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流程图 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拟作,警告、对公民 50 元以下或法人,组织 1000 元以下罚款 罚 构成犯罪 不需处罚 拟处罚 放弃听证或 要求听证 超期未超出 发现违法事实 审查立案 填写立案审批表, 报主管局长审批 调查取证 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 展调查、检查,收集证据。调查终结,承办人 写出调查终结报告,并提出初步 处理意见 主管局长批准不 予处罚 送达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陈 述.申辩的权利并告知当事人 3 日内提出听证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情节复 杂的重大案件集 体讨论决定
2、 制作处罚决定书 送达决定书宣告后当场交付或七日内送达并告知当事人 60 日内向市质量技 术监督局申请复议或在 3 个月内向丛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行 当事人 15 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或 20 元以下、 事后难以执行的以及特别情况下当场收缴,逾期 不缴纳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结案 出示执法证,告知违 法事实和处罚依据, 听取陈述申辩 当 场 填写 预 定格式的 处罚 决定 书 并当 场 交付当事人并告知 60 日内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 请复议或在 15 日内向丛台 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移送司法 机关 处 理 举行听证会 听 证 主持人依据听 证 情况 向 负责 人提出意 见 复 核 不予处罚 复议或诉讼 执行行政复议 决定或行政判 决 承办部门:各执法队、办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行政执法监 督计划 市 质监 局 监 察室 监 督 电话 :3178798 区质监局监督 电话 : 3178886 区权力公开办监督电话:3136601 区监察局监督电话:3136622 网上投诉网址: 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