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发包人: 承包人: 为了确保本项目建设高效推进、顺利完成,发包人同意承包人相关人员参与发包人项 目管理,具体人员、权限如下: 常务副总一名,权限:参与发包人管理;审核资金计划及资金支付审批;法人公章、合同 专用章管理; 副总经理一名,权限:参与工程管理; 财务经理一名,权限:参与发包人资金管理;资金审核、支付;财务印鉴章管理。 (以上三种职务特指承包人派驻发包人的人员,以下均同。 ) 现对以上涉及印章的管理进行规范,明确各方职责,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同时制定 发包人相关内部控制。 一、 公章、合同专用章 1、 公章、合同专用章由承包人实行专人保管,双方共同使用,任何
2、一方不得私自刻 制、更换、注销公司印章。 2、 公章、合同专用章原则上由常务副总保管,常务副总不在发包人期间,由副总经 理代为保管。公章、合同专用章管理人员应保证公章、合同专用章安全,原则上 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盖印,不得将印章交予他人带走使用,不得在空白纸上盖印。 确需委托他人盖章的,用印审批单上应有委托人签字。 3、 公章、合同专用章管理人员要加强审核,未按批准权限用印或用印内容有误的, 公章、合同专用章管理人员应不予用印。 4、 公章、合同专用章使用须经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确认后方可使用,并在用章登记 薄上登记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任何一方擅自使用公章、合同专用章,产生的 效应和后果由其承担,
3、与另一方无关。 5、 公章、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得携带外出。合同专用章确因业务需要携带外出用印 的,必须填写借用印章外出使用申请表,报请双方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携带外出, 公章外出期间双方各派一名代表保证公章、合同专用章合法使用,使用完毕及时 归还。 6、其他未尽事项按项目总承包合同 及其他约定执行。 二、财务章及法人章 1、 财务章及法人章由承包人进驻发包人的财务经理保管,财务经理不在发包人期间, 财务章及法人章由常务副总代为保管。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刻制、更换、注销印章。 2、 发包人需要使用印章需经现场财务经理确认,并在用章登记薄上登记,由现场财 务经理或常务副总代表完成盖章工作。 3、财务章管理
4、人员要加强审核,对于未按批准权限用印或用印内容有误的,财务章管 理人员应不予用印。 4、发包人如需外出携带财务章或法人章,必须提前提出申请,填写印章外出使用申请 表并在用章登记薄上登记,经承包人审核后,由专人陪同前往,严格按照申请单及登 记薄上内容盖章。 5、其他未尽事项按项目总承包合同 及其他约定执行。 三、银行网银 1、银行网银制证及复核的操作盘由财务经理保管,发包人不得私自更换密码,注销、 挂失银行网银制证及复核操作盘。 2、 发包人需制定每周的资金付款计划,并提交给双方管理人员审核。发包人在履行好 相关支付程序后,发包人应提前一天告知承包人,由财务经理完成付款。财务经理不 在,发包人应
5、将付款事通过扫描件或传真件的方式告知财务经理,确认无误后执行付 款工作。 3、发包人如有其它需要使用网银操作盘,可与财务经理联系,由财务经理办理并告知 结果。 四、合同管理 1、发包人每签订每份合同,须经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共同确认,不得违背任何一方利 益。 2、 发包人对外抵押、借款合同等超出 10 万人民币以上的,必须首先经承包人审核同 意方可对外签订。 3、严格按照“一、公章、合同专用章 ”规定使用合同专用章,同时填制合同授权及合 同章使用登记表。 4、所有合同,承包人至少拥有一份电子扫描件、一份复印件,以便今后备查。 五、补充 常务副总不在发包人,由副总经理代行其权责。 六、附表 1、发包人印章外出使用申请表 2、合同授权及合同章使用审批表 发包人印章外出使用申请表 流水号: 申请人 所属公司 申请印章名称 申请日期 预计归还日期 申请事由 发包人负责人意见 承包人负责人意见 归还结果 备注 合同授权及合同章使用审批表 流水号: 合同申请公司 经办人 使用时间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份数: 合同主要内容、价 款及合同份数 发包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承包人负责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