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合同 贷款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方: 负责人: 借款方为日常营运目的,由贷款方代为支付日常管理费用,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条 件视为借款方向贷款方的借款,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 遵守。 一、 借款金额 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借款支付明细见附件)。 二、 借款期限 双方同意本协议借款期限为不固定期限。自双方签订本借款合同,且贷款方将本合同 约定的借款金额全数交付借款方后起算,至借款方实际还款时止。 三、 借款交付 贷款方应在本借款协议签订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将约定的借款数额交付借款方,或转入 借款方指定的账号中 四、 借款利率 双方约定,本协议借款利率
2、为零年化 6%。 五、 借款人还款 贷款到期日,借款人应向贷款人一次性支付实际借款数额的本金和利息。 六、 合同变更或解除。 合同一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 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 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七、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合同双方应友 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八、 其他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20XX 年 7 月 28 日 借款方: (公章) 负责人: 20XX 年 7 月 28 日 附件: 贷款方代借款方支付明细 支付日期 支付项目 金额(元)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