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乐乡中心校 血吸虫防止应急预案 (2015 学年度) 一、 防止预案目的 血吸虫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 大传染病。我校所处环境是血吸虫病流行重灾区。1956 年党中央发出 一定要消灭血吸虫病的号召,全党重视,全民动员,轰轰烈烈的开展 了大规模的群众血防运动,在短期内就摸清了血吸虫病病情和螺情。 是大批重症和晚期的病人得到积极的治疗,恢复了健康。但由于大部 分人员都是农村人,对血防知识很陌生,严重威胁着本地居民健康。 为了提高对血吸虫病突发疫情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有效预防和 及时控制血吸虫病突发疫情,规范和指导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确 保一旦发生暴发疫情,及时采
2、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保 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校实际, 特制定本预案。 二 、预案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 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血吸虫病突发疫情 应急 处理预案等有关规定编制。 三、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措施果断; 依靠科学,依法管理。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阿奎日且 副组长:刘子发、顾清生
3、成 员:各班主任 负责血吸虫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根据疫情控制需要, 可设立监测与疫情处理、医疗救治、检查督导、物资保障等专业组。 监测与疫情处理组医疗救治组由当地血防管理机构牵头,宣传组由团 委办公室牵头,物资保障组由后勤处牵头。 五、预警发布 1、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医疗卫生机构报告的疫情监测信息,根据疫 情分级标准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建议,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相应级别 的预警建议,并由当地政府向社会公告预警。 依次用红色、橙色、黄 色和蓝色表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预警级别。 2、 预警变更与解除 根据血吸虫病疫情的变化动态,领导小组在参考专家咨询委员会 评估意见基础上,可向当地
4、主管部门提出原发布预警的变更或解除的 建议,经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发布。 3、报告 全校所有人员都有权向当地主管关部门报告血吸虫病疫情,也有 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血吸虫病应急处理 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1)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项目突发卫生事故领导小组。 2)义务报告单位和报告人:除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外的任何协 作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相关 信 息。 3)报告时限和程序: (1)责任报告人和报告单位发现血吸虫病疫情或疑似疫情,立即向所 在地县(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市级医疗机构向市疾控中 心报告,同时抄告所在地疾控机构。 (2)
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当在 2 小时内向本级卫生行 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接到疫情报告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 2 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 报告,并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 认,及时采取各项防控措施。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义务报告人和单位有关血吸虫病疫 情相关信息的报告,应立即组织核实,情况可疑的应立即按规定程序 报告。 4) 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传染病报告卡、血吸虫病病例个案调查表、 钉螺的分布、面积、感染情况等。 六、 应急响应 1)对有钉螺分布地区及周边地区全面开展查螺,查清钉螺分布,剖 检查到的全部钉螺,以了解是否有
6、感染性钉螺存在。查到的有螺环境 及其水系相通的所有环境,立即采取土埋为主结合药物喷洒或浸杀的 方法全面反复灭螺,力争当年消灭钉螺。对居民生产生活区的螺点, 要采取环境改造措施,彻底改变钉螺孳生环境,消灭钉螺。 2)开展感染者搜索,对螺点周围当外来流动人员开展血吸虫病查病工 作。 3)必要时建议农业部门开展病畜的搜索和治疗。 4)流行病学调查: (1)突发疫情的调查由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县、区疾病预 防控制机构具体实施。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突发疫情报告后, 应在 2 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调查。 个案调查:对所有急性血吸虫病病例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同时对在 与患者感染时间前后各 2 周内,曾
7、经在同一感染地点接触过疫水的其 他人员进行追踪调查。调查人员应及时将“急性血吸虫病个案调查表” 录入数据库,并通过血吸虫病信息专报系统上报。或以最快的通讯方 式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报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 病预防控制所。 疫点调查:根据个案调查线索确定疫点及其范围,进行钉螺和感 染性钉螺调查,有条件的可进行水体感染性测定。对疫点所涉及的居 民区进行人群和家畜接触疫水情况调查,并开展人群和家畜查病、治 病工作。 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调查:对水位、降雨量、气温、自然灾害、人、 畜流动情况、居民生产生活方式等相关因素进行调查。 (2)现场处置 病人救治:出现血吸虫病突发疫情时,县、区及以
8、上卫生行政部 门应立即组织医疗队,深入疫情发生地进行救治。对发现的所有血吸 虫病病人,应及时予以治疗。 人群预防性早期治疗:根据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对 同期有疫水接触史的人群进行早期预防性治疗,防止急性血吸虫病发 生。 早期治疗的药物和时间是:用吡喹酮治疗应在首次接触疫水 4 周 后、用蒿甲醚治疗应在接触疫水 2 周后、用青蒿琥酯治疗应在接触疫 水 1 周后进行。 环境处理:在发生血吸虫病突发疫情的地区,对疫点及其周围有 钉螺的水域和钉螺孳生地,用氯硝柳胺杀灭尾蚴和钉螺。同时在易感 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划定安全生活区。有条件时,采用环境改造灭螺 的方法彻底改造钉螺孳生地,消灭钉螺。 健
9、康教育: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形式,迅速开展血 吸虫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的自我防护能力,并积极配合和参 与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安全用水:要求居民在划定的安全生活区内取水。对饮用水源可 能含有血吸虫尾蚴的,饮用前要进行消毒处理。 粪便管理:对病人、病畜的粪便进行灭卵处理。 个人防护:教育学生尽量避免接触疫水,必须接触疫水者应在下 水前涂抹防护剂,穿戴防护用具。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在现场 开展防治工作时应注意个人防护。 (5) 应急响应的终止 应急响应终止的必需条件是:连续 1 个月无新发血吸虫病病例, 钉螺分布环境已经得到有效处理(通过药物或环境改造灭螺后,使钉螺 平均密度控制在 0.01 只/0.1 平方米以下)。 一般血吸虫病疫情应急响应终止,由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经专家 委员会论证后报请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 较大血吸虫病疫情应急响应终止,由市卫生局经专家委员会论证 后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重大血吸虫病疫情应急响应终止,需报请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特别重大血吸虫病疫情应急响应终止,需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七、后期评估 血吸虫病疫情结束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防控工 作进行评估,总结防控工作取得的成绩、经验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以指导今后的应急处理工作。 吉乐乡中心校 2015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