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大滩镇部门职责登记表 部门名称(盖章): 大滩镇政府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责任处室 备注 1 负责党政工作、统计相关工作 负责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的协调管理工作 党政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 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负责文书工作 负责镇镇的各种统计工作 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 负责信息宣传工作 负责人大、群团、武装等相关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政策方针、法律、法规的落实,编制镇镇预算内外收支管理,对镇镇行 政事业单位及村级经费、帐户、财物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无) 2 负责旅游管理、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研究本镇镇经济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立足
2、本地资源和区位条件,组织制定本镇镇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形成地域产业特色 经济发展办公室 ( 挂旅游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农业产业化及农业开发与扶贫项目的落实,通过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 加强市场监 管,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负责国土资源的开发与管理,严格保护耕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督指导环境保护工作 负责旅游规划制定及组织实施,从业人员培训,旅游安全及市场监督管理 3 城镇规划工作 负责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 ,编制并监管村镇规划实施
3、 城镇规划建设管 理办公室 4 负责社会事务相关工作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提高农民自我管理能力,组织指导村级换届选举,健全社会自律体系 社会事务办公室 督管理农村集体财产 负责本镇镇社会弱势群体的各种救助工作 负责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监管和五保对象供养、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救灾救济、救灾款物的接管和使用工作 组织实施文明生态村建设,改善人文环境 负责劳动力资源开发、富余劳动力转移,本镇社会保险、劳动用工管理 负责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 5 负责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加强综合治理,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
4、综合治理办公室(挂司法所牌子) 落实各项管理 措施,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负责本镇的普法宣传教育及法律服务 负责信访稳定工作 6 负责财务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政策方针、法律、法规的落实 财政办公室 编制镇预算内外收支管理 对镇行政事业单位及村级经费、账户、财物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7 负责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组织贯彻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制定落实本镇镇食品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 根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委托范围,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收集 、汇总、分析和报告本辖区食品安全信息,接受食品安全投诉举报 配合县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第一时间控制
5、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协助做好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 组织开展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好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日常管理工作 承担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的日常巡查工作 负责对婚丧嫁娶等家庭集体聚餐活动的指导工作 做好本辖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完成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8 负责计划生育相关工作 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 规的宣传工作 计划生育服务站 负责优生、优育、节育服务 负责育龄妇女定期检查,必备药品发放工作 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等工作 负责排查、管理本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工作 9 负责劳动保障、相关工作 宣传、贯彻和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6、律、法规及政策 劳动保障事务站 负责劳动力资源开发、富余劳动力转移、本镇镇社会保险、劳动用工管理 负责农村劳动力市场政策咨询、信息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10 负 责综合文化、群众服务等相关工作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 综合文化站(群众工作站) 举办各类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 开办图书报刊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读报活动 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镇村特色文化的发展 指导和辅导村文化室开展各项活动 负责本镇镇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代办群众日常生产生活需审批的事项 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并负责上报处理结果等工作 11 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相关工作 负
7、责村组财务管 理 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 负责指导农业承包合同的签订、鉴证、纠纷调解 负责文明生态村的创建工作 为农村、农业、中小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信息服务、科技服务、法律咨询和政策服务 12 负责农业技术相关工作 负责农业新技术品种推广工作,做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农业技术推广站 负责农机、畜牧水产、水利、林业、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等服务工作 在农业技术、市场信息、人才智力等方面为农民提供支持,增加农民收入 注: 1.根据工作任务发展,需要突出强 化和增加的职责,请特别单列,并在备注栏中说明依据。 2.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职责和工作事项,在备注栏中注明责任单位
8、。 填报人:王劲松 填报时间: 2017 年 6 月 29 日 联系电话: 8284624 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一)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 为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增强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改变“重审批,轻监管”局 面,特制定如下监管措施: 一、监督检查对象 非煤矿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开采、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行业的企业。 二、监督检查内容 非煤矿山企业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日常执法检查; (二)根据投诉举报,开展执法检查; 四
9、、监督检查程序 (一)对获证企业实施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分为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回访。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查现场、检验产品等方式,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对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时,必须由 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证件,对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对企业进行书面反馈,由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归档。 (二)安监站开展抽查时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五、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 (一)依法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成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发现违法行为,上报县安监局,及时予以查处。相关单位应当接受监督检查,并提供
10、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阻挠。 (二)安监部门工作人员在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中, 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规定的程序、超越职权或者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颁发许可证,上报发证机关,由其撤销已经颁发的许可证。 (二)工矿商贸企业(除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工矿商贸企业(除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外)包括机械、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电子、纺织、烟草、食品、电力、电信、贸易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简称“工贸行业”)。为了加强工贸行业领域安全工作,预防工贸企业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落
11、实工贸 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工矿商贸企业生产经营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生产经营行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主要检查下列事项: (一) 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情况: (二) 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情况;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 (三) 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 (四) 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以及监督、教 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章
12、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日常执法检查。 四、监督检查程序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现场检查中,详细记录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因素,详细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由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案备查。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字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记录在案。 五、监督检查措施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采取现场处理措施并书面通知: (一 )能够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 (二)存在较大事故隐患 危及安全生产的,上报县安监局予以及时查处。 六、监督检查处理 协助上级机关,督促企业按下达的指令要求进行整改。 (三)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管
13、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是安监部门重要的监管职责。为切实改变“重许可、轻监管”局面,特制定如下监管措施。 一、监督检查对象 镇镇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 二、监督检查内容 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是否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重 点时段专项检查; (二)根据投诉举报,开展执法检查;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采取核查现场、检验产品等方式,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对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必须由 2 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证件,对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对企业进
14、行书面反馈,由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归档。 二、上级安监局开展抽查时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镇安监站要按上级安监局要求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五、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 依法对烟花爆竹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成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发现违法行为,应 当上报县安监局及时予以查处。相关单位应当接受监督检查,并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阻挠。 (四)中央、省、市级救灾款物监管工作 一、监督检查对象 各村委会 二、监督检查内容 救灾款物的管理和发放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看拨款文件和灾民救助花名册、召开灾民座谈、进村入户走访、公开等方式开展。 四
15、、监督检查措施 1、镇纪检、社会监督 2、系统内检查和督导 五、监督检查处理 在救灾款物发放的过程中,中出现违规、违法者追究行政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社区矫正工作事项监 管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管,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现制定如下监管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社区矫正人员 二、监督检查内容 负责对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不脱管不漏管,无重新违法犯罪。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矫正档案,记录其接受监管教育的具体内容,档案分为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执行档案包括适用社区矫正的法律文书,以及接收、监管审批、处罚、
16、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有关社区矫正执行活动的法律文书,工作档案包括司法所和矫正小组进行社区矫正的工作记录,社区 矫正人员日常报到、思想汇报、外出请假、教育学习、社区服务、月度考核、等级调整等相关材料。 四、监督检查措施 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手机定位监控,划定活动范围,以掌握其行踪轨迹,并通过声纹识别系统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设置呼叫转移、人机分离、恶意关机、他人代为保管等逃避监管行为。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等级要求其每月进行当面报告和电话报告,并利用指纹管理系统以确保社区矫正人员遵守报告制度。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活动。根根据社区矫正人员服从监管教育情况按月进行考核。根据社区矫正人员个人生活、工作及所处 村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上门走访、实地检查、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等措施,及时掌握社区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