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滁州 学 院 外 国语学院 文件 院 政 教 2017 14 号 外国语 学院关于做好 2017/2018 学年 第 一学期 部分 课程 考核 工作的通知 根据滁州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院行 2006 12 号) 、滁州学院学生成绩评定办法补充规定(院教 2009 23 号)和外国语学院 人才培养方案的 要求, 现将 本学期 教学时段安排在 1 9 周的 课程 考核 工作 安排 通知如下 : 一、考试组织管理 本次 考试工作 由 外国语 学 院 计划安排, 负责命题、监考、试卷评阅和归档等工作,并负责在考前提前将考试的时间和地- 2 - 点通知学生。 二、考试时间 2017 年
2、11 月 21 日至 11 月 22 日,上午 8:30-10:30、下午 2:30-4:30。 三、监考安排及要求 外国 语 学院 于 10 月 25 日前, “ 课程 考试 安排 表”按要求 在外 国语网站 通知 栏 。 各考场考生人数安排要适中,每个考场每次考试只能安排一门课程。 四、考试命题及要求 1 各 系、教研室 要严格按照滁州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高度重视命题工作。 系、教研室主任 要 严把命题关,要求命题教师务必严格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精心设计,科学命题,以全面检测学生知识技能掌握和能力发展水平; 鼓励改革考试评价方式,注重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侧重对学生的培养过
3、程和 能力的评价。 2 使用试卷进行理论考试的科目必须出难度和份量相当的三套试卷( A、 B、 C 卷),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且备有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教学内容、进度相同的同一年级平行课程试卷要尽可能统一命题, 建有试题库的科目应从试题库中抽题。命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命题任务,不可拖延。试卷样式必须使用学校统一的标准格式 。 试卷名称(包括各类相关表格上填写的同一课程的试卷名称必须一致)一律统一使用规范的按人才培养方案开设的课程- 3 - 名称,不可随意改变,不得使用口语名称、简称 或教材名称,避 免在印制、分发试卷中产生错误。以上表格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栏 “期末考试相关文
4、件”下载。 3 系、教研室主任 要依据“试卷使用审批表”的对照标准,对试题进行逐项检查,保证考核内容难易、题型构成、答题用时适当,试题的名称、分值、总分、题号、标点、用字正确,页码、页数相符,必要时可组织人员对试卷进行质量分析。试题审阅合格后要填写“试卷使用审批表”(在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并签名和加盖 学院 公章(一式两份,一份由 学院 保存,一份 报教务处备案)。 4 命题期间 , 系、教研室 要 加强试题保管和保密工作,严防发生试题泄密事件。 五、考试制卷与发 /收试卷及要求 1 学院 安排制卷具体负责人 1 名。 2 制卷负责人要集中收齐选定的试题并打印好样卷,卷面排版要紧凑。 在制作样
5、本卷期间,务必将用于制卷的电脑断开网络连接,印制结束应立即清理现场,销毁涉及试题的废纸。 3 各位 老师 于 11 月 1 日前将电子版试卷(拷贝,不得用电子邮件) 交给课 程 所 在 系、 教研室主任 ,各 系、 教研室主任于 11 月 8 日 前 将 审核后的专业课试卷 、 “试卷使用审批表” 一起送交 学 院 。 4 考试前 30 分钟,监考教师到本 学院 指定地点领取本考场试卷,考试结束时, 学院 派专人做好当场考卷的清点验收和- 4 - 保存等工作。 六、平时成绩评定 平时成 绩所占总评成绩的比例严格按照各课程教学大纲相关要求执行,平时成绩的评定要予以细化,具体成绩须在授课结束后,考
6、试结束前完成,并报 学院 备案,不得随意更改。 七、试卷批阅与保存 1 试卷评阅与保存按滁州学院试卷评阅和存档要求(教函字 2008 16 号)严格执行。 2网上电子成绩档案输入工作至 2017 年 12 月 10 日前结束。任课教师在考核结束后和批阅试卷完成时立即将成绩录入,在 审核确认后提交( 请务必 提交,否则学生查阅不到成绩 ),记分册 交 学院 妥善保存,以备核查。 3 阅卷工作结束后, 学院 将 对批阅的试卷进行抽查,填写“阅卷抽查记录表”并装订存档。 八、 考查 课程考试 考查 课程由各 任课 教师在课程结束后 自主安排,相关事项可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 九、考试纪律宣传教育工作
7、各班 要做好考试动员和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让广大教师和学生了解考试工作规程和相关的违纪处分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学 院 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维护考试纪律。对考试违纪、作弊 者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缓考 - 5 - 学生凡因病、因事等原因要求请假缓考的,须在考试前向学院提交缓考申请,经同意, 学院 于考前集中报教务处备案,方可缓考,否则视为旷考。对旷考学生,其旷考课程以零分计,不准参加补考,同时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巡考 考试期间学 院 将 组成巡考组,进行考风考纪巡查,对各级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督查,以保证考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外国 语 学院 2017 年 10 月 20 日 外 国语 学院办公室 2017 年 10 月 22 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