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诸城电子商务创业园入驻方案 诸城电子商务创业园由市政府投资创建,位于密州东路(质监 局东临),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聘请专业第三方公司为入驻电商 企业和项目提供指导和服务。创业园主要分为“电商产品体验” 、 “电 商孵化” 、“智能仓储”、“ 综合服务”、“ 电商办公” 、“配套生活”等 功能区域,作为我市电子商务人才聚集区、服务聚集区、政策承接 区,力争打造全国领先的电商产业生态园。为充分发挥创业园作用, 以“ 互 联网 +”带动传统产业转 型升级, 现制定入驻方案如下: 一、入驻对象 凡从事或将从事淘宝、天猫、阿里巴巴、京东、一号店、唯品会 等电子商务以及以互联网为基础进行各种商务活
2、动的企业和个人 均可申请入驻创业园。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 务供应链上的各类服务企业,传统企业转型电子商务的企业,与互 联网相关的新技术、新模式创新应用企业,金融、物流、代运营、软 件开发、摄影、美工等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企业,从事互联网创业的 个体,以及其他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企业和个体。 二、入驻条件 (一)企业入驻条件 1、拥有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电商及相关创业团队。 2、通过创业园项目评定小组的评审论证。 3、依法在诸城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及其他与电子商务相关的 企业。 4、入驻阿里巴巴诸城产业带的企业优先。 (二)个体入驻条件 1、拥有基本的电子商务知识,能够独立从事网络营销的
3、;暂无 相关技能,经过培训能够独立开设网店的。 2、通过创业园个人电商技能评定小组的面试评审论证。 2 3、电子商务行业组织成员优先。 (三)入驻要求 1、严格履行入驻协议,自觉遵守创业园有关规定。入驻企业 和创业个体分别缴纳 5000 元办公设备押金(创业结束或退出时押 金退回)。 2、入驻协议一年一签,创业期一般为 2 年,最多不超过 3 年, 特殊情况需要继续入驻的需由创业园服务中心报园区主管部门批 准、备案。 三、优惠政策 (一)公共服务 1、享受房租减免扶持。企业或个体在入驻园区期间享受三年 房租减免政策,第一年免租,第二年免 80%,第三年免 50%,超出 面积和超过时限按标准收取
4、租金;创业园仓储区设在新天地龙城 广场 B 座 电商大厦,政府引入专业的第三方仓储企业,为入驻企 业提供收货、仓储、管理、发货等服务,租金为 元/平方米/天(按 照财政核算成本),入驻第三方仓储企业享受与园区相同的减免政 策。诸城企业五十强或带有公共服务性质的平台或企业经园区主 管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 2、享用免费中转仓储。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用免费负一楼 的中转仓储,所需面积由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享受免费产品展示。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在电商产品体验 区享受创业期内免费的产品展示和推介服务。 4、享用免费公共设施。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免费享用商务洽 谈室、培训教室、会议室、图书室、阅
5、览室等园区配套公共服务设 施。 5、享受免费政务服务。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受免费高效便 捷的创业政务服务。 6、享受免费培训服务。同等条件下,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优 先参加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培训学院诸城分院以及政府组织的 3 其他免费培训。 7、享受免费会展服务。同等条件下,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优 先参加政府组织的相关展会,并按政策落实相关补助。 8、享受优先政策扶持。同等条件下,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优 先获得申报各级产业政策扶持资格。 (二)第三方运营服务 1、享受免费培训服务。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受第三方运营 公司引入淘宝大学、派代商学院等专业机构在园区定期开展的公 开课、电商知识普及等免费培
6、训服务,免费参加电商平台官方工作 人员、电商成功企业或个人参与的电商运营经验分享等各类电商 沙龙。 2、享受免费咨询服务。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受第三方运营 公司提供的免费创业心态辅导、传统企业转型专业咨询服务。 3、享受免费业务指导。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受第三方运营 公司提供的电商创业专业指导、电商产品拍摄指导、图片美化处理 指导、电商文案策划指导、企业运营指导、客服技巧指导等服务。 4、享受免费孵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入驻创业园电 商孵化区,享受业务指导、实战训练、电商营销解决方案等免费孵 化支持。 5、享受免费推介对接。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受第三方运营 公司引荐的相关机构、企业、人才
7、的对接、交流、洽谈、合作等服务。 (三)第三方市场化服务 1、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享受第三方运营公司低于市场价格的 培训、拍摄、美工、客服、推广、运营、快递、售后、数据分析等有偿 服务。 2、入驻企业和创业个体办公期间产生的水、电、暖、网络、物 业费等日常办公经营费用以及仓储区第三方仓储服务费用由入驻 企业和创业个体自行承担。 4 (四)奖励补助 1、自 2015 年起,入驻园区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电子商 务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 50 万元、20 万元奖励。(诸发【2015】 13 号) 2、入驻园区传统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形式实现线上年纳税销售 收入首次突破 500 万元、1000 万元、
8、2000 万元的,分别给予 5 万 元、10 万元、20 万元一次性奖励。 3、入驻园区创业个体上年度网上销售额 100 万元以上,且当 年度比上一年度销售额增幅达到 20%-50%(含 50%)的给予 1 万元 补助;比上一年度增长 50%以上的,给予 2 万元奖励。 4、入驻园区网商年销售额 500 万元以上,采取组织企业对接 货源、提供培训和人才支持、提供融资支持、联系电商平台开展活 动等措施,优先扶持其发展壮大,具体政策可一事一议。 5、入驻园区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获得阿里巴巴、淘宝、天猫、京 东等主流电商平台服务商资质,并为我市企业或网店开展服务满 1 年,给予一次性补助 5 万元。 6
9、、国内龙头骨干企业、知名电商公司在我市注册,投资建设 电商公司,电商或互联网,微商平台,入驻创业园并正式上线运行, 且全网纳税销售额达到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以上的,按项目 实际投资额(土地与基建款除外)的 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 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诸发【2015】13 号) (五)特殊人群创业扶持 入驻园区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国家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毕 业 5 年以内,含在校生)、留学回国人员、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 军队复退人员、随军家属、残疾人等八类自主创业人员注册经营的 小微企业,在享受园区扶持政策的同时,还可享受以下特殊创业扶 持。(诸政办字【2015
10、】34 号) 1、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在创业园内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小 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由财政在国家基准利 5 率基础上上浮 3 个百分点内给予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为 1 年。符合 条件的小微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 300 万元,由财政按国家 基准利率的 50%给予贴息。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 再申请一次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 2 年,原则不再贴息。 2、一次性创业及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成功创业人员首次领 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 1 年以上的小微企业(2014 年 1 月 1 日后 登记注册的) ,给予不低于 1 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就业 困难人员
11、并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申请补贴时 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 2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 补贴。 3、税费减免。对入驻的自主创业者,可放宽准入领域、登记条 件、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注册资本(金)限制,申请试营业制度,并 可在 3 年内减免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创业 者符合相关条件,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残疾人就 业税收优惠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 税、创业个体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4、符合条件入驻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 具体规定按关于转发 的通知 (潍人社 201173 号)执行。 四、所需材料
12、(一)入驻申请书。阐明入驻意愿、理由、入驻面积和要求。 (二)入驻企业、拟办企业或创业个体概况。包括企业股东及股 权结构、成立或拟成立时间、企业类型、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组织 机构等;创业个体需提供身份、学历证明,工作简历,开设网店的 需提供相关材料。 (三)创业团队名单。包括成员的主要经历、将担任的职务和发 挥的作用。 (四)创业资金数量及来源。资金筹措及融资计划。 五、入驻流程 6 (一)入驻申请。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携带本人身 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新注册企业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创业个体携带本人身 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向创业园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二)评估核定。由创业园服务中心组织项目评定小组对企业 和创业个体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估,经审核批准,报市园区主管 部门备案。创业园服务中心在 5 个工作日内对入驻申请给予明确 答复。 (三)入驻签约。审核批准后,企业和创业个体按通知要求到创 业园服务中心办理有关入驻事宜,签署诸城电商创业园入驻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