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 “高规”与“建规” 共性条文对比分析; 1. 适用范围: 通报: 2010.7.5 新编制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征求意见稿)的适用范围拟作如下调整, 体现于总则之中,即: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 1 厂房; 2 仓库; 3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 4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 ; 5 可燃材料堆场; 6 民用建筑; 7 城市交通隧道。 问:高层建筑的地下商场若兼作人防,其疏散设计能否参照人防规范来执行? 通报:2010.7.5 新编制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征求意见稿)的不适用范围拟作如下 调整,体现于总则之中,即: 1.0.3 本规范不适用于炸药厂房
2、(仓库) 、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人民防空工 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企业、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门 的国家现行标准时,宜从其规定。 2 术 语: 2010.7.5 新编制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征求意见稿) 的术语有些调整增删, 重要变动举例。 2.0.1 高层民用建筑 high-rise civil building 建筑高度大于 27m 的住宅建筑和 2 层及 2 层以上、建筑高度大于 24m 的其他民用建筑。 (建筑高度和层数的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 的规定,下同。 ) 2.0.3 综合建筑 multiple-use bui1ding 具有 2 种及
3、 2 种以上使用功能的建筑。 2.0.8 物流配送建筑 goods circulating and delivering building 集货物装卸、分拣、包装、储存、配送等两种及以上功能为一体的建筑。 2.0.20 避难走道 evacuation refuge walkway 走道两侧采用实体防火墙分隔,并设置有防烟设施等, 用于人员安全通行的走道。 2.0.23 沸溢性油品 boiling spill oil 含水并在燃烧时可产生热波作用的油品,如原油、渣油、重油等。 问:“高规”1.0.3.1 条: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而 2.0.17 条中却
4、允许在住宅底部设置不超过二层的商业网点。请问: “高规”对二层的商业服务网点适不适用? 通报: 2010.7.5 新编制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征求意见稿)对此已做更 正) 。 问:王老师:您好! 我是去年深圳班的学生张 XX ,请问:武警营房在用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时是按公共建筑还是按居住建筑?谢谢! 发送于 09:34:50 2009.2.13 通报:2010.7.5 新编制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征求意见稿)的添加如下条文: 1.0.4 当同一建筑物内设置有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 进行防火分隔,其他防火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 3 建筑高度标准 王老师:您好! 我是
5、您河南的学员,现在我们这里有个饮料厂建厂房,九层,下面四层是厂房,上面五 层是办公室,这样可以吗? 发送时间:2010.7.8 建 规 高 规 1 总则: 1.0.2 注:1 建筑高度的计算: 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 其沿口的高度;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 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 面面层的高度; 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 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局部突出屋顶的了望塔、冷却塔、水箱间、 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 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 度内。 2 术语: 2.0.2 建筑高度 building alt
6、itude 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沿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 屋顶上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 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 4 建筑层数的计算标准 建 规: 高 规: 1 总则: 1.0.2 注 2 建筑层数的计算: 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 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 1.5m 者, 建筑底 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 2.2m 的自行车库、储 藏室、敞开空间,以及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 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 可不计入 建筑层数内。住宅顶部为两层一套的跃层, 可按一层计, 其它部位的跃层以及顶部多于 两层一套的跃层,应计入层数。 无明确条文规定, 由于“高规” 规定居住建筑是按层数计
7、算,公 共建筑是按米数计算,所以对于住宅建筑层 高的计算应按住宅建筑规范条文执行,即: 9.1.6: 住宅建筑的防火与疏散要求应根据建 筑层数、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 注:2 当建筑中有一层或 若干层的层高超过 3m 时,应对这些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 3 进行 层数折算,余数不足 1.5m 时,多出部分不计入 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 1.5m 时,多 出部 分按 1 层计算。 ” 通报:2010.7.5 新编制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征求意见稿)拟统一层数概念。 附录 A 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 A.0.1 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
8、度; 2 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 度; 3 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4 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 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A.0.2 建筑层数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 1.5m 者,可不计入建 筑层数内; 2 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 2.2m 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内; 3 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可不计
9、入建筑层数内。 问:致王老师: 如一建筑,单层建筑高度 4.4m,共有 6 层总计 26.4m 应按几 层计算?使用“建规” 还是“高规”呢? 珠海尹宗江 2009.8.1 深圳班 5 商业服务网点: 建 规 高 规 2.0.14 商业服务网点 commercial serving facilities 居住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设置的百货店、 副食店 、粮店 、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 等小型营业性用房。该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 300m2 ,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1.50h 的楼板和 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且无门窗洞口的隔墙 与居住部分及其它用房完全分隔,其安全出 口、疏散楼梯与居住部分的安
10、全出口、疏散 楼梯分别独立设置。 2.0.17 商业服务网点 commercial serving cubby 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百货店、副食 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 商业服务用房。 该用房层数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 300m2,采用耐火极限大于 1.50h 的楼板和耐 火极限大于 2.00h 且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与 住宅和其它用房完全分隔,该用房和住宅的 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应分别独立设置。 问:商业服务网点是否指在居住建筑下面的首层、二层分别设置的面积不超过 300m2 的小 型营业用房? 上海同济大学 XXX 讲师 问:仅在首层设置 300m2 的商业服务网点是否允
11、许 ? 东莞消防支队 X X 问:仅在第二层设置商服是否允许? 东莞消防支队 X X 问:对于带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可否将第三层住宅的地板打通,通过简易楼梯下到二层、 一层的商服网点内? 吉林设计研究院 xxx 问: 商业服务网点内是否需要设置封闭楼梯间或者对楼梯本身有燃烧性能及耐 火极限的要求? 5.5.15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注:1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 等,当该场所直通安全出口时,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大于 30m; 当该场所需通过疏散出口与疏散走道连通到达安全出口时,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
12、出口 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 45m。 问:相邻的商服网点之间的隔墙做成防火墙,墙上安装甲级防火门,可以吗? 州市审图中心 问:根据住宅底部的商业服务网点不应超过两层的要求, 商业服务网点可不可 以设置在地下一层和地上一层? 平遥研讨班学员 据三门峡市审图中心武总介绍,这种 做法在当地也相当流行 09.4.9(洛阳班) 问: 商业服务网点的底层可否再向地下开设一个地下室作为该网点的仓库?(这种做法在我们 这里很普遍)。 问:王老师:您好! 我是新疆库尔勒农二师设计院的边毅,曾在今年 6 月初在乌鲁木齐博格达宾 听您讲课,现工作中遇到一些难题,想请您帮助解决,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能 给与帮助。谢谢!
13、一个设计工程条件如下:该工程为一座单元楼,共三个单元,每单元每层均为两户。地下一 层,地上共 17 层(其中第 17 层为跃层) 。地下一层为库房,地上第一层为商业用房,二至 17 层为住宅,建筑高度 55.2 米。我的问题如下: 1.一层为商业用房,每间建筑面积小于 300, 按照高规是否属于商业 服务网点? 2.高规中对有商业服务网点的高层住宅并未专门说明其属于住宅、或是 综合楼、或是商住楼?那么,本工程应该划分为哪一类呢? 3.若考虑为住宅楼,则应该为二类高层居住建筑,其一层商业不在高规 设自喷灭火的范围内,楼梯间也不用加压送风(有外窗) ; 若考虑为商住楼、或是综合楼,则应该是属于一类
14、共公建筑,一层商业应该 设自喷灭火,楼梯间也应该加压送风(虽然有外窗) 。本工程应该如何划分类 别呢? 4. 地下库房是否需要设置自喷灭火系统? 5. 地下一层的楼梯间是否设置前室?楼梯间及前室是否加压送风? 以上问题,恳请王老师能抽出一点时间给与解答。万分感谢! 此致 敬礼! 学生:边毅 2009 年 7 月 1 日 通报:2010.7.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征求意见稿)拟补充如下条文: 5.5.9 超过 2 层或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 10m 的地下、半地下建筑 (室)的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其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 的疏散楼 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问: 商业服务网点内是否
15、需要设置消火栓? 6 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 建 规: 高 规: 无建筑分类 3.0.1 中, 根据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 难度等将高层建筑划分成一、二两类。 5.1.1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一、 二、三、四级。 3.0.2 中,将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分为一、二两 级。 7 防火分区 问:我设计的办公楼,地下室建筑面积为 600m2,其中 200m2 设置了自动喷淋。请问,地下 室应当划分几个防火分区? 问:很多工业院的朋友询问:厂房内的操作平台、检修平台是否一定要计入防火分区总面积 之中呢? 8 敞开楼梯 2)在沿街建筑中,先期建设高层及裙房建筑,根据规划要求,后期建设多层沿街 建筑
16、与裙房相连,那后期建设的多层建筑的防火等级如何界定,是否按裙房设计? 甚急! 谢谢! 山东信诚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学生:王建 2009-12-24 8 安全疏散 乌鲁木齐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的专家辛翔总建筑师提出的两个问题可能会给各位一些启示, 不妨借鉴,即: 问-1:一部防烟楼梯间是否可以同时服务于两个消防分区?(楼梯的疏散宽度满足疏散要求, 每层的建筑面积为 2200m2,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如图所示: 图 -1 一 部 防 烟 楼 梯 间 是 否 可 以 同 时 服 务 于 两 个 消 防 分 区 图-2 两座楼梯之间是否一定要满足不大于 30m 的要求? 问:商业大厦,地上七层, 地下
17、两层。地下商场总建筑面积 25000m2, 防火分区间的防火墙上 设甲级防火门” 。 请问:是否符合要求? 建筑防火设计工程专家论证实例: 项目名称:保定市万博广场 组织单位:河北省消防总队 论证时间:2009 年 2 月 12 日 工程概况:广场总建筑面积:340376m2, 分三部分: 1.酒店楼:地上 50 层 196.8m;地下 3 层. 2.商娱中心:地上 6 层(32.5m) 。 3.办公楼:地上 24 层(97.6m) 。 保 定 市 万 博 广 场 2009. 2.12存在问题: 1.万博广场地下一层20000m2 ,做不到“高规”规定的 20000m2 时, 应采用防火墙进行
18、 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得设门窗洞口的规定; 2. 商业部分疏散人数及疏散宽度的计算,“高规”无明确说明, 可否参照“建 规”执行? 3.部分疏散楼梯首层未设置直通室外的全出口,可否设置避难走道通向室外? 4.设在四层的电影院可否参照“高规”对观众厅、会议厅的要求? 5. 50 层的酒店屋顶, 因造型要求,可否不设停机坪? 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结论: 专家委员会形成的会议纪要(要点) 1.万博广场地下一层20000m2 ,做不到“高规”规定的20000m2 时,应采用防 火墙进行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得设门窗洞口的规定的情况下, 可以参照“建规” 5.1.13 条的规定采用下沉式广场或防火隔间与相邻区域
19、相连通。 2.商业部分疏散人数的计算应按“建规”5.3.17 条执行, 疏散宽度的计算应按“高规” 6.2.9 条执行。 3.部分疏散楼梯首层未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可以采取设置避难走道的方式解决。 4.设在四层的电影院不可以参照“高规”对观众厅、会议厅的要求执行,应按照 4.1.5A 中 所说的录像厅、放映厅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执行。 5.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与消防灭火装备和救援能力的现状具体考虑是否设置停机坪。 专家组 组长 (签名)王渭云 2009.2.12 天井防火 发件人: 苏海龙; 时 间: 2010 年 2 月 22 日 10:10 (星期一) 收件人: 消防专家王渭云;
20、王老师,你好!新年快乐! 我是 09 年唐山班的设计院的小苏,现在有个旅馆天井的防火问题, 上下的怎么处理? 谢谢! 我们开会研究了一下,一共有 2 个方案: 1 天井相隔距离 6 米,按照多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计算; 2 天井中的窗户用固定的甲级防火窗。 由于地块限制,我们选了方案 2。 再次感谢您! 9 自动扶梯 建 规: 高 规: 5.3.6 自动扶梯不应作为安全疏散设施. 无明示,但条文所指的安全疏散设施不含自 动扶梯。 有些设计单位甚至消防建审机关将其计入安全疏散楼梯之一是不合适的,应予纠正(以 XX 市消防支队建审科为例) 10 人员密集场所 问:“建规”5.3.15、 “高规 4
21、.1.5 等多条均提到“人员密集场所” 。但在两本防火规范的术 语中并无相应解释。请问:“人员密集场所”如何定义? 11 燃煤锅炉 锅炉火灾案例: 06.6.28 日,青岛市吴石支路 22 号一木器厂内,正在燃烧的锅炉突然爆炸,3m 高的锅炉, 向导弹一样,整体向天空“发射” 。拖着浓烟, 冲开石棉瓦屋顶,直冲天穹,在 20 米高的 天空转弯飞向西北约 40 米后坠入奥新动力厂大院,在场 60 多人狼狈逃窜 建 规: 高 规: 5.4.1 燃煤、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 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 等用房宜独立建造。当确有困难时可贴邻民 用建筑布置, 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 且不应
22、 贴邻人员密集场所。 5.4.2 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压器、 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用房 受条件限制必须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 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 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9 应设置与锅炉油浸变压器容量和建 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 4.1.2 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压器、 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宜设 置在高层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 4.1.2 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压 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 宜设置在高层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 当上述设备受条件限制需布置在高层建筑 中时, 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 下一层或贴邻,
23、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4.1.2.8 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和除卤代烷 以外的自动灭火系统; 问: “建规” 5.4.2 条第 9 点, “应设置与锅炉、油浸变压器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 火设施” 是否意味着在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 油开关等用房内允许使用卤代烷自动灭火系统? 问: “建规” 5.4.2 条第 9 点, “应设置与锅炉油浸变压器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 火设施” 。其中所说的 “灭火设施”是否可以理解为在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压器、 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用房内允许使用移动式的(如,手推干粉车、手提灭 火器等)手动灭火系统? 建规
24、: 高规: 5.4.6 住宅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内时,应符合下 6.1.3A 商住楼中住宅的疏散 列规定: 1 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 耐火极限不低于 1.50h 的不燃烧体楼板和不低于 2.00h 的 不燃烧体隔墙与居住部分完全分隔,且居住部分的安全出 口和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 楼梯应独立设置 。 问: “建规” 5.4.61、 “高规” 6.1.3A 都要求商住楼中住宅的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 。 请问:可否分别按商场、住宅考虑各自的疏散要求? 王老师您好! 我是 12 月 17-18 日威海培训班学员王 X,工作中遇到一个问题,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 近期做了一个
25、十六层商住楼,一层为商业,其余为带外廊住宅,外廊为不封闭,一个标准 层为一个防火分区。现在甲方提出功能变更,增设宾馆。一层设宾馆大堂和娱乐设施,二层 为宾馆客房,三层至十层部分为宾馆客房部分为住宅(详见附图) 。按照现在功能设置整个 建筑变为一类综合楼,按照一类综合楼重新划分了防火分区。但有几个问题不太明白,望指 点: 1 综合楼内是不是可以设住宅呢?高规 2.0.7 综合楼条文解释举例中没有住宅。 如果可以设是否需要整层设?即在一层中不能一部分为客房,一部分为住宅。 2 如果综合楼中可以设住宅,住宅的疏散楼梯是否必须独立设置? 3 如果住宅的疏散楼梯独立设置实现不了,住宅部分可否按公寓考虑,
26、 公寓是否需要设置 喷淋? 谢谢! 威海培训班学员 王 X 2010-1-14 邮箱:wq7897 王老师:您好! 与同事讨论您的回复,是否应这样理解您的回复,住宅或公寓应与其他部分用防火墙完全分 开,设置疏散楼梯时按住宅计算,同时要按公建考虑喷淋报警等。 谢谢! 学生 王 X 2010.1.14 12 木结构民用建筑 (略) 13 消防车道 建 规: 高 规: 6.0.1 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 其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 160m。当建 4.3.1 高层建筑的周围, 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 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 150m 或总长度大 于
27、 220.0m 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 l50m 或总长度超过 220m 时, 应在适中位置 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住宅建筑规范: 9.8.1 10 层及 10 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至少沿建筑的一个长边设置消 防车道。 (与“高规”产生了矛盾,建议“高规” 服从“住规”)。 14 内 隔 墙 建 规: 高 规: 7.2.4 建筑内的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底面 基层。 住宅分户墙和单元之间的墙应砌至屋面板底部,屋 面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0.5h。 5.2.6 高层建筑内的隔墙应砌至
28、梁 板底部,且不宜留有缝隙。 1. Fire of Kaibinsji Hotel 2. So to do in Shanghai 15 幕墙 与 裙墙 建 规: 高 规: 7.2.7 建筑幕墙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2. 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幕墙,应在每层楼板 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 高度不低 于 0.8m 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0.8.2 无窗槛墙或窗槛墙高度小于 0.8m 的 建筑幕墙, 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 限不低于 1.00h、高度不低于 0.8 m 的不燃 烧体裙墙或防火玻璃裙墙。 问:建筑幕墙内的裙墙: 1. 高度如何算? 2. 设计位置如何要求? 3.
29、“外沿”的涵义? 广东省消防总队 山东省日照市消防支队 通报:2010.7.5“建规”修订稿增加了对外墙保温系统的要求,即: 6.2.12 民用建筑外保 温系统及外墙装饰的防火设计要求可按本规范附录 D 确定。 附录 D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的防火设计要求: D.0.1 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 A 级,且不应低于 B2 级。 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建筑,其基层墙体的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D.0.2 非幕墙式住宅建筑墙体的外保温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度大于等于 100m 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 A 级; 2 高度大于等于 60m 小于 100m
30、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 B2 级。当采用 B2 级保温材料时, 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 高度大于等于 24m 小于 60m 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 B2 级。当采用 B2 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4 高度小于 24m 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 B2 级。其中,当采用 B2 级保温材 料时, 每三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D.0.3 用于临时性居住建筑的金属夹芯复合板材,其芯材应采用不燃或难燃保 温材料。 D.0.4 除住宅建筑外,非幕墙式其他民用建筑的外保温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度大于等于 50m 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
31、烧性能应为 A 级; 2 高度大于等于 24m 小于 50m 的建筑, 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 A 级或 B1 级。其中,当用 B1 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 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 高度小于 24m 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 B2 级。其中,当采用 B2 级保 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D.0.5 建筑外墙的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 覆盖。首层的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6mm,其他层不应小于 3mm。 D.0.6 幕墙式建筑的外保温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高度大于等于 24m 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 A 级; 2 建筑高度
32、小于 24m 时,保温材料的燃 烧性能应为 A 级或 B1 级。其中,当采用 B1 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 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 防护层厚度不应小 于 3mm; 4 采用金属、石材等非透明幕墙结构的建筑,应设置基层墙体,其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 规范关于外墙耐火极限的有关规定;玻璃幕墙的窗间墙、窗槛墙、 裙墙的耐火极限和防火构造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关于建筑幕墙的有关规定; 5 基层墙体内部空腔及建筑幕墙与基层墙体、窗间墙、窗槛墙及裙墙之间的空间,应在每 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D.0.7 建筑外墙的保温层按本规定需要设置防火隔
33、离带时, 应沿楼板位置设置宽度不小于 300mm 的 A 级保温材料。防火隔离带与墙面应进行全面积粘贴。 D.0.8 建筑外墙的装饰层,除采用涂料外,应采用不燃材料。当建筑外墙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时,不宜采用着火后易脱落的瓷砖等材料。 D.0.9 屋顶的外保温系统除应符合下列规定外,屋顶防水层或可燃保温层应采用不燃材料进 行覆盖: 1 对于屋顶基层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 1.00h 的不燃烧体的建筑,其屋顶的保温材料不应 低于 B2 级; 2 其他情况,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 B1 级; 3 屋顶与外墙交界处、屋顶开口部位四周的保温层,应采用宽度不小于 500mm 的 A 级保温材料设置水平防火
34、隔离带。 16 管 道 井 建 规: 高 规: 7.2.10 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 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 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5.3.3 建筑高度不超过 100m 的高层建筑, 其 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 23 层在楼板处用相 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 建筑高度超过 100m 的高层建筑,应在每层楼 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 火分隔. 通报:2010.7.5 新编制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征求意见稿)第 6.2.10 条 规定如下: 6.2.10 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 不燃烧体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
35、建议按上述要求执行) 17 封闭楼梯间 建 规: 高 规: 7.4.2 封闭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第 7.4.1 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2 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 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 用乙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其他走道和房间隔开; 6.2.2 裙房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 筑高度不超过 32m 的二类建筑应设封闭楼梯 间。 封闭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2.2.3 楼梯间的首层紧接主要出口时, 可 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 形成扩大 的封闭楼梯间, 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措施 与其他走道和房间隔开; 18 防烟楼梯间 建 规: 高 规: 7.4
36、.3 防烟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 7.4.1 条 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6.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 梯间前室内,形成扩大的防烟前室,但应采 用乙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 6.2.6 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楼梯外,疏散楼梯 间在各层的位置不应改变,首层应有直通室外 的出口。 通报:2010.7.5 新编制的建筑设计防火范 (征求意见稿)第 6.4.3 条拟作如下修订: 6 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前室内,形成扩大的防烟前室,但应采 用乙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其他走道和房间隔开。 建 规: 高 规: 7.4.3 防烟楼梯间除应符合本规范 7.4.1 条 的
37、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5.除楼梯间门和前室门外,防烟楼梯间及其 前室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它门窗洞口(住宅 的楼梯间前室除外) ; 6.2.5 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应符合下列 规定: 6.2.5.1 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的内墙上, 除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和本规范第 6.1.3 条规定的户门外,不应开设其它门、窗、 洞口. 住宅建筑规范: 9.4.3 住宅建筑中竖井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4 电缆井和管道井设置在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时,其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 火门。 本条与“高规 ”冲突,如遇住宅,建议按住宅建筑规范执行。 通报:2010.7.5 新编制的建筑设计防火范
38、(征求意见稿)第 6.2.9 条规定如下: 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应分别独立设置;其井壁应为 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 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王老师: 您讲课时告诉我们高层住宅防烟楼梯间前室管道井门可以按“住建规”要求安装丙级防火门, (我在大观街经实房项目想这样做) 可是佛山市禅城区消防大队要求我们安装甲级防火门, 怎麽办? - 广东启源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您的学生 赵 波 2009.9.24 19 消防电梯前室 建 规: 高 规: 7.4.11 建筑中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 消防电梯间前室,不应设置卷帘门。 6.3.3 消防电梯的
39、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3.3.4 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 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 建议按“建规 ”执行,不要设卷帘门! 通报:2010.7.5 新编制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征求意见稿)第 6.4.11 条规定如下: 6.4.11 建筑中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不 应设置卷帘门。 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处应设置甲级常开防火门。 20 防火门 防火卷帘 建 规: 高 规: 7.5.1 防火门按其耐火极限可分为甲级、乙 级和丙级防火门,其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 1.20h、0.9h 和 0.60h。 7.5.2 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有自闭
40、功能。双扇防火门应具有 按顺序关闭的功能; 2. 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 并应有信号反馈的功能; 3. 防火门内外两侧应能手动开启(本规范 7.4.12 条第 4 款规定除外) ; 4. 设置在变形缝附近时,防火门开启后, 其门扇 不应跨越变形缝 并应设置在楼层较 多的一侧。 5.4.1 防火门、防火窗应划分为甲、乙、丙 三级,其耐火极限:甲级应为 1.20h; 乙级 应为 0.9h;丙级应为 0.60h。 5.4.2 防火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 并在关闭后应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 用于疏散的走道、楼梯间和前室的防火门, 应具有自行关闭的功能。 常开的防火门,当发生火灾时,应
41、具有自动关 闭和信号反馈的功能。 5.4.3 设在变形缝附近的防火门,应设在楼层 数较多的一侧,且门开启后不应跨越变形缝 (09.1 防火门新标准已改为甲:1.5h; 乙级:1.0h;丙级:0.5h 。) “建规”7.5 节与“高规” 5.4 节规定基本一致,关键在于实际工程设计施工 中是否能够认真执行,以确保火灾时真正发挥作用。 A.意义:事关人命,至关重要。 B.现状:不了解其意义,不愿做或干脆不做,做了再破坏掉亦不乏其例。 试举一小例:(见照片)略 问:“高规”5.4.2 条要求:防火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而在需要安装防火门的 住宅中,户门的防盗门一定是向外开的,防火门只有向室内
42、开,显然与 5.4.2 条相矛盾。请问, 有没有经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认证的 防火防盗门? 山西省消防总队建审处长 张耀泽 “高规”: 5.4.4 在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的场所, 可采用防火卷帘作防火分区分隔。当采用包括背火面 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当采用不包括背火面 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卷帘两侧应设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系统保护,系 统喷水延续时间不应小于 3.00h。 “建规” 7.5.3 防火分区间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3.00h。 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 卷帘耐火试验
43、方法GB7633 有关背火面温升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 护;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7633 有关背火面辐射热的判定条件时, 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自动喷水 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 的有关规定,但其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 3.00h。 7.5.3 条 修订背景:源于商业城火灾教训, 促使“高规”修订,“建规”此次修改亦移入。 介绍建筑构件耐火极限试验方法,使设计、建审人员了解防火卷帘的“温升条件” 介绍几种可以用在防火墙上的特种防火卷帘(play the Rec) 问:关于在防火分区中使用水雾式、汽雾式、蒸
44、发式储水式等类特种防火卷帘时,应用中应 注意些什么,其取水是否可就近接自附近的消火栓系统,还有人认为可接自喷淋管网(例如, 加大水泵流量)是否可行? 山东省日照市消防支队建审科长 辛 xx 21 消火栓 高 规 建 规 7.4.6 除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外,高层建筑和裙房 的各层均应设室内消火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7.4.6.8 消防电梯前室应设消火栓。 8.4.3 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 规定: 2 消防电梯间前室内应设置消火栓。 问:“高规”7.4.6 条、 “建规”8.4.3 条均规定 消防电梯间前室内应设置消火 栓。请问: 设计时,消防电梯间前室内的消火栓 是否计入建筑物整体总数之中
45、呢? 王老师:您好! 前一阵您在天津给我们讲授关于消防规范的讲座,让我们收益非浅,解决了工程设计中很 多的疑惑。现在我们在设计中还有些大家意见不能统一的的问题,请您在百忙之中能不吝赐 教。 1 高规 7.4.6.5 条规定消火栓静压超过 100 米应采取分区给水, 静压是否考虑屋顶增压 泵的扬程? 2 高规 7.4.8.1 条规定消火栓增压泵的流量不大于 5L/S,但现在很多设计时选择国标 98S205 成套稳压设备,水泵流量不足 1L/S,是否正确? 3 现在高层普通住宅设计基本为三合一前室,而普通住宅不需设喷淋系统, 在建筑设计 三合一前室的前提下住宅是否需设计喷淋系统? 盼望您的回复!
46、天津给排水专业设计人 张晓玲 2010 年 2 月 26 日 10:36 (星期五) 22 消防水箱 建 规 高 规 8.4.4 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置消防 水箱 (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 箱)。消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应设置在建筑的最高部位; 2.消防水箱应储存 10min 的消防用水量。 当室内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 25L/s,经计算消防水箱 所需消防储水量大于 12m3 时,仍可采用 12m3; 当室 内消防用水量大于 25L/s 经计算消防水箱所需消防 储水量大于 18m3 时,仍可采用 18m3; 3.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的
47、水箱应采取消防用水 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7.4.7 当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 应设高位消防水箱,并应符合下列规 定: 7.4.7.1 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 量, 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 18m3; 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 于 12m3;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 6m3。 7.4.7.2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 应保证最不利点的消火栓静水压力。 问:对于“高规”第 7.4.7.1 条的理解为:“当一类建筑的高位消防水箱的储水量,通过计 算小于 18m3时应选用 18m3, 而当计算的储水量大于 18m3时,应选用计算数值。 ”我们的理解 正确吗? 问:“建规”8.5.7“建筑面积大于
48、3000m2且无法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展览厅、体育馆 观众厅等人员密集场所, 建筑面积大于 5000m2且无法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丙类厂房, 宜设置固定消防炮等灭火系统。 ”能否简单介绍一下水炮灭火特性供我们设计时参考? -(湘潭市设计院学员) 23 机械防烟 建 规 高 规 9.3.1 下列场所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 施: 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 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8.3.1 下列部位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 的防烟设施: 8.3.1.2 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 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问:有人对“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
49、室” 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防烟设施的提法不敢苟同,您的观点如何? 重庆大学 严 XX 教授 24 机械排烟 建规: 高规: 9.4.2 需设置机械排烟设施且室内净高小于 等于 6m 的场所应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 区建筑面积不应超过 500m2,防烟分区不应 跨越防火分区。 5.1.6 设置排烟设施的走道, 净高不超过 6m 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 隔墙或从顶棚下 突出不小于 0.5m 的梁划分防烟分区。 问 39:净高超过 6m 的房间应该采取甚么划分措施? 上海同济大学 xxx 讲师 25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供电时间: 26 消防用电设备 配电线路 建 规: 高 规: 11.1.6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