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播出信号制作要求 视频制作要求 一、标 清 节 目 应 符 合 GY/T223标准,高 清 节 目 应 符 合 GY/T155-2000标准。 高、标清视频信号的等效模拟参数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序 号 项 目 技 术 要 求 1 消隐电平(标称值) 0 mv 2 峰值白电平(标称值) 700 mv 3 黑电平与消隐电平差 0 mv50 mv 4 Y 信号电平 -7 mv721 mv 5 R、G、B 电平 -35 mv735 mv 6 模拟复合信号电平 800mv 二、高清播出节目制作应符合 1080/50i 技术标准;标清播出节目制 作应符合 720576 技术标准。 三、高清节目画面构图及
2、字幕角标等,要严格控制在安全框内。 四、所有图像应无异常跳动、闪动或马赛克等现象,图像的明暗、 色彩和层次应与节目内容相对应。 五、需要进行上变换的标清节目,其画面不能作上下遮幅处理,以 免上变换后出现四周黑边的现象。 音频制作要求 一、标清声音信号应符合 GB/T 14919-1994 标准,节目电平最大值 不超过-6dBFS(通常节目电平在-9dBFS 以下) ,语言电平最大值不 超过-12dBFS,音乐电平最大值不超过-5dBFS,声音电平峰值不能全 程低于-28dBFS。 标清节目声音制作按照以下声道分配: 声音通道 单声道 立体声 声道 1 混合声 左声道 声道 2 混合声 右声道
3、声道 3 无声(国际声左声道) 声道 4 无声 (多语种混合声或其他用途) 无声(国际声右声道) 二、音量标准执行:声音平均电平在-28 dBFS 至-20 dBFS 之间。立 体声和两个单声道峰值电平-10 dBFS;环绕立体声和纯声音元素 声道峰值电平-3dBFS。 高清节目声音制作按照以下声道分配: 声道 1 声道 2 声道 3 声道 4 声道 5 声道 6 声道 7 声道 8 立体 声左 立体 声右 中置 声道 低频 声道 左环 绕声 右环 绕声 无 无 三、高、标清节目声音校准信号为 1KHZ 的正弦波,校准电平为-20 dBFS,对应的模拟信号电平为+4dBu。 四、高、标清节目声音效果应无异常起伏、无明显失真、无明显背 景噪声和断点等异常现象;声音响度应与节目内容相对应;声音与 画面应无明显不同步现象;节目片尾的声音应由强渐弱,直至无声 到最后的落幅台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