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排污许可登记表(样表) (首次登记 延续登记 变更登记) 单位名称(1) 省份(2) 地市(3) 区县(4) 注册地址(5)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6) 行业类别(7) 其他行业类别(8) 生产运营状态(9) 正在生产临时停产在建未投产 计划复产/投产时间 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度 (10) 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纬度 (1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 组织机构代码/其他注册号(13) 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 (14) 技术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生产线 (15) 主要产品(16) 主要产品产能 计量单位 主要工艺 燃料使用信息(使用固体和液体燃料 10 吨/ 年以上、气体燃料 1 万 m3/年以上填写) 燃料
2、类别 燃料名称 使用量 单位 固体燃料 液体燃料 气体燃料 其他 吨 m 3 废气排放 排放口名称(17) 执行标准名称 废水排放 排放口名称 废水排放去向(18) 执行标准名称 固体废物排放 名称 是否危险废物(19) 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方式 排放去向 是 否 废气污染治理设施(20) 名称 工艺 数量 废水污染治理设施(21) 名称 工艺 数量 注: (1)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进行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字全 称,与企业(单位)盖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二级单位须同时用括号注明二级单位的名称。 (2) 、 (3) 、(4)指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所在地省份、城市、区县。 (5)
3、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营业执照所载明的注册地址。 (6)排污单位实际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址。 (7)企业主营业务行业类别,按照 2017 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填报。 尽量细化到四级行业类别,如“A0311 牛的饲养” 。 (8)企业非主营业务类别或企业其他重要设施所属行业,如没有可不填; (9)指登记时企业的生产运营状态,包括正在生产、临时停产、在建未投产等;临时停产 的,应填写计划复产时间,在建未投产的,应填写计划投产时间。 (10) 、 (11)指生产经营场所中心经纬度坐标,应通过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中的 GIS 系 统点选后自动生成经纬度。 (12)有统一社会
4、信用代码的,此项为必填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 18 位的用 于法人和 其他组织身份的代码。依据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 (GB 32100-2015) 编制,由登记管理部门负责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 (13)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此项为必填项。组织机构代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 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GB 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 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始 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由 8 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填写时,应按 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
5、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其他注册号包 括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旧版营业执照注册号(15 位代码)等。 (14)分公司可填写实际负责人。 (15)指与产品、产能相对应的生产线或生产单元,填写内容应与排污单位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一致。 (16)填报主要某种或某类产品及其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可填写上一年实际产量,上一年 未生产的,采用设计产能。 (17)指有组织的排放口、或无组织排放控制区域,如厂界等。 (18)指废水出厂界后的排放去向,不外排包括全部在工序内部循环使用、全厂废水经处 理后全部会用不向环境排放;间接排放去向包括去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市政污水处 理厂、其他企业污水处理厂等;直接排放包括进入海域、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 (19)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20)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对于有组织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包括除尘器、脱硫设施、 脱硝设施、VOCs 治理设施等。 (21)指主要污水处理设施名称,如“综合污水处理站” 、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