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创建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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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 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 创建实施细则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化施工 水平,减少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 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 50375-2006)、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 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创建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精神, 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 以下简称“ 建筑工程”) 。 施工企业在项目开工时,应结合长沙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评优办法

2、制 定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创建计划,并发送电子版到 cszjzzhk 。 第二条 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 一、申报程序及条件 本市范围内的建筑工程项目,其相关信息已按要求及时录入湖南省建筑工 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当工程实体进入主体施工 30%(房屋建筑按总楼层数, 市政基础设施按主体工程量)前,符合以下条件的,由承建的建筑施工企业向 市质监站综合科申报。对于拟申报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项目,每半年应 进行一次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申报: (一)建筑面积 3000 平方米以上的单体房屋建筑或工程造价在 1000 万元 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安装工程; 2 (二)责任主

3、体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已签署,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重点工程可以提 前介入手续代替)等手续已依法办理; (三)未发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等行为; (四)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编制并通过 施工企业、现场监理部和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现场已全面实施质量标准化管理; (五)建筑施工企业及相关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已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 备; (六)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因质量问题处 理不当造成群众集体上访或媒体曝光等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未因违法违规行为 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4、机构行政处罚或记录公示严重 不良行为,未在省(部)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 (七)已完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 50375)的评分 分值在 85 分以上(市政基础设施不作要求)。 二、应提交申报材料 (一)建筑工程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表(附件 1)、申报考评表 (附件 2),区、县(市)项目需提交附件 4 和附件 2,所有表格均一式一份; (二)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备案表、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工程质量 监督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资料复印件(首次申报时提交); (三)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查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和工程质量常 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首次申报时提交); 3

5、 (四)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评分、经监理单 位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评分表(市政基础设施不需提供); (五)反映工程质量标准化施工及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过程管控情况的 影像资料(根据形象进度提交相应资料)。 第三条 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 一、申报程序及条件 工程进度已完成施工合同和设计图纸内容,具备申报竣工预验收条件并符 合以下条件时,由承建的建筑施工企业向市质监站综合科申报: (一)施工过程中历次且不少于 3 次被评为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已按规定组织专项验收合格; (三)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已按规定验收合格; (四)主体结构已被评

6、为“长沙市优质结构工程”。 二、应提交申报材料 (一)建筑工程施工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表(附件 1)、申报考 评表(附件 3),区、县(市)项目需提交附件 5 和附件 3,所有表格均一式 一份; (二)施工过程中历次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考评认定文件复印件; (三)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专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五)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相关影像资料; (六)其他相关资料。 第四条 对申报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项目,上半年的申报时间截止 每年 5 月 1 日,下半年的申报时间截止每年 11 月 1 日。 4 对于拟申报省级示范工程的项目,截止时间为每

7、年 11 月 1 日。 第五条 市质监站综合科在接到企业创建项目申请后,应在 5 个工作日内 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初审。申报材料核查符合本细则相关条件的,将其确定为本 市创建项目、登记建立创建档案,并每月进行一次汇总和评审。特殊需要的, 经批准不受时间限制。 市质监站综合科适时组织不少于 3 人的专家组对申报的省级质量标准化示 范工地的项目进行现场抽查和资料核查,对提交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评 分表进行复核,符合考评条件的项目,由市质监站综合科在市站网站上公示, 公示期 7 天。公示期间对有异议的项目,视情况进行复查。 市质监站综合科根据评分,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符合要求的,认定为长 沙市建筑工程

8、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然后由我站向省总站申报湖 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工地)。 第六条 各监督科室应加强挂牌后的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动态监管。 第七条 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节点。 第一次:工程实体进入主体施工 30%前(房屋建筑按总楼层数,市政基础 设施按主体工程量),且地基与基础验收合格; 第二次: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市政基础设施按主体工程量); 第三次:装饰装修和建筑节能验收合格(市政基础设施除外); 第二次申报时,除提交湖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表外, 应同时提交结构质量优良工程申报表,我站在复核质量标准化工地的同时, 将对项目主体结构质量是否达到优

9、良标准进行复核。项目主体结构质量未达到 优良标准的,质量标准化工地不合格。 5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主体工程量达到 70%时,按要求申报。超高层项目可 根据实际情况,在主体施工过程中增加申报次数。 第八条 区、县(市)所属项目向当地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申报。区、县 (市)质量监督机构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登记,符合要求的项目, 填写附件 4(附件 5),每月汇总后上报市质监站综合科,由市质监站综合科 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抽查并打分。 第九条 其余相关事项参照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工地)创建实施办法。 第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

10、程(地)申报表 附件 2: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评表 附件 3: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考评表 附件 4: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表(区、县(市) 附件 5: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表(区、县(市) 附件 6: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地)申报验评流程图 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5 年 8 月 10 日 6 附件 1: 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地)申报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工程量 (万元) 面积(m 2) 工程地址 施工许可证号 层数 形象进度 开工时间 项目联系人

11、 (电话) 施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监督小组意见: 签字: 监督科室意见: 签字: 7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管站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2 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评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工程量 (万元) 面积(m 2) 工程地址 施工许可证号 层数 形象进度 开工时间 申报创建时间 评分情况 施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初审推荐意见

12、: 评审人(签字): 8 负责人(签字): 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盖章) 年 月 日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复查意见: 评审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公 章) 年 月 日 附件 3 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考评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工程量(万元) 面积 (m 2 ) 工程地址 层数 施工许可证号 开工时间 形象进度 考评时间 考评情况 历次质量 标准化工 地考评情 况 9 施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长沙市建

13、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初审推荐意见: 评审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盖章) 年 月 日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复查意见: 评审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4 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表 (区、县(市)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工程量 (万元) 面积(m 2) 工程地址 施工许可证号 层数 形象进度 10 开工时间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施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

14、(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初审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区、县(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 5 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表 (区、县(市)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工程量(万元) 面积(m 2) 工程地址 项目联系人(电话) 层数 施工许可证号 开工时间 形象进度 11 考评时间 考评情况 历次质量 标准化工 地考评情 况 施工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初审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区、县(市)建设工程质量监

15、督机构(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 6 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地) 申报验评流程图 按细则第七条节点要求,施工企业可向市站综合科申报质量标准示范化工地 提交申报表至监督人员签字同意 (区、县(市)上报至区县质监人员) 监督科室科长签字同意 (区、县(市)质监站站长签字同意) 分管站领导签字同意 (区、县(市)直接报市站综合科) 由市站综合科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 不合格 由市站综合科组织对工程进行质量标准化 工地验评检查 不合格 经站领导审定后的评定结果于次月在长沙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网站公示 (公示期为 7 天) 公示期满后,认定为长沙市质量标准化示 范工地,向省总站推荐为湖南省建筑工程 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地) 不 予 申 报 按细则第三条要求,施工企业可向 市站综合科申报质量标准示范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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