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广播电视播音专业播音指导资格条件 (广东省人事厅二年四月三日以粤人职200036 号发布) 评定标准:播音专业播音指导须精通播音基础理论,对播音专业理论有系统的研究和 较深的造诣,具有广搏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通晓播音业务,经验丰富 ,形成了独特的播音风格,社会效果显著,知名度较高;能组织和指导播音专业人员完成 各种播音任务,检查评审播音质量,解决业务中的重大疑难问题,业绩显著;公开发表、 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业人才的能力;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 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经广播电影电视
2、总局(厅)批准成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中从 事播音(主持)工作的在职在岗播音专业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努力学习、积极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新闻工作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坚持新闻 的正确舆论导向,恪守新闻工作纪律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实事求是、联系群众、乐业 敬业、尽职尽责,为完成党和国家在各个时期的任务而贡献力量。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 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一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播音责任事故直接责任
3、者,延迟两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三年申报。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主任播音员资格后,受聘主任 播音员职务五年以上。 (二)虽不具备上述学历(学位),但取得主任播音员资格后,受聘主任播音员职务 五年以上;或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主任播音员资格后,受聘主任播音员职务五年 以上。确有真才实学,任现职期间,专业工作业绩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 1获国家或省批准的先进工作者、优秀中青年专家、优秀中青年新闻工作者、享受 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之其中一项。 2获范长江新闻奖、韬奋新闻奖、全国百佳
4、新闻工作者之其中一项正式奖或提名奖 。 3在全国播音(主持人)评选中获二等以上奖励或称号,或在全省评选中获“金话筒 奖。 4在全国或全省广播电视优秀播音作品(优秀节目)评选中,获全国一等奖以上两 个或省级一等奖三个以上,并公开出版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一部、或在全国相关专业的 学术刊物和学术会议上发表有较高价值的论文五篇以上。 第四条 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外语: 1获得博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 国外学习或工作一年以上。 第五条
5、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结合实际专业工作需要,参加政治理论、采编播业务和有关专业新理论 、新知识、新方法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普通话 水平测试达到一级甲等,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 专业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持播音或组织、策划过三次以上有较大社会影响、效益较好、可起示范作用 的重点节目。 (二)主持播音的各类节目在全国、全省有较大影响,有较高的知名度。 (三)具体指导过中级职务以上播音员、主持人的专业工作或学习。 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全国广播电视优秀播音作品评选中,获
6、全国一等奖一个以上。 (二)在全省广播电视优秀播音作品评选中,获一等奖三个以上。 第八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独立撰稿人,在省级以上相关学术刊物和全省性相关学术会议上发表有较 高学术价值的论文三篇以上。 (二)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相关学术刊物和国家级相关学术会议上发表有较高 学术价值的论文三篇以上。 (三)正式出版播音或相关专业的学术著作一部以上。 第九条 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条规定材料者,可申报 播音指导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 评审。 (二)申报人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7、: 1按有关要求填写的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简称评审表下同)一式 一份;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二十份。 2对照条件第二条,考核结果填入评审表内相应的栏目处。 3对照条件第三条,必须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任职的聘书复印件 。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4对照条件第四条,必须提交全国或全省统一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或 成绩通知单(原件)、或免试的证明材料。 5对照条件第五条,提交继续教育有效证书(原件)。 6对照第六条规定条件,填入评审表相应栏目。 7对照条件第七条,提交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若是获奖项目应清 楚写明等次,复印件单位要审核盖章。 8对照条件第八条,提交规定数量的论文、著作或实例材料。论文、著作或实例材 料要提交原件。 (三)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特定解释: 1论文、著作的价值和水平的确认,由评审委员会专家确认。 2,学术刊物须有公开刊号(CN 号、ISSN 号);著作须是公开出版的,有 ISBN 号 。 3获奖的播音作品,必须是本人主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