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识别与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息科技风险评估工作,提高某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水平, 促进我行业务安全、持续、稳健发展,根据国家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及银行业信 息科技监管要求及某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策略,结合我行风险管理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属于信息科技 风险类“ 管理办 法”,适用于某银行信息科技工 作全过程的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对象包括信息科技组织、管理过程和信息资产。 第三条 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合规管理、支持业务创新和业务运营 过程中,由于管理流程及资源缺失或不足、人 为因素和技术漏洞产生的操作、法 律、声誉等风险。 第四条
2、 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是指在信息科技风险事件发生之前或之后(但还 没有结束),该事件给信息系统的研发、生 产等各个方面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的可 能性进行量化评估的工作。 第五条 本办法所指的信息科技风险类型及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 信息科技总体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策略、制度、物理 环境、 软件、硬件、 网络、数据、文档等方面影响全局或共有的风险。 (二 ) 信息系统风险是指信息系统在规划、研发、建设、运行、 维护、监控及下 线过程中由于技术和管理缺陷产生的风险。 (三 ) 研发风险是指信息系统在研发过程中组织、规划、需求、分析、设计、编 程、测试和投产等环节产生的风险。 (四 ) 运行维护
3、风险是指信息系统在运行与维护过程中访问管理、操作管理、 变更管理、机房管理和事件管理等环节产生的风险。 (五 ) 外包风险是指本行将信息系统的规划、研发、建设、运行、 维护、监控等 委托给业务合作伙伴或外部技术供应商时形成的风险。 第六条 信息科技风险评 估是识别、 计量、评价信息科技风险的活动,旨在 客观反映信息科技对我行发展战略的支撑程度。 第七条 风险评估应遵循“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持续跟进”的原则。 第八条 总行、一级分行的信息科技风险评估 (含自评估)工作应遵照本办 法执行。 第二章 角色分工 第九条 风险评估可由总行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或一 级分行发起,承担机构 是风险管理部,风险管
4、理部 负责组建风险评估实 施团队。风险评估实施团队由 管理层、相关业务和技术骨干等人员组成, 评估工作角色分为:评估管理人员、 评 估人员、 评估分 析人员。 (一) 评估管理人员由风险管理部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岗担任,负责组织、管 理、监督 风险评估任务,包括: 1. 制定风险评估任务计划 2. 设计风险评估方案 3. 审核风险评估报告 4. 确认风险处置建议 5. 跟踪风险评估任务进度 6. 控制风险评估任务质量 (二) 评估人员负责按照风险评估任务要求,收集并提供信息和证据,如实 反映信息科技工作现状。评 估人员由评估对象 所涉及的相关技术或业务骨干人 员担任; (三) 评估分析人员负责汇总
5、、整理和分析采集到的信息与证据材料,编写 风险评估报告。评估分析人员由行内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担任,必要时可聘请业 内专业人员。 第十条 在同一风险评估任务中, 评估实施团队成员不少于三人,评估管理 人员和评估分析人员不得兼任评估人员。 第三章 风险评估计划 第十一条 总行和一级分行每年度应开展一次整体信息科技 风险评估,两次 以上专项信息科技风险评估。 第十二条 信息科技风险评估要以信息科技风险监测 信息、数据以及其他有 关信息为基础,遵循科学、透明和个案处理的原则进行。 第十三条 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结合本单位以往 风险评估情况,确定是否启 动专项信息科技风险评估: (一)新系统上线后或已有系
6、统进行重大变更; (二)信息科技运行中发现重大纰漏或隐患; (三)内部或同业出现重大信息科技事件; (四)信息科技审计中发现重大问题; (五)监管机构发布风险提示; (六)其他情况。 第十四条 一级分行根据总行风险评估工作要求,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风 险评估计划,并报总行备案。 第四章 风险识别与评估方法 第十五条 风险评估通过人工评估或自动化工具测评等手 段识别、分析支 撑 IT 目标的流程和资源中存在的缺失或不足, 判断 风险优先级,提出 风险处置 建议。 第十六条 总行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或一级分行 发起风险评估任务,并下达 任务书。评估管理人员依据任务书组织编写风险评估任务计划书和风险评
7、估方 案。 第十七条 评估管理人员组织人员依据评估对象的业务目标识别 IT 服务目 标,进而分析支撑 IT 目标的流程和资源,并针对流程要素和资源要素设计风险 检查表。 第十八条 评估人员依据风险检查表,采用人工或自动化工具对评估对象的 信息科技状况进行信息收集。信息收集可采用调查、检查、安全 测试等方式: (一) 调查包括问卷调查、远程访谈、 现场访谈等; (二) 检查包括文档检查、代码检查、流程 检查等; (三) 安全测试包括人工测试、自动化测试以及综合性渗透测试等。 第十九条 评估分析人员采用定性或定量的计 算方法,依据各类风险对实现 IT 目标的影响,计算出评估对象的风险优先值或级别
8、,并进行分析: (一) 风险成因分析,分析诱发风险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主观因素包括 流程缺失、控制不足或无效等;客观因素包括资源缺乏、内外环境影响等。 (二) 风险占比分析,依据对 IT 目标的影响程度,分析评估对象当前状态 下各类、各级风险占比情况; (三) 风险对比分析,对同次任务中不同机构的风险状态进行对比,分析各 类风险在不同机构的分布状况及影响; (四) 风险趋势分析, 对不同时期的相同任务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同一风险 的增强或减弱情况,了解风险的发展趋势。 第二十条 风险分析可采用以下手段: (一) 专家经验; (二) 风险分析模型; (三) 风险分析工具。 第二十一条 评估分析人
9、员针对风险评估任务中揭示的风险类型和状态,结 合组织机构、业务需求和安全要求,提出风险处置建议,包括降低、 转移或消除 风险的措施、预期效果等。 第二十二条 评估分析人员编写风险评估报告,内容包括风险评估任务描述、 风险分析、风险处置建议等。评估报告经评估管理人员审核后提交信息科技管理 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风险评估过程(附件 1)分为三个阶段:风险评估准备、信息收集和 风险识别分析。 第五章 风险评估准备 第二十四条 根据风险评估计划,总行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或一级分行提出信 息科技风险评估任务,编制风险评估任务书(附件 2 ),明确任务目标、 评估对象、 评估范围、任务起止时间、风险管理部门
10、等。 第二十五条 风险管理部组建风险评估团队,指定风险评估管理人员、风险评 估人员和风险评估分析人员,并授权风险评估团队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第二十六条 评估管理人 员组织制定风险评估任务计划书(附件 3),明确风险 评估实施活动的计划安排,主要包括: (一) 团队组织:包括成员名单、角色、职责等内容; (二) 工作计划:描述各阶段的工作安排,包括工作内容、 时间进度和各阶段成果清单等内容。 第二十七条 评估管理人 员组织设计评估方案, 评估方案包括风险检查表 (附 件 4 )、信息收集方式、风险分析方法等。 第二十八条 设计风险检查表时遵循以下过程: (一) 分析评估对象的业务目标和 IT 服
11、务目标; (二) 识别实现 IT 目标的工作流程和资源; (三) 识别影响工作流程和资源中的关键因素,主要考虑各流程要素的活动 内容、关联关系、流程目的、 实现方式、所需资源等; (四) 根据关键因素设计风险检查项、检查指标和评价权重,形成风险检查表。 第二十九条 评估管理人员通过风险评估启动会等形式启动具体风险评估工 作。 第六章 信息收集 第三十条 评估管理人员将风险检查表分发给评估人员,并告知信息收集方 法及填写要求。 第三十一条 评估人员通过调阅文档、收集日志、现场访谈、工具测评等方式 获取风险评估所需信息。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IT 制度及执行情况、技术文档、 以往审计报告、风险管理
12、报告、日志 记录、访谈记录 、测试报告等。 第三十二条 评估人员根据采集的信息,填写风险检查表,并保留证据。 第三十三条 评估管理人员督查信息收集进展情况,按计划收回风险检查表, 并审核填报信息质量。必要时,可要求 评估人员补充信息和附加证据。 第三十四条 评估管理人员将风险检查表提交评估分析人员。 第七章 风险分析 第三十五条 评估分析人员按评估方案确定的风险分析方法对风险检查表进 行汇总、梳理, 评定风险等级,分析风险成因,提出风险处置建议,形成风险评估 报告 (附件 5 )。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风险评估任务概述 (二) 风险评估活动描述 (三) 风险分析,包括总体风险分析、风险占比分析、风险对比分析、风险趋 势分析 (四) 风险成因分析 (五) 风险处置建议 (六) 详细风险列表 第三十六条 评估分析人员将风险评估报告提交评估管理人员。 第三十七条 评估管理人员定期督查风险分析进展情况,指导风险分析工作, 组织审核风险评估报告,形成正式报告提交风险管理部负责人。 第三十八条 风险管理部将风险评估报告上报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并通过 风险评估任务总结会等形式,通报风险评估情况。 第三十九条 风险管理部将风险评估资料归档管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管理办法由某银行总行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