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晋城市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合同 编号:20 ( )号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及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品目、型号、数量、金额 品 名 型号及配置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二、保修期:依据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条款,为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四、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验收标准:1、装箱单 2、国家相关规定。 提出异议时间: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供方全称: 供方开户行名称 帐号: 六、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 5%的经济责任。 七、解决
2、合同纠纷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 ;2、向管理部门投诉( ) ;3、请仲裁( ) ; 4、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 。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诉电话: 区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356-3055494 八、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须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证后生效。合同内容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合同为供应商与政府采购单位的买卖合同,一式四联,供、需方、交易中心、 财政局结算科室各一联。 需方:(签章) 供方:(签章) 监证方:(签章)区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代表人: 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审核人: 电 话: 电 话: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