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1 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 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 资助项目(以下简称“资助项目”)管理,切实提高湖北省 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级 财政部分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暂行办法 ,湖北省新闻 出版广电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 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分配坚持绩效优 先的原则,将绩效作为专项资金分配和项目遴选的重要依 据。 湖北省内出版机构申请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 资助,应
2、按规定填报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 项目申请书 ,并载明所报项目预期实现的绩效目标。具体 包括:载体形式、总体规模、著作者或主创人员、主要内 容、完成时间、预期社会效益等。申请书内所附“专家推 荐意见”应侧重阐述评价项目学术价值和预期社会效益。 第三条 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绩效 管理,以项目绩效目标的确立和实现为主线进行,从预算 立项、拨款、实施到验收,对资助项目全程跟踪管理。主 要包括立项考评、年检考评和结项考评三个环节。 立项考评重点考核、评价出版机构所设立的项目绩效 目标是否符合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的资助方向, 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具有可行性,项目预算,特别是申请资
3、 助预算是否合理等。 年检考评主要从资助项目实施进度、实施质量及经费 使用管理等方面,考核、评价项目绩效目标的阶段性完成 情况。 结项考评主要从项目完成时间、成果质量、经费使用 管理及社会影响等方面,考核、评价项目绩效目标的最终 实现情况。 第四条 绩效考评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和简便实 用的原则。 第五条 绩效考评采取专家考评与管理部门考评相结 合、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第六条 绩效考评由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评 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组织实施,绩效考 评结果由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 称“评审委”)审定。 第二章 立项考评 第七条 立项考评
4、内容具体包括: (一)项目的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和传承价值; (二)预期社会效益; (三)作者队伍的学术水平; (四)承担机构执行能力和社会信誉; (五)实施方案的可行性; (六)经费预算的合理性; (七)其他。 第八条 立项考评分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进行。 具体程序如下: (一)初评阶段,由评审办组织学术专家组成专家组, 分组对申报项目的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传承价值、 预期社会效益等进行评审并打分。小组专家先按百分制分 别打分,再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 计算平均分”的办法确定项目初评得分,得分在 70 分(含) 以上的,进入复评环节。 (二)复评阶段,由评审办组织
5、学术专家和出版专家组 成专家组,分组对申报项目的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 预期社会效益以及出版价值等进行评审并打分。具体计分 方式与初评相同,得分在 70 分(含)以上的,进入终评环 节。 (三)终评阶段,由评审办组织学术专家、出版专家和 财务专家组成专家组,分组对申报项目的出版价值、承担 机构的项目执行能力和社会信誉以及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 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进行评审并打分,具体计分方式 与初评相同。得分在 70 分(含)以上的,视为“合格” , 进入拟资助范围。 (四)为体现资金分配的择优性、竞争性原则,项目资 助比例与项目得分直接挂钩,由项目综合得分多少确定资 助比例权重。综合得分按初
6、评分占 30、复评分占 30、 终评分占 40的权重计算。 (五)终评专家组在综合考量项目成果的社会效益、经 济效益及预计印数等因素的前提下,结合项目综合得分计 算本年度拟资助项目的资助金额。 第三章 年检考评 第九条 评审办组织对跨年度资助项目进行年度检查 和考评。当年资助并完成的项目直接进行结项考评,不作 年检考评。 第十条 年检考评内容主要包括: (一)项目进度方面,是否按期报送年检材料;是否制 定并采取进度管理措施;是否按协议和年度计划正常实施。 (二)成果质量方面,是否制定并采取具体管理措施; 已有项目成果或阶段性工作是否符合立项目标。 (三)经费管理方面,是否制订资助项目经费使用管
7、理 办法并明确使用范围、标准和程序;是否制定廉政措施; 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范围、标准和程序,是否做到专款专用, 有无挪作他用及其他损失浪费等现象;是否将资助经费纳 入单位会计核算体系统一核算并单独设账管理,会计凭证 及相关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合理、有效。 (四)是否存在重大调整事项;调整事项是否按有关规 定履行变更手续。 (五)其他。 第十一条 年检考评包括书面检查和实地抽查两种方 式。 (一)书面检查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项目承担机构填写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 资助项目年度检查表 ,报送评审办。 2.评审办根据项目申请书、项目协议书、项目承担机 构所报年检表以及有关管理规定,从项目进度(
8、25 分)、成 果质量(25 分)和经费管理(50 分)三个方面,对项目进行检 查和年检绩效考评打分,填写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 资金资助项目年检考评表 。 (二)实地抽查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 成立由财务专家及评审办工作人员组成的检查组。 财务专家根据回避原则从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项 目评审专家库中选取。 2被抽查项目承担机构需提供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财务核算等相关材料。项目承担机构 负责人及项目有关责任人需出席会议配合检查组的抽查工 作。 3检查组依据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项目协议书以 及有关管理规定,从项目进度(25 分)、成果质量(25 分)和 经费管理(
9、50 分)三个方面,对项目进行检查和年检绩效考 评打分,填写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年 检考评表 。 第十二条 多次年检项目的最终年检考评得分,按各 次年检评分的平均分确定。 第四章 结项考评 第十三条 评审办组织对已完成的资助项目进行结项 验收和考评。考评内容主要包括: (一)进度及变更管理方面,是否提前或按时完成,有 关变更事项是否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二)成果质量方面,内容、规模、编校、设计、印装 质量及标识等是否与立项目标一致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三)经费管理方面,是否制定资助项目经费使用管理 办法并明确使用范围、标准和程序;是否制定廉政措施; 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范围、标准
10、和程序,是否做到专款专用, 有无挪作他用及其他损失浪费等现象;是否将资助经费纳 入单位会计核算体系统一核算并单独设账管理,会计凭证 及相关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合理、有效。 (四)其他。 第十四条 结项考评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项目承担机构按规定将申请结项材料报送评审办。 (二)成立由财务专家、学术专家、出版专家、质检专 家及评审办工作人员组成的检查组,根据项目申请书、项 目协议书及有关管理规定对资助项目进行验收。同时,从 进度及变更管理 (15 分)、成果质量(65 分)和经费管理(20 分)三个方面对项目进行绩效考评打分,填写湖北省学术 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项绩效考评表 。 第五章
11、 考评结果应用 第十五条 专家评审“合格”项目的立项考评综合得 分,作为年度资助项目最终立项的主要依据。 年检考评结果,作为是否续拨有关项目资助经费的主 要依据;项目年检考评不合格的,取消有关承担机构下年 度申报新项目资格。 结项考评结果,作为是否结项及拨付资助项目尾款的 主要依据;结项考评不合格的,不予结项及拨付资助尾款, 并取消有关承担机构下年度申报新项目资格。 第十六条 评审办根据年检考评得分、结项考评得分, 汇总确定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考评的综合得分。具体计 分方法是:项目综合得分=年检考评得分30+结项考评 得分70。 第十七条 评审办依据资助项目绩效考评综合得分进 行排序,确定项目
12、实施情况绩效考评结果,报评审委审定。 项目综合得分在 90 分以上的,为“优秀” ;8089 分为 “良好” ;7079 分为“合格” ;低于 70 分为“不合格” 。 项目实施情况考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立项考评的重 要依据。 第十八条 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对 项目承担机构予以通报表扬,并适当增加其下年度申报新 项目数量。 第十九条 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 对项目承担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下年度申报新项 目资格。对其中违反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 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的,追回已拨资助经 费,并取消项目承担机构 12 年申报新项目资格。 第六章 附
13、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 资助项目年度检查表 (201 年度) 项 目 名 称 : 联合申报项目: 是 否 主申报机构: 其他申报机构: 主 管 单 位 : 项 目 负 责 人 : 项 目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基 本 信 息 表 项目名称 计划完成时间 (与协议书一致) 年 月 预计完成时间 年 月 项 目 进 展 情 况 主要包括:已做工作,实施进度,下一步计划,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 事项等。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可加页) 项 目 预 算 管 理 情 况 已执行预算 万元 %直接成本总预算 (与申请书
14、一致) 万元 未执行预算 万元 % 资助总额 (与协议书一致) 万元 已拨资助款 万元 % 未拨资助款 万元 % 已使用资助经费 万元 占已拨资助总金额 % 未使用资助经费 万元 占已拨资助总金额 % 本年度申请拨付经费 万元 占资助总额 % 预算执行及资助资金使用情况 序号 成本内容 金额(万元) 其中:资助经费(万 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可延伸) 成本支出合计(万元) 制表人: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本 年 度 工 作 计 划 及 申 请 拨 付 资 助 经 费 说 明 户名、账号等变动情况(无变动者不填) 新户名: 新开户银行: 新账号: 财务负责人(签
15、字): 法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年检考评表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考评内容 分 项 细 项 得分 按期报送(2 分)材料报送 (5 分) 内容是否完整(03 分) 有措施(2 分)管理措施 (5 分) 措施是否严格、切实可行(0 3 分) 项目进度 (25 分) 计划实施 (15 分) 正常实施项目,按 15 分完成原定工作量的百分比计分; 延期项目,每廷期 1 个月扣 1 分,直至 0 分 有措施(2 分)管理措施 (5 分) 措施是否严格、切实可行(0 3 分) 完成或超额完成立项目标(1820 分) 基本完成立项目标(141
16、7 分 ) 成果质量 (25 分 ) 已有成果或 阶段性工作 (20 分) 部分完成立项目标(01 3 分 ) 有制度(2 分) 有范围(1 分) ;有标准(1 分);有程序(1 分) 范围合规(1 分);标准明确(1 分) ;程序规范(1 分) 管理办法 (10 分) 是否制定廉政措施(02 分) 是否符合范围(010 分) 是否符合标准(05 分)经费使用 (20 分) 是否符合程序(05 分) 统一核算(5 分);单独设账(5 分) 经费管理 (50 分 ) 会计核算 (20 分) 是否明细核算(02 分);是否准确核算(03 分) ;是否 资料完整(03 分);是否单据真实(02 分)
17、 总 分 注:1.按总分考评,90100 分为“优秀” ,8089 分为“良好” ,7079 分为“合格” , 低于 70 分为“不合格” 。 2凡已有项目成果存在政治导向错误、侵权盗版、差错率超过 11 0000 等问题的, 一律评为“不合格” 。 3凡项目延期一年以上或资金使用严重违规的,一律评为“不合格” 。 考评专家签字: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项绩效考评表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考评内容 分 项 细 项 得分 完成时间 (10分) 提前或按时完成(10分) ; 如延期完成,每延期一个月扣0.5分,直至0分。进度及变更管理 (15分) 变更情况
18、(5分) 承担机构、项目名称、出版形式、内容、规模、完成时间等事项变更是否按相关要求提出申请。 内 容 (25分) 在思想性、创新性、科学性、传承价值、社会效益等 方面是否与立项目标一致(025分) 规 模 (10分) 按10分完成计划规模的百分比计分,总分不超过10分 差错率在0.25/10000及以下为优秀(15分) 差错率在0.250.5/10000之间为良好(812分)编 校 (15分) 差错率不超过1/10000为合格(07分) 设 计 (5分) 整体设计完全符合立项目标(5分) ;基本符合立项 目标(34分) ;部分符合立项目标(02分) 印装(5分) 外观(1分) 、用材(2分)
19、 、工艺(1分) 、其他(1分) 成果质量 (65分) 标识(5分) 规范(5分) ;较规范(14分) ;未使用(0分) 有制度(1分) 有范围(0.5分) ;有标准(0.5分) ;有程序(0.5分) 范围合规(0.5分) ;标准明确(0.5分) ;程序规范(0.5 分) 管理办法 (5分) 制定廉政措施(1分) 是否符合范围(04分) 是否符合标准(03分)经费使用 (9分) 是否符合程序(02分) 统一核算(1分) ;单独设账(1分) 经费管理 (20分) 会计核算 (6分) 是否明细核算(01分) ;是否准确核算(01分) ;是否资料完整(01分) ;是否单据真实(01分) 总 分 注:
20、1按总分考评,90100分为“优秀” ,8089分为“良好” ,7079分为“合格” ,低于 70分为“不合格” 。 2凡项目成果存在政治导向错误、侵权盗版、差错率超过1/10000等问题的,一律评为 “不合格” 。 3. 凡未经批准规模大幅缩减的,或资金使用严重违规的,一律评为“不合格” 。 考评专家签字: 附件 2 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 申报项目审核工作规范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 申报项目管理,根据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 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他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评审委员会办 公室(下称“评审办” )负责对各出版机构的申
21、报项目进行 评审前的材料审核工作。 第三条 审核工作内容 一、项目分类、编号 评审办组织专人对所有项目进行编号(如 2014-A- 001,2014-B-001),在每份申报材料右上角标注编号,在 光盘上标注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核对项目是否为省级及 以上重点出版规划,并在申请书上标注;将一份申请书交 专人录入信息,其余材料交专人整理归档。 二、信息录入 评审办组织专人录入项目信息,按照湖北省学术著 作出版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所列字段逐一录入,确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保录入信息的准确性。录入的信息包括: 1项目编号(2014-A-001,); 2项目名称(按照申请书封面项目名称录入); 3
22、著作责任者或主创人员(按申请书内容填写,写明 “著” 、 “编著”等,最多填写 3 名,其余用“等”代替); 4申报单位(填写全称); 5载体形式(图书、音像、数字); 6省级及以上重点出版规划(填写“是”或“否”); 7成稿率(以百分比形式表示); 8成稿率描述(以文字形式具体描述稿件提供情况); 9项目类别(按照申请书中填写的中图分类法类别填 写,代码在前,类别名称在后,代码参照中图分类法分类 代码表); 10. 文种(汉文、外文、民文、盲文); 11. 分卷数量(按申请书内容填写); 12项目规模(按申请书内容填写); 13预计完成时间(按申请书内容填写); 14直接成本总预算(按申请书
23、内容填写); 15申请资助总额(按申请书内容填写); 16当年申请资助额(按申请书内容填写); 17申报单位联系人(按申请书内容填写); 18固定电话(填写完整,包括区号); 19移动电话(按申请书内容填写): 20申报单位账户名称(按申请书内容填写); 21开户行(按申请书内容填写); 22申报单位账号(按申请书内容填写); 23通讯地址(按申请书内容填写); 24邮政编码(按申请书内容填写)。 三、整理归档 评审办组织专人整理申报材料,将所有申报材料装入 档案袋,并列明基本信息: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备份到移动硬盘中。 四、项目复核 项目复核包括申请书复核
24、和成稿率复核,评审办根据 项目申报情况协调其他有关职能处室共同开展项目复核工 作。 (一)申请书复核 1. 申请书复核程序 评审办组织专人依据复核标准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审查, 淘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项目,在申请书中不符合标准的内 容处用下划线标注并折页,在申请书封面注明淘汰原因, 填写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复核表 。 2.申请书复核标准 (1)申报项目载体形态是否属于当年度申报指南规定范 围; (2)申报项目是否为重复出版项目; (3)在出版环节是否已获得其他财政性资金资助; (4)申报单位是否为合法出版机构; (5)申报项目是否在申报当年 12 月 31 日前出版; (6)申报项目是
25、否与往年资助项目重复; (7)申报单位是否为取消当年度资助项目的出版单位; (8)申报预算是否符合规定,包括是否有成本预算、申 报数据是否混乱、申请资助总额是否小于等于直接成本总 预算、是否有申请资助金额等; (9)出版单位申报项目数量是否符合当年度申报指南规 定。 (二)成稿率复核 1. 成稿率复核程序 整理归档人员负责成稿率的初核工作,填写湖北省 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申报项目书稿复核表并签字。 2. 成稿率复核标准 根据申报单位提交的稿件数量结合项目计划出版规模 核定申报项目成稿率。具体方式为: 根据所提供稿件每个版面的行数和每行的字数,相乘 得出版面字数,再与稿件的总面数相乘得出总字数,
26、该字 数与项目计划出版字数的比即为该项目的成稿率。 文字类项目稿件中包含插图的,不单独计算插图数量, 按版面字数计算成稿率;图文类项目,须根据所提供稿件 的版面情况估算出图片数量,与项目计划出版图片数量的 比即为该项目的成稿率;音像类项目,须审核是否提供项 目策划方案及样片。 第四条 复核结果的确定 评审办负责同志汇总整理复核结果,提交评审办负责 人签字确认后报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评审委员会 审批,复核结果作为项目是否进入专家评审程序的依据。 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复核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出版单位: 复核内容 是 否 处理意见 载体形态是否属于当年度申报指南规定 范围
27、 申报项目是否为重复出版项目 在出版环节是否已获得其他财政性资金 资助 申报单位是否为合法出版机构 申报项目是否在申报当年 12 月 31 日前 出版 申报项目是否与专项资金以前年度资助 项目重复 申报单位是否为取消当年度资助项目的 出版单位 申报预算是否符合规定,包括是否有成 本预算、申报数据是否混乱、申请资助 总额是否小于等于直接成本总预算、是 否有申请资助金额等 出版单位申报项目数量是否符合当年度 申报指南规定 总体处理意见 复核人: 评审办负责人: 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申报项目书稿复核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载体形式 成稿率 成稿率描述 复核人: 评审办负责人: 附件 3
28、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 评审专家选用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的管理, 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 项资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章 专家库的建立 第二条 专家库按照“公开推荐、择优确定”的原则 建立。 第三条 专家库采取推荐和特邀的形式选取,其中推 荐包括专家自荐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自荐专家有工作单 位的,应征得工作单位的同意;单位推荐的,应征得专家 本人的同意。评审办根据评审工作的需要可以特邀部分专 业人士加入专家库。 第四条 所有推荐和特邀的专家都需填写湖北省学 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评审专家登记表。评
29、审办汇总有关 材料后,对拟入库的专家进行复核,提出入选专家库的专 家建议名单,报评审委审定后,将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专 家库。 第三章 专家的使用 第五条 评审办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每年度湖北省学术 著作出版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的选取和使用工作,其他 人员一律不参与,确保工作的严肃性和保密性。 第六条 每次评审会议开始前 5 天内,评审办从专家 库内选取参加本次评审工作的评审专家。评审办根据评审 工作需要,可特邀部分专家参与评审工作。 第七条 专家使用遵循回避原则。专家本人或其所在 单位有评审项目的,原则上不聘为评审专家。已连续两年 参加评审的专家,除特殊需要外一般不安排参与本年度评 审工作。上年度
30、承担专家组组长工作的专家,一般不再担 任本年度组长。 第八条 项目初评阶段选取学术专家组成专家组,每 组 57 人;复评阶段选取学术专家和出版专家组成专家组, 每组 79 人;终评阶段选取学术专家、出版专家和财务专 家组成专家组,每组 79 人。 第九条 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库人员每年 应做适当的调整,以保证必要的流动性、公正性、保密性。 第十条 根据跨学科项目评审需要,可选取不同学科 专家组成综合专家组,对有关项目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 对出版规模较大及较为特殊的项目,可另 行选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并在复评或终评阶段增加现场质 询环节。 第十二条 初评阶段不设专家组长,由评审办工作人 员
31、负责收集汇总各专家组的评审意见等初评结果;复评和 终评阶段各专家组推荐组长 1 名,主持本组评审工作,并 对评审结果负责。 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 评审专家登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学 历 职 称 职 务 身份证号 手机: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座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 专家类型 专业分类 工作简历: 工作(学术)成果: 专家工作守则: 1.按照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管理要求参加项目评审。 2.以科学求实、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 3.坚持原则,客观公正,独立发表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干预,并对评审 意见负责。 4.不对外界泄露评审
32、情况、被评项目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 息。 5.廉洁自律,不收受与参评项目有关的机构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 6.与被评审项目存在关联关系时,主动提出回避。 我同意遵守上述工作守则。 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组织推荐单位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评审办审核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专家类型”按照学术专家、出版专家和财务专家分类填写。 2“专业分类”学术专家按照教育部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 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 更新版)一级学科选择填写,可 以填写两个。出版专家和财务专家不填写。 附件 4 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 项目评审暂行办法 第一
33、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管理, 确保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科学合理、公 平公正,根据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用于对优秀的 重大学术性出版项目的直接成本补助。项目出版物应是站 在时代前沿、弘扬民族文化、体现国家水准和突出地方特 色的学术精品。 第三条 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项目评审遵循 “专家评审、择优立项、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资助项目的遴选要突出重点,并适当兼顾学科覆盖面。 第四条 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评审委员会(以 下简称“评审委”)负责审定湖北省学术著作
34、出版专项资金 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评审 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负责项目评审的具体 组织工作。 第二章 评审程序与要求 第五条 申报项目经评审办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正 式评审程序。 第六条 项目评审实行学术专家评审、出版专家评审、 财务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审制度,分初评、复评、终评三 个阶段。国家和省委托的重点项目直接进入终评,但数量 不得超过最终入选项目总数的 5%。 (或每届不得超过 2 个) 第七条 评审专家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对申报项目进 行评审:一是申报项目的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传承 价值和社会效益;二是申报项目的出版价值;三是作者队 伍的学术水平
35、;四是申报机构的项目执行能力和社会信誉; 五是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及经费预算的合理性。 第八条 初评 1评审办对进入评审程序的项目按照学科进行分类分 组,从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评审专家库选取相关 类别的学术专家,对应组成 57 人为一组的评审小组,采 取独立方式进行评审。 2项目评审材料以电子(或纸质)文本形式分送相关专 家进行审阅。 3各组专家就申报项目的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 传承价值和社会效益以及作者队伍的学术水平等进行评审, 填写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评审意见表 (初评) (表 1)和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 目评审意见(初评) (表 2) ,并在规定时限内
36、将以上两表 及项目评审材料交评审办。 4评审办汇总各组专家评审意见,填写湖北省学术 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评审意见汇总表(初评) (表 3) 。获得小组内半数(含)以上专家“同意”的项目,方可 进入复评程序。弃权票(既不“同意” ,也不“反对”的) 不计入计票总数。 第九条 复评 1从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评审专家库选取相 关类别的学术专家和出版专家,79 人为一组,推荐组长 1 名,采取会议评审和专家独立打分相结合的方式对进入复 评程序的项目进行评审。 2评审委委员或委员三人以上推荐的专家可作为特邀 专家参加复评阶段的综合评议,但不参与打分。 3各组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和综合评议
37、,并 就申报项目的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传承价值、地方 特色、社会效益以及作者队伍的学术水平等,按照百分制 分别进行打分,分项填写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 资助项目评审计分表(复评) (表 4) ,同时填写湖北省 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评审意见(复评) (表 5) 。 4专家组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 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确定项目复评得分,并填写湖北 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评审计分汇总表(复评) (表 6) ,经全体成员签字后送评审办。 5得分在 70 分(含)以上的项目,方可进入终评程序。 第十条 终评 1从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评审专家库中选取 学术专家
38、、出版专家和财务专家,79 人为一组,推荐组 长 1 名,采取会议评审和专家独立打分相结合的方式对进 入终评程序的项目进行评审。 2各组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和综合评议,并 就申报项目的出版价值,申报机构的项目执行能力、社会 信誉以及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 按照百分制分别进行打分后,分项填写湖北省学术著作 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评审计分表(终评) (表 7) ,同时 填写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评审意见 (终评) (表 8) 。 3专家组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 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确定项目终评得分,并填写湖北 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评审计
39、分汇总表(终评) (表 9) 。得分在 70 分(不含)以下的项目,不进入拟资助范 围。 4.专家组根据项目预算申报情况,并结合其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及当年工作需求分析,对得分在 70 分(含)以上的 项目分项提出拟资助总额和当年拟资助金额。 5专家组汇总项目评审情况,按照项目初评分占 30%,复评分占 30%,终评分占 40%的权重确定项目综合得 分,并填写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评审 意见汇总表(终评) (表 10) ,连同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 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评审计分汇总表(终评) ,经全体成员 签字后送评审办。 6评审办可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对出版规模较大及其 他有关项目,组织专
40、家通过听取项目申报机构陈述、质询、 综合评议等方式,提出拟资助总额和当年拟资助金额。 第三章 评审结果审定与公示、公告 第十一条 评审办按照各项目的综合得分进行排序, 并根据当年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预算规模,提出 本年度拟资助项目和拟资助总额,报评审委审批。 第十二条 拟资助项目及拟资助总额经评审委审批后, 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经评审委审定后,予以 公告。 第四章 回避、保密与纪律 第十三条 评审办应严格依照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 专项资金评审专家选用工作规范确定评审专家,严禁按 照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意向指派评审专家。 第十四条 评审专家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态 度,对有关评审事
41、项独立发表意见,不得对外泄露评审信 息。 第十五条 评审专家如遇本人或近亲属参与的申报项 目,或因其他因素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第十六条 参与评审的工作人员应严守保密制度,不 得以任何方式影响专家的独立评审,不得泄露与评审工作 相关的信息。 第十七条 评审专家和参与评审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 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请托。 上述条款,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表 1 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 评审意见表(初评) 组别:初评 组 投票及打分方式: 1如不同意进入复评,请在“不同意”栏中打“” ; 2如同意进入复评,请在“同意
42、”栏中打分。每个项目满分为 100 分, 其中: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传承价值等(0-50 分),作者队伍学术水平 (0-20 分),社会效益(0-30 分)。 3. 同意进入复评项目得分需在 70 分(含)以上。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同意(得分) 不同意 备注 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表 2 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 评审意见(初评) 组别 初评 组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推荐建议(同意进入复评,请在“同意”栏 中打分;不同意进入复评,请在“不同意” 栏中打“” ) 。 “同意”和“不同意”均需提 出评审意见。 同 意 不同意 评审意见(主要就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传承价值
43、、社会效益以及作者队伍 的学术水平等内容作出评价。请勿在此表上署名。 ) 表 3 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评审意见汇总表(初评) 组别:初评 组 应到专家 人 实到专家 人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备注 同意 票 不同意票 是否 进入 复评 得分 1 得分 2 得分 3 得分 4 得分 5 初评 得分 经办人: 评审办负责人: 年 月 日 表 4 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评审计分表(复评) 组别:复评 组 打分方法:1.此表采取“无记名打分”方式; 2.按照百分制进行打分(分数保留到个位) 。 序 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备 注 思想性、科 学性、创新 性、传承价 值、地
44、方特 色 (040 分) 社会效益 (020 分) 作者队伍学 术水平 (020 分) 出版价值 (020 分) 总 分 录入人: 审核人: 表 5 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 评审意见(复评) 组别 复评 组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评审意见: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表 6 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评审计分汇总表(复评) 组别:复评 组 组长: 应到专家 人 实到专家 人 填表说明:1.复评得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确定; 2.复评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 1 位; 3.复评得分在 70 分(含)以上的项目,方可进入终评程序。 序号 项目编号 项
45、目名称 备注 得分 1 得分 2 得分 3 得分 4 得分 5 得分 6 得分 7 复评得分 是否进入终评 专家签字: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表 7 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评审计分表(终评) 组别:复评 组 打分方法:1.此表采取“无记名打分”方式; 2.按照百分制进行打分(分数保留到个位) 。 序 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备注 出版价值(0-30 分) 执行能力及 社会信誉 (0-30 分) 实施方案 可行性(0- 20 分) 预算合理性 (0-20 分) 总分 录入人: 审核人: 表 8 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 评审意见(终评) 组别 终评 组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46、 评审意见: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表 9 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评审计分汇总表(终评) 组别:复评 组 组长: 填表说明:1.终评得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确定; 2.终评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 1 位; 3.终评得分在 70 分(含)以上的项目进入拟资助范围。 序 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备注 得分 1 得分 2 得分 3 得分 4 得分 5 得分 6 得分 7 得分 8 得分 9 复评得分 是否进 入拟资 助范围 专家签字: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表 10 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评审意见汇总表(终评) 组别:复评 组 组长: 应
47、到专家 人 实到专家 人 填表说明:1.综合得分按照初评得分占 30%,复评得分占 30%,终评得分占 40%的权重计算确定; 2.综合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 1 位。 3.建议资助金额由专家组商定后填写。 其中 序 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初评得分 复评得分 终评得分 综合得分 专家核定 直接成本 总额 (万元) 建议资 助金额 (万元) 印前费用 (万元) 印制费用 (万元) 其他费用 (万元) 专家签字: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46 附件 5 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 年度检查工作规程 为规范和加强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根据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 金资助项目管理办法 、 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 助项目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以及湖北省学术 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