高速公路、津港高速二期设置 6 座互通式立交;与黄港水库、港城大道
5、、京津塘高速、津塘公路以及官港公园规划路十四设置 5 座分离式立交等桥梁,全线共设特大桥 2 座 ,大桥 3 座 ,中桥 4座;共设互通立交 4 处,简易菱形立交 2 座;分离式立交 5 座;涵洞 19 道;主线收费站 1 处,匝 道收费站 4 处,服务区 1 处。 本次拟对 K28+350 米处雨水泵站 10KV 箱式站工程进行招标。 2.2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60kVA 箱式站一座及相关高低压线路,包括接地装置。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施工工期: 2017 年 9 月 2 日 2017 年 11月 2日,共计: 61 日历天
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 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或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承装类承装 (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 (承装类四级或以上 )依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针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开展整改工作的通知 (国能综资质【 2017】 188号 ),未被列入 2017 年承装 (修、试 )电力设施企业黑名单 。近 5 年投 标人具有一
7、项类似箱变和线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施工招标招标文件 3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依据 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 高检会 20155 号文件, 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备选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5 投标人须提交 3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8、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8 月 2 日至 2017 年 8 月 8 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分,前往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 号君隆广场 B1座 17 层) 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 (副本原件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若为新版证书且二维码经扫描能显示资质信息,无需提供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9、元,图纸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5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 79 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招
10、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 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 81 号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85号君隆广场 B1座 17 层 邮 编: 300457 邮 编: 300040 联 系人 : 段海英 电 话: 022-58076065 电 话: 022-66298907 传 真: 022-27122218 传 真: 022-66298907 联 系 人: 张齐 2017 年 8月 2日 施工招标招标文件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施工招标招标
11、文件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 81 号 联系人:段海英 电话: 022-66298907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85 号君隆广场 B1 座 17 层 联系人:张齐 电话: 022-58076065 1.1.4 项目名称 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公路(津汉高速 -海景大道)工程 K28+350 米处雨水泵站 10KV 箱式站工程施工 1.1.5 建设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 1.2
12、.1 资金来源 银行贷款和自筹 1.2.2 出资比例 自筹 35%,贷款 65%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60kVA 箱式站一座及相关高低压线路,包括接地装置。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61 日历天 计划开 工日期: 2017 年 9 月 2 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17 年 11 月 2 日; 1.3.3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附录 1 财务要求:见附录 2 业绩要求:见附录 3 信誉要求:见附录
13、4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 5 其他要求:无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 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 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 施工招标招标文件 6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 1.11 分 包 不允许(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均不允许分包) 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 允许 2.1
14、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8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 (以发出时间为准 )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 (以发出时间为准 )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2.1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3.2.5 是否接受调价函 是 否 3.3.
15、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3 万 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18 日 16时之前 ( 1)如采用电汇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 开户名称: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账 号: 142001517010003042 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电汇形式,并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电汇凭证上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指定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
16、指定的账号上(以银行到帐日期为准),并将电汇 凭证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 2)如采用转账支票 若采用转账支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开出的支票交至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85 号君隆广场 B1 座 16 层财务部)并换取收据,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 3)如采用银行保函 施工招标招标文件 7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 30 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
17、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在 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交至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85 号君隆广场 B1 座 17 层,经核验后取得接收凭证,银行保函复印件及接收凭证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不论中标与否,保函不予退回。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3 年 2015 年( 2016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已完成的,年份要求为 2014 年 2016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2 年 2017 年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14 年 2017 年 3.
18、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1 份, 另加 1 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光盘) 3.7.5 装订要求 4.1.2 封套上写明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 ) 内层封套 : 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 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外层封套: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施工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19、时 分 前不得开启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 (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 内层封套 : 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 施工招标招标文件 8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 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外层封套: 招标 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施工招标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
20、津市河东区 卫国道 79 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4.2.6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7 天前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开标时间: 2017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5 时 00 分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开标地点:同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1 开标程序 ( 4)密封情况检查: 由投标人推选的投标人代表或
21、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检查 ( 5)开标顺序:随机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五人或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小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专家确定方式 : 从天津市市政公路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1-3 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采用现金形式时:履约担保金额为 4%签约合同价 履约担保采用保函形式时:履约担保金额为 10%签约合同价,保函由银行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且提供担保的机构须经发包人同意。 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 信用等级的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为 /%签约合同价。 履约担保形式: 银行保函、支票或现金 等 保函 +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 / 9.5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招标管理站;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 251 号欣苑公寓 2 号楼; 电 话: 022-83559215 传 真: 022-83550162 邮 编: 30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