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设施活动房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乙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家 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相关条文条规,就该项工程施工有关事 项,本作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项目部临时设施活动板房工程 二、工程地点:织金县花红湿地公园 三、承包范围及内容: 新建板房采用双坡顶型活动房,一栋两层(室内均设吊顶) ,四栋一 层(室内均设吊顶) ,其中部分房屋含卫生间,厨房采用可拆除的活动板 房安装。 包括:材料购买、下料、安装、运输、保管、装卸、施工等全过程; 不含活动板房的基础、室内
2、外配套设备、水电安装。 四、材料和质量要求 1、材料 新建双坡顶型活动房所使用的材料详见下表: 序号 构件名称 豪华彩钢活动房 1 地槽 80*35*1.8 型 C 型钢 2 立柱 80*40 *1.8 型 C 型钢 3 人字梁 80*1.8#C 型钢 4 一字梁 80*40*1.8#C 型钢 5 楼面檩条 80*40*1.8#C 型钢 6 屋面檩条 30*50 方钢或角钢 7 走道板 3.0mm 花纹钢板 8 楼梯 180#C 型钢+花纹钢板 9 外墙板 5 公分双面 0.25 彩钢岩棉板 10 内隔墙板 5 公分双面 0.25 彩钢岩棉板 11 屋面瓦 5 公分双面 0.3 彩钢岩棉板 1
3、2 窗 50 型 1.74*0.95 塑钢专用卡窗 13 门 50 彩钢门加厚 860m 14 三角支架 40*40*2.0 角钢 15 栏杆 40*40 角钢+30*30 方通 16 楼板 15mm 木夹板 17 配件 膨胀螺丝、螺丝、拉钉、玻璃胶等 2、质量要求 1)以上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进场材料必须由乙方提供出厂合格和 质保书。 2)严格按活动房相关规范规定施工,达到合格标准及相关要求规定。 五、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含所有材料购买、制作、安装、运输、装卸、施工等全 过程施工和管理。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单价: 新安装的活动房按实际施工面积 288 元/(人民币贰佰捌拾捌元每
4、 平方米)计取包干,卫生间不单独计算面积和费用,已包含在单价中, 单价已含税。 以上单价为固定综合包干单价,含完成承包内容和范围所需的工程 直接费、间接费(含保险费、安全生产措施费等) 、利润及税金等一切费 用,不另计取其它任何费用。付款时乙方必需提供正规材料的全额增值 税专用发票(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2、结算方式 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计算,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楼层 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四周外墙正投影面积计算,卫生间单独计算面积,走 廊按正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一层,雨棚和屋檐不计算面积。 3、付款方式 材料全部进场预付 30%,所有墙板安装完成支付至 70%,工程全部竣 工验
5、收合格一个星期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至工程款的 95%,预留 5%质 保金,待 12 个月保修期满,除去维修费后,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剩余 的工程款。如果保修期间发生的费用大于预留 5%的质保金,由乙方补还 甲方。 五、工程工期和保修期 1、花红湿地公园项目部临时设施活动板房工程工期为 日历天。 从乙方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在签订合同 日内乙方必须进场。 2、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12 个月。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 六、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1、技术要求 (1)楼层净空满足 2700; (2)使用寿命满足 3 年; (3)抗风等级 8 级; (4)抗震能力 7 级; (5)防火等级 1 级
6、; (6)平均自重 60/; (7)楼板承受活荷载大于 160/; (8)材料颜色一致,表面无瑕疵; (9)具备防火、防潮、隔热、隔音、防漏等性能。 (10)门窗开启灵活,各配件安装牢固,无松动现象。 2、质量标准 项目部临时设施活动板房工程质量为合格工程。必须符合国家现行 的活动板房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或相关规定要求,并以甲方、乙方 相关人员验收为准。 七、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由甲方提供材料堆放的地点,和搭设地点。 2、由甲方监督管理。 3、甲方协助乙方检查验收。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材料的自购管理和现场施工管理,含与班组的施工技术 交底和安全技术指导。 2、乙方进场人员必
7、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3、乙方必须作好施工安全管理,凡乙方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 承担(含经济及法律责任) ,甲方对维修、保修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也不承 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施工过程中的内外架、机具、水电等,由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全面 检查和维修,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施工用水、用电、住宿 和生活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负责提供合格的全套材料出厂合格证、质保书和使用说明书。 6、乙方在施工中若材料、质量、安全、进度达不到甲方规定要求或 乙方有转包行为的,甲方有权更换施工单位(特别是材料不合格、乙方 有转包行为的) ,乙方必须无条件在 2 天内退场,其已施工部份甲方按合
8、 格部位工程的 50%予以结算,工程款待工程全面竣工 3 个月后支付,同 时处以 10000 元罚款,并追究其责任。 7、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安全、材料等不合格造成的返工, 一切费用和工期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予以 10000 元罚款。 8、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做好人、材、机计划。 9、若是施工班组的工艺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施工 班组;若是进场材料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合格材料,并处以 不合格材料总价 20%的罚款或按本条第 7 项处罚,并追究乙方责任。 10、但在基础施工时,乙方有责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基础的结 构类型,并指导、协助施工,同时提供满足要求的基础施工图。
9、 九、其它约定 1、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停工、返工(含施工班组) ,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书面通知罚款处理,不须乙方确认,可在工程款中 直接扣除,同时甲方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2、在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 12 小时内,应立即组织人员赶 往现场进行维修、处理,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按实际发生费用 的 100%从质保金内扣除,此费用不须乙方认可,当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维 修费用时,甲方依法继续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并由乙方赔偿所需费用。 3、该工程乙方不得转包,若乙方有转包行为,甲方将追究其责任, 并按本合同第八条中第六项约定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 3 份,甲方 1 份,乙方 1 份
10、,公司一份,具有相同 的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款清时合同自动失效。本合同添 加、涂改内容无效。 十一、本合同涉及价款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十二、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提前 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的 争议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合同代表人承诺在合同主体不能履行合同时,将以自然人的身份 担保履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