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 - 附件 5 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参考样式 沈阳市沈北公证处公证办事指南 一、事项类别 政法服务类公证。 二、办理依据 1.公证法; 2.公证程序规则。 三、办理对象及范围 1.按照省司法厅划分的公证执业管辖区,在该辖区内有 公证服务需求的个人、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其他社会 组织。 四、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五、申办条件 1.公证执业辖区内; 2.申办的事项属于公证法第十一条的业务范围,具体 包括: 合同; 继承; 委托、声明、 赠与、遗嘱; - 1 - 财产分割; 招标投标、拍 卖; 婚姻状况、亲 属关系、收养关系;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 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 称、有无
2、违法犯罪记录; 公司章程; 保全证据;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 本相符。 六、申报材料 1.申办人的身份信息或者申办企业的企业信息,如居民 身份证、户口薄,营业执照等; 2.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银行 存单、证券账户清单等; 3.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文书,如合同、委托书、声明书 等; 4.证明法律事实发生的证明,如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结 婚证明等。 七、办理流程 1.受理,需要到公证处前台亲自办理; 2.公证员询问当事人并制作笔录、审核证据; 3.核实; - 2 - 4.批准; 5.办结发给公证书。 八、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15 个工作日,核实期间不计算在内; 2.承诺时限:10 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1.收费依据:辽宁省物价局、司法厅关于辽宁省公证服 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0875 号 ); 2.收费标准:详见关于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辽价发200875 号 ) 十、联系方式 1.办理机构名称:辽宁省沈阳市沈北公证处 2.地点:沈北新区中央路 58 号,邮编:110121, 办公时 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 3.联系电话:89864047 电子邮箱: sbgzc89864047 监督电话:89863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