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租赁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 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 经友好协商,就 一事宜达成一致意 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出租汽车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所有人: 所有人地址: 额定载人: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第二条 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乙方租赁甲方汽车的价格为 元/月(大写: ) 。 支付方式: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车为两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租赁期满后乙方需提前 天通知甲方,办理停租 手续,协议即终止。 第四条 甲方职责 1.甲方保
2、证所出租车辆的安全性、可靠性,并能够满足 乙方工作需要,新车牌照、第一年的保险(全额险)等相 关车辆初始手续由甲方承担。 2.在支付租车费用时,甲方需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3.若车辆在租赁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及人 身伤亡,与甲方无关,但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保险报损等 事宜。 第五条 乙方职责 1.出租车辆在租用期所产生的维修费、停车费、燃油费、 第二年车辆保险(全额险) 、年审费等由乙方承担。 2.按规定支付甲方租车费。 3.车辆驾驶员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4.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使用并保管,必须及时保养,维修 配件不得使用劣质材料。 5.除以上 1、2、3、4 条款所列的费用外,其他一切租用 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均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财政 局留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 解决,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不成,由签 约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