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东县政府集中采购供需合同(服务类) (仅供参考) 甲方(需方): 签订地点: 乙方(供方): 签订时间: 根据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RDGP201 ( ) 号政府采购项目中 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供需合 同: 一、项目名称 二、服务内容 三、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元 (¥_元)人民币。 四、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 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
2、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 范围。 五、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七、转包或分包 1. 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 他人供应; 3. 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服务质量保证期和服务质量保证金(选用) 1. 服务质量保证期 年。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 服务质量保证金 元。 (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合同约定由甲方验 收合
3、格后自行转为质保金) 九、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 履行时间: 2. 履行方式: 3. 履行地点: 十、验收:由甲方按采购(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组织验收。 十一、款项支付 付款方式: 十二、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三、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 乙方应按采购(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 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 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 处理: (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损失。 (4)其他: 3
4、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 场,并予以解决。 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 一切费用。 十四、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 作为 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 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 作为违 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 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 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的违约金,如造
5、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 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五、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调 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以依法提出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十六、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本合同条款;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和供方应标(投标)文件; 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供需双方签署的全部文字和图片资料; 甲乙双方其它按规定约定事宜。 十七、本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为准。 十八、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九、合同备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 本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甲方(需方) (盖章): 乙方(供方)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