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昌吉市滨湖河景区管理处零星材料一批 项目 ( 第一标段 ) RHZC2017-124( CJGK) 1 昌吉市滨湖河景区管理处零星材料一批 项目 ( 第一标段 ) 招 标 文 件 工程名称: 昌吉市滨湖河景区管理处零星材料一批 项目 ( 第一标段 ) 文件编号: RHZC2017-124( CJGK) 招 标 人 ( 盖 章 ) : 昌吉市滨湖河景区管理处 代 理 机 构 ( 盖 章 ) : 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继月 代理机构电话: 13639980030 传真: 0994-2358719 代理机构地址: 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 12-15 室 昌吉市滨湖河景区管
2、理处零星材料一批 项目 ( 第一标段 ) RHZC2017-124( CJGK)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昌吉市滨湖河景区 管理处零星材料一批 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昌吉市滨湖河景区管理处 的委托,对 昌吉市滨湖河景区管理处零星材料一批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各合格投标商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参与此项目投标。 项目名称: 昌吉市滨湖河景区管理处零星材料一批 项目 二、 项目编号: RHZC2017-124( CJGK) 三、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园林机械购置维修及配件、农药、喷滴灌材料(投资额: 39 万元) 第二标段:标示标牌维修改造及大屏幕维护。(投资额: 15
3、 万元) 四、投标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 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 投标商需具备以下资质: ( 1)第 一标段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且 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要求 ;近三年( 2014-17 年范围内)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3 份(中标通知书和相应合同原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 ( 2) 第二标段: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
4、以上)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是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 ( 机电安装专业 ) ;如是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登记册,且项目负责人需在进疆备案登记册中;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近三年( 2014-17 年范围内)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3份(中标通知书和相应合 同原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
5、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份,到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五 、报名时间:请于 2017 年 7月 19 日至 2017 年 7 月 25 日 (北京时间上午 10: 30-18:00,节假日除外) 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 12-15 室 。 八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 年 8 月 8 日 11:00时(北京时间) 九 、开标地点 : 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 12-15 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 、代理机构: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 12-15 室 联 系 人: 张继月 联系电话:
6、 13639980030 传真: 0994-2358719 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 七 月 十八 日 昌吉市滨湖河景区管理处零星材料一批 项目 ( 第一标段 ) RHZC2017-124( CJGK) 3 第二章 投标商须知前附表 项号 项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昌吉市滨湖河景区管理处零星材料一批 项目 ( 第一标段 ) 2 质保期 质保期 1 年 3 招标范围 园林机械购置维修及配件、农药、喷滴灌材料 4 供货 期 1 年 5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7 投标商必备资质 (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书原件) (有效期内 且 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
7、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要求 ) ( 2) 近 三年( 2014-17 年范围内)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3 份(中标通知书和相应合同原件) (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 ( 5)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8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9 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8 月 8日 11: 00 时(北京时间) 10 开标地点 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 12-15 13 联合体协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一 标段 : 7800 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账户名: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
8、 开户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新华北路支行 行 号: 308881029026 帐 号: 991903678110901 昌吉市滨湖河景区管理处零星材料一批 项目 ( 第一标段 ) RHZC2017-124( CJGK) 4 项号 项目 内 容 投保保证金缴纳形式:转账、电汇等其他形式。 注:汇款单上需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金额。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 之前确认到账,若投标人未按照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 17 文件发售时间 2017 年 7 月 19日 -2017 年 7 月 25日 (北京时间上午 10: 30-18:00,节假 日除外) 18 文件发售地点
9、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昌吉市北京南路 华东实业 12-15 室 19 投标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 正本一份 (单独密封),并标明“正本”字样。 副本四份 (所有副本密封在一起),并标明 “副本”字样 投标报价一览表一份 (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 密封袋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标段号 )和“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投标商名称和地址,加盖投标商公章。(投标文件,一律不退) 2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 12-15 室 21 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后,供货方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供货验收单及正规发票 后,招标人向供货方支付 97
10、%价款,剩余 3%为质量保证金,在产品质量三个月内无质量问题全部付清。 22 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 12-15 联 系 人:张继月 电 话: 13639980030 传 真: 0994-2358719 23 招标文件价格 500 元 /份(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本次采购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第一 标段 为 393550 万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此范围将作废标处理。 昌吉市滨湖河景区管理处零星材料一批 项目 ( 第一标段 ) RHZC2017-124( CJGK) 5 项号 项目 内 容 投标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
11、条款及 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 第三章 投标商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的规范性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过程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安装服务采购等内容。和招标人组织的答疑纪要一起是各投标商(以下简称投标商)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也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作为供货合同的附件之一,与供货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非合同另有约定的部分,以正式合同内容为准)。 1.2 整体要求: 1.2.1 投标商应保证投标文件中涉及到的所有内容,不会出现因第三 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或经济纠纷,否则由投标商承
12、担全部责任,投标商须拥有所投标的物的所有权或合法处分权,一切因标的物的所有权或合法处分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商自行负责,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无关。 1.2.2: 、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并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 、 免检企业要出具工商、质检等相关部门发放的有关资质证明, 并提供正规的产品标签及产品使用说明。 供应商应为信誉高、产品质量好的企业,应按照药肥混配、病虫兼治、经济适用的要求。 1.2.4 伴随服务标准:供应商应保证向采购方提供优质的免费调换、补差服务,具体数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产品
13、必须经相关检验测试,有害物质含量须达到国家强制标准。 2、定义 2.1 招标人:招标人是指提出国内招标采购货物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系指“ 昌吉市滨湖河景区管理处 ” 2.2 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是指依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依法设立并取得招标 资格证书、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中介组织。本招标文件中代理机构是指受招标人委昌吉市滨湖河景区管理处零星材料一批 项目 ( 第一标段 ) RHZC2017-124( CJGK) 6 托的招标组织“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人:招标人是指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2.4 合格的投标商 凡是
1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满足投标商须知中资质要求得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投标商应具有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 执照,投标商提供的产品需经相关部门的技术审查,所供货物应具有成熟运行的经验,并符合货物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投标商必须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
15、来自上述 2.4 条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商。 3.2 货物系指投标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的货物。 3.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商须承担的与投标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 ,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 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4、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与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将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4.2 投标人被视为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4.3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做任何补偿。 注: 1、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
16、员会文件(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和(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文件)执行,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代理收费标准 招标类别 中标 价(万) 货物招标取费标准 服务招标取费标准 工程招标取费标准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昌吉市滨湖河景区管理处零星材料一批 项目 ( 第一标段 ) RHZC2017-124( CJGK) 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
17、5% 0.05% 100000 以上 0.01% 0.01% 0.01%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 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由招标人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构成。 5.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会纪要等书面材料在本招标项目中均称招标文件补充。 5.3 招标文件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如果招标文件补充内容与在此招标文件补充发出之前的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相冲突,请投标人执行招标文件补充的相关内容,先前发出的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自动废止。 5.4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和理解招标文件的所
18、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5.5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招标资料等发出后 3 日内,各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自己的问题;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等有关内容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 15 日之前将对其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招标人的答复将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 的来源)。 7、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 7.1 在投标
19、截止期 15 日之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7.3 为使投标商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商。 昌吉市滨湖河景区管理处零星材料一批 项目 ( 第一标段 ) RHZC2017-124( CJGK) 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编制要求 8.1 投标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
20、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投标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3 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参与了一份以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使其参与的全部投标无效。 8.4 投标文件由两卷组成,并装订成一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视 为无效标处理)。投标商应按照下列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定成册: 8.4.1 第一卷:
21、经济报价书 8.4.1.1 投标商的承诺书(原件,按附件的格式提供)。 8.4.1.2 报价一览表(按附件的格式提供,正、副本中均应附入)。 8.4.1.3 报价明细表(按附件的格式提供,正、副本中均应附入)。 8.4.1.4 维修保养计划:列出质保期后维修保养收费标准并提供维修保养收费 标准的详细内容(单列,不在投标总价之中)。免费质保期内维护内容及维修保养计划,其免费维修保养的标准应按照维修 保养收费的标准执行。 报价一览表 必须再另行制作原件一份, 单独密封 于一独立包装物内并在封面上标明“项目报价一览表”,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开标地点,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 如单独提交的投标报价一览表内
22、容与响应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提交的投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 8.4.2 第二卷:商务投标文件 投标商必须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的提供评估因素要求的各类文件资料。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投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但不局限于以下部分): 1、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入响应性文件 ); 2、法人代表或法人授 权代表身份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入响应性文件 ); 3、法人代表授权书( 被授权人 为法人的则不需提供) 4、 近三年( 2014-17年范围内)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3份(中标通知书和相应合同原件) 昌吉市滨湖河景区管理处零星材料一批 项目 ( 第一标段 ) RHZC2017-124(
23、 CJGK) 9 5、 投标 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入响应性文件 ) 6、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 7、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复印件 8、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9、供应商综合实力说明(企业简介、技术实力、经济实力等) 10、销售业绩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能证明供货能力的财务报表 11、商务条款偏离表;乙方如对商务条款有 偏离意向,必须在标书中注明偏离事项,凡是未注明偏离意向的标书视认为响应本标书条款。 12、售后承诺内容、服务承诺 13、 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第三卷:技术投标文件 1、技术规格偏离表 2、项目实施方案 (按技术规定提交技术方案、货物生产包装运输
24、、验收计划 ) 3、产品的详细说明(包括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 4、人员培训计划 5、产品相关技术人员的配备情况 6、如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须提供生产企业的生产规模、技术水平、生产管理经验、质量保证能力等情况 7、产品彩页 8、其他材料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数据和材料 9、投标文件格式: 9.1 投标商应按招标文件的内容与要求和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商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如招标文件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设置。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要求逐条对应填写,有具体参数或文字描述,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9.2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
25、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定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 9.3 投标商应对投标货物提供完整的详细的书面说明,投标人不得复制粘贴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 一部分,否则将视为无效标处理。投标总价应包含设备费、施工费、运输费、保险费、税费、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昌吉市滨湖河景区管理处零星材料一批 项目 ( 第一标段 ) RHZC2017-124( CJGK) 10 10、 投标报价 10.1 报价清单应按照技术要求,列明所有使用设备材料清单及数量,为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所报价格为全部费用价格。投标商应充分了解项目的情况,对于报价
26、中的缺项漏项,招标人将不予追加任何费用。 10.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商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10.3 投标商根据本须知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 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10.4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商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货物的投标报价。 10.5 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投标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
27、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视为无效标处理。 11、投标货币 11.1 投标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 人民币报价。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12 、证明投标商合格和有资格投标的文件 12.1 投标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2 投标商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投标商在投标时应符合本须知第 2.4 条的规定。 12.3 投标商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即 : 如果投标商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商自己制造的,投标商应是货物制造厂正式授权的代理商; 投标商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投标商满足“投标商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资格标准及业绩要求。 13、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投标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