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MPA研究生导师工作规则.doc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4212148 上传时间:2019-10-04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2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浙江大学MPA研究生导师工作规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浙江师范大学 MPA 研究生导师工作规则(草) 1MPA 研究生导师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 批准。 2MPA 研究生导师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为人师表,身体 健康。 3MPA 研究生导师必须参加科学研究工作,具有比较稳定的研究方向,并 积极参与政府和公共部门的实际工作。 4实行 MPA 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制度。MPA 研究生完成核心课程后参加 双向选择,根据自己拟研究问题和导师研究方向填报三个志愿,经学院及学科 协调后,确定每位研究生的导师。为保证指导质量,学院根据每届研究生总数 控制每位导师指导 MPA 研究生的最高限额。 5论文必须是研究生在导师指导

2、下独立完成的系统完整的科学研究成果。 MPA 研究生导师要教书育人,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贯彻“因材施教”原则,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负责指导研究生选择论文题目,制定调查研究和写作 计划,对论文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至少有 6 次以上的具 体指导和交流(其中面对面交流不少于 3 次),整个学位论文阶段不得少于 1 年。 6论文初稿完成后,导师必须认真批阅,提出详细修改和完善意见。论文 正式付印前要仔细核查内容和格式,保证送审论文达到 MPA 论文质量要求。对 于不合格论文不能提请评阅和答辩。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论文答辩。 7MPA 研究生导师有权对研究生的结业、肄业、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和纪 律处分等提出自己的意见。如有正当理由,经学院批准,可中止对研究生的指 导。 8如遇特殊情况,当 MPA 研究生导师不能继续指导研究生完成论文时, MPA 研究生可以向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改换指导老师。 9研究生学院、专业学位中心以及学院对导师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管理, 对认真负责、培养质量高的导师予以表彰,对论文审查或评阅数次不合格的, 要限期改正,必要时暂停指导 MPA 研究生。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规章制度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