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 省 XX 县人民法院 执行风险告知书 民事裁判能否最终执行取决于债务人有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如不能提供被执行 人确切地址或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 ,法院依职权也不可能查明的,由 申请人承担民商事交易风险。故为了便于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减少并尽量避免不必要 损失,申请执行人应具备执行风险意识,依法准确行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权。现将执行 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告知如下: 1.申请人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风险。申请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的确切地址或下落 和财产状况,如不能提供,法院依法查询又无法找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将承 担无法执行或终结本次执行的风险。 2.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
2、行的风险。申请人不能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 件,将承担因申请人不明确而终结本次执行或终结执行的风险。 3.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或无足够财产可供心的风险。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 产(含有财产依法不能执行的)或虽有财产、但不足以抵偿全部欠款,会导致剩余欠款 得不到清偿或对于剩余欠款的执行时间过长,造成执行不能或拖延而终结本次执行的风 险。 4.执行申请不当风险。执行请求露项,会导致未请求部分视为放弃的风险。执行请 求的增加、变更应当在执行期限内提出,逾期则不予执行,且视为申请人放弃权利处理 的风险。 5.被执行人为破产(或即将破产)企业的执行风险。当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进 入破产程序时,该案件依法中止执行。被执行人被宣告破产,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 务的,对各债权人的债权按比例清偿,申请人将承担不能得到全额清偿甚至得不到清偿 而终结执行的风险。 6.逾期执行的风险。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 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无 法定理由逾期申请的,将承担视为放弃申请执行的风险。 7.担保执行的风险。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一时难以确定是否成立,申请执行人提供 担保而继续执行的,如继续执行有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申请执行人将承担以担保 财产范围内予以赔偿的风险。 以上内容我已认真阅读 申请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