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7、 江津区公租房申请办事指南 填报单位:江津区住房保障中心 项目名称 公共租赁住房审核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受理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 18 周岁,在主城区有 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 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 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 于 13 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 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 业和进城务工 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 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 资助能 力的除外。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复印件);2、住房情况证明(原件);3、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 4、工作、收入和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复印件);5、其他需提 供的材料(复印件)。 办理依据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渝国土房管发20119 号) 办理时限 44 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江津区住房保障中心 联系电话 023-47589171 公开方式 江津主要媒体(江津 报、江津网、江津电视台) 办理流程 受理、初审(申请点)复审(住房保障中心) 江津区公租房申请流程 复核 7 个工作 日 在 受 理 点 领 取 申 请 表 初审 7 个工 作日 办理收 入、住 房情况、 工作单 位等证 明 提交 申请 资料 到受 理点 公示 5 个工作日 符合条件的申 请人摇号配租 不合格,书面 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