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告推广总代理合约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代理销售的 项目广告整合推广事宜 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为 项目广告整合推广代理商,全权负责两个项目广 告推广的整体策划、设计与宣传实施。 二、广告总代理范围:(具体代理事项详见附件一) 1项目推广策略构想 2项目全程广告推广整合跟进服务 3项目品牌识别系统建立与设计 5项目销售现场包装及销售物料设计 6项目媒体广告创意 说明:售楼宣传物料的制作与印刷、电视广告拍摄需另行签定物料制作与 印刷合约 、 电视广告制作合约 。 (以上两项合约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可委托 乙方制作) 。 三、服务期限及收费: 服务期为 年,从
2、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收费标准: 1广告整合推广服务费为人民币 (¥ 元)/年; 2广告整合推广服务费之外发生费用另计,由乙方据实按月向甲方申请报 销,另计费用包括但不限以下项目: 1)项目形象代言人或聘请广告模特费用; 2)项目宣传必需的景观及人物正片拍摄费(由专业摄影师拍摄) 、电分费 或租用图片社图片费; 3)印刷品菲林及打样费、印刷品印刷费、印刷成品运输费; 4)导视系统及包装系统制作费用; 5)影视广告脚本绘制及拍摄费、三维和网页设计及制作费;6)翻译费、 插画费; 7)户型 CAD 图(含高精确度带家私户型图)的绘制、填充及修改费; 8)差旅费(合同期内乙方因甲方项目服
3、务工作需要到甲方公司以外地区 出差产生的费用) ; 9)媒体投放费用。 四、付款方式: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年度广告整合推广服务费 首期款,计人民币 整 (¥ 元),年度广告整合推广服务费的 余额计人民币 整(¥ 元)甲方分 次向乙方支付,自 年 月至 年 月每月30日前支付,每月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整(¥ 元) ; 2、 若付款时间内无法按期付款,超出该期限的,甲方则应每天按此阶段 应支付服务费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法定假期可顺延付款; 3、 乙方在甲方支付的当次代理费到帐后一周内据实向甲方开具正式服务 业专用发票; 4、 乙方开户行: ,帐号: 。 五、服务
4、方式: 前沿实践广告为 项目成立专案工作组,专案工作组工作方式见合约 附件二。 六、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 项目推广需要制定各阶段工作计划,并要求乙方 按计划按时按质提供属本合约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乙方所有提交的 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 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的建议与意见应尊重乙方的 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正常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设计 稿后两个工作日内及时完整的提出,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 各项业务。同时,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
5、沟通,以避免多头决 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 3、合同服务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项目各类图 片文字资料和各种相关的批文,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或文本失实而引起法律纠纷,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 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若因此导致乙方形象、 经济利益等受损,乙方有权采用包括法律在内的一切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4、各项稿件签字定稿后,若因甲方原因,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的,相关费用 由甲方承担;若因乙方原因,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的,由此而产生的一切 相关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媒体广告认刊 确认后,甲方要求改版、改发
6、布日期,所造成的改版、撤版费用由甲方 承担。 5、甲方应按照本协议书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甲方延迟 付款超过10个工作日,乙方有权暂停工作或单方面终止合同,交接相关 工作,甲方应一并结清相关费用并承担双方全部损失。 6、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正式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 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7、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情况下,合约期内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 进行设计、制作等广告代理事宜,否则视为违约。若乙方在全程服务过程 中出现严重的水准下降或不能贯彻及配合甲方正确而合理的意图,甲方三 次书面提出改善而无效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约并委托其他广告代理商, 但应提前1
7、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策划代理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 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代理业务,为甲方资料保密。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正 稿进行输出、制作、发布等业务。有关广告设计制作稿件,作品一经定稿, 乙方需提供有关稿件作品正稿之电脑磁盘给甲方,该磁盘必须能满足输出、 印刷等制作要求。 3、乙方所有推广方案及相关建议方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4、如甲方对乙方项目组成员之工作态度及工作能力提出质疑,或提出中途更 换项目组成员的要求,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考虑,并及时给予安
8、排。 5、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延迟付款超过10个工作日,乙方有权暂停工作或单 方终止合同,交接相关工作,甲方应于10个工作日内结清相关费用并承担 双方全部损失。 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公司及项目资料和图片图纸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乙方因 自身宣传之需而需采用甲方资料和图片图纸等须先征得甲方的书面认可。 七、知识产权: 本合同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归甲 方,但在所有权归甲方后,乙方有权经甲方同意,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 专业、行业或媒体所组织的竞赛评比及自身宣传活动,但不得用于除此之外 的其他目的事项。 八、提前解约及违约条款: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双方可提前解除
9、或终止合同: 1)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同意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 2)由于 国家、 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调整对项目造成重大影 响,致使项目无法按预期情况运作,甲方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知会乙 方相关情况后,经双方协商可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 3)由于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乙方的工作状态、成果无法达到本合同附件 所规定的相关工作要求,双方可书面协商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 4)由于甲方单方面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或在乙方保时、保 质、保量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而甲方无故不支付相应款项时,乙方 可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 5)发生台风、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2、任何一方未按本合
10、同执行均属违约,违约一经确认,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 付总合同款 % 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实际损失的,违约 方还应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 九、本合约之附件广告策划总代理服务内容为本合约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 约连同附件壹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持 贰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 字后生效。 十、本合约一经签定,即受法律保护,单方无权无故解除或修改合约。合约执行 过程中双方若有争议事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甲方项目“南阳盛 世”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本合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1、项目全程广告推广服务内容 2、专案项目工作流程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