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标准(10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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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0 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10.1 基本规定 10.1.1 质量管理 10.1.1.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 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实现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 10.1.1.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 术标准进行施工。修改设计应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 10.1.1 .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10.1.1.4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见附录 A。 10.1.1.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系统

2、、区域、施工 段或楼层等划分。分项工程应划分成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10.1.1.6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工程质量 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10.1.2 材料设备管理 10.1.2.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 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 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进场时应做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 10.1.2.2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包装应完好,表面 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损。 10.1.2.3 主要器具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安装使用说

3、明书。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 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或腐蚀。 10.1.2.4 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在每批(同牌号、同型号、 同规格)数量中抽查 10%,且不少于一个。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 路阀门,应逐个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10.1.2.5 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以下规定: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为公 称压力的 1.5 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 1.1 倍;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时 间内应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及阀瓣密封面无渗漏。阀门试压的试验持续时间应 不少于表 10.1.2.5 的规定。 表 10.1.2.5 阀门试验持续时间 最短试验持续时间(s)

4、 严密性试验公称直径 DN (mm) 金属密封 非金属密封 强度试验 50 15 15 15 65200 30 15 60 250450 60 30 180 10.1.2.6 管道上使用冲压弯头时,所使用的冲压弯头外径应与管道外径相同。 10.1.3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0.1.3.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与相关各专业之间应进行交接质量检验,并 形成记录。 10.1.3.2 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经验收各方检验合格后,才能隐蔽,并形成记录。 10.1.3.3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 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10.1.3.4 管道穿过结构伸

5、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应根据情况采取下列保 护措施: 1 在墙体两侧采取柔性连接。 2 在管道或保温层外皮上、下部留有不小于 150mm 的净空。 3 在穿墙处做成方形补偿器,水平安装。 10.1.3.5 在同一房间内,同类型的采暖设备、卫生器具及管道配件,除有特殊 要求外,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10.1.3.6 明装管道成排安装时,直线部分应互相平行。曲线部分:当管道水平或 垂直并行时,应与直线部分保持等距;管道水平上下并行时,弯管部分的曲率半 径应一致。 10.1.3.7 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位置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 2 固定支架与管道接触应紧密,固定应牢

6、靠。 3 滑动支架应灵活,滑托与滑槽两侧间应留有 35mm 的间隙,纵向移动量 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无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垂直安装。 5 有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向热膨胀的反方向偏移。 6 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 10.1.3.8 钢管水平安装的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表 10.1.3.8 的规定。 表 10.1.3.8 钢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 公径直径 ( mm) 15 20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支架 的最 大间 距 (m) 保 温 管 2 2.5 2.5 2.5 3 3 4 4 4.5 6 7

7、7 8 8.5 不 保 温 管 2.5 3 3.5 4 4.5 5 6 6 6.5 7 8 9.5 11 12 10.1.3.9 采暖、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塑料管及复合管垂直或水平安装的支架间 距应符合表 10.1.3.9 的规定。采用金属制作的管道支架,应在管道与支架间加衬 非金属垫或套管。 表 10.1.3.9 塑料管及复合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 管径(mm) 12 14 16 18 20 25 32 40 50 63 75 90 110 最 大 间 距 (m) 立管 0.5 0.6 0.7 0.8 0.9 1.0 1.1 1.3 1.6 1.8 2.0 2.2 2.4 水 平 管 冷 水

8、管 0.4 0.4 0.5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5 1.55 热 水 管 0.2 0.2 0.25 0.3 0.3 0.35 0.4 0.5 0.6 0.7 0.8 10.1.3.10 铜管垂直或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应符合表 10.1.3.l0 的规定。 表 10.1.3.10 铜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 公径直径 (mm) 15 20 25 32 40 50 65 80 100 125 150 200 垂 直 管 1.8 2.4 2.4 3.0 3.0 3.0 3.5 3.5 3.5 3.5 4.0 4.0支架的 最大间 距 (m) 水 平 管 1

9、.2 1.8 1.8 2.4 2.4 2.4 3.0 3.0 3.0 3.0 3.5 3.5 10.1.3.11 采暖、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金属管道立 管管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 5m,,每层必须安装 1 个。 2 楼层高度大于 sin,每层不得少于 2 个。 3 管卡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 1.51.8m ,2 个以上管卡应匀称安装,同一 房间管卡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10.1.3.12 管道及管道支墩(座) ,严禁铺设在冻土和未经处理的松土上。 10.1.3.13 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 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 20mm;安装在卫

10、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 饰地面 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 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端面光滑。 穿墙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且端面应光滑。管道的接口不 得设在套管内。 10.1.3.14 弯制钢管,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热弯: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 3.5 倍。 2 冷弯: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 4 倍。 3 焊接弯头: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 1.5 倍。 4 冲压弯头:应不小于管道外径。 10.1.3.15 管道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采用粘接接口,管端插入承口的深度不得小于表 10.

11、1.3.15 的规定。 表 10.1.3.15 管端插入承口的深度 公径直 径 (mm) 20 25 32 40 50 75 100 125 150 插入深 度 (mm) 16 19 22 26 31 44 61 69 80 2 熔接连接管道的结合面应有一均匀的熔接因,不得出现局部熔瘤或熔接圈凸凹 不匀现象。 3 采用橡胶圈接口的管道,允许沿曲线敷设,每个接口的最大偏转角不得超过 2”。 4 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人管内,其外边缘接近螺栓孔为宜。不得安放双垫或偏 垫。 “ 5 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和长度应符合标准,拧紧后,突出螺母的长度不应大于 螺杆直径的 I/2。 6 螺纹连接管道安装后的管螺

12、纹根部应有 23 扣的外露螺纹,多余的麻丝应清理 干净并做防腐处理。 7 承插口采用水泥捻口时,油麻必须清洁、填塞密实,水泥捻入并密实饱满,其接口 面凹入承口边缘的深度不得大于 2mm. 8 卡箍(套) 式连接两管口端应平整无缝隙,沟槽应均匀,卡紧螺栓后管道应平直, 卡箍(套) 安装方向应一致. 10.1.3.16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 水试验. 10.2 室内给水系统安装 10.2.1 一般规定 10.2.1.1 本章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 1.0Mpa 的室内给水和消火栓系统管道安装工 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10.2.1.2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

13、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 达到饮水卫生标准. 10.2.1.3 管径小于或等于 100mm 的镀锌钢管应采作螺纹连接,套丝扣时破坏的镀 锌层表面及外露螺纹部分应做防腐处理;管径大于 100mm 的镀锌钢管应采用法兰 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镀锌钢管与法兰的焊接处应二次镀锌. 10.2.1.4 给水塑料管和复合管可以采用橡胶圈接口、粘接接口、热熔连接、专用 管件连接及法兰连接等形式。塑料管和复合管与金属管件、阀门等的连接应使用 专用管件连接,不得在塑料管上套丝。 10.2.1.5 给水铸铁管管道采用水泥捻口或橡胶圈接口方式进行连接。 10.2.1.6 铜管连接可采用专用接头或焊接,

14、当管径小于 22mm 时宜采用承插或套 管焊接,承口应迎介质流向安装;当管径大于或等于 22mm 时宜采用对口焊接。 10.2.1.7 给水立管和装有 3 个或 3 个以上配水点的支管始端,均应安装可折卸的 连接件。 10.2.1.8 冷、热水管道同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上、下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上方。 2 垂直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左侧。 10.2.2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主控项目 10.2.2.1 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 质的给 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 1。5 倍,但不得小于 0。6Mpa。 检验方法:金属及复合管给水管道系统

15、 在试验压力下观测 10min,压力降不应 0.02Mpa 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应不渗不漏;塑料管给水系统应在试验压 力下稳压 1H,压力降不得超过 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的 1。15 倍状态下稳压 2H,压力降不得超过 0。03Mpa,同时检查各连接处不得渗漏。 10.2.2.2 给水系统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试验并做好记录. 检验方法:观察和开启阀门,水嘴等放水。 10.2.2.3 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开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 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检验方法:检查有关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 10.2.2.4 室内直埋给水管道(塑料管道和复合管道除外应做

16、防腐处理。埋地管道 防腐层材质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或局部解剖检查。 一般项目 10.2.2.5 给水引人管与排水排出管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 1m 室内给水与排水管道 平行敷设时,两管间的最平净距不得小于 0.5m;交叉铺设时,垂直净距不得小于 0.15m。给水管应铺在排水管上面,若给水管必须铺在排水管的下面时,给水管 应加套管,其长度不 得小于排水管管径的 3 倍。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10.2.2.6 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l 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规定,焊缝高度不得低于母材表面, 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 2 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应无裂纹、

17、未熔合、未焊透、夹渣、弧坑和气孔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2 .2.7 给水水平管道应有 2o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 检验方法: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10.2. 2.8 给水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0.2 .2.8 的规定。 表 10.2.2.8 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水平 管道 纵横 方向 弯曲 钢管 每米全长 25m 以上 1 25 用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塑料管复合 管 每米全长 25m 以上 1.525 铸铁管 每米全长 25m 以上 225 钢管 每米全长 5m 以上 38 吊线和尺量检查 塑料管复合

18、管 每米全长 5m 以上 28 2 立管 铸铁管 每米全长 5m 以上 310 3 成排管段和成排阀 门 在同一平面上间距 3 尺量检查 10.2. 2. 9 管道的支、吊架安装应平整牢固,其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 10.1.3.8 条、 第 10.1.3.9 条或第 10.1.3.10。条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及手扳检查。 10.2.2.10 水表应安装在便于检修、不受曝晒、污染和冻结的地方。安装螺翼式 水表,表前与阀门应有不小于 8 倍水表接口直径的直线管段。表外壳距墙表面净 距为 1030mm;;水表进水口中心标高按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士 1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0

19、.3 室内 消火栓系统安装 主控项目 10.3.1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吊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 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检验方法:实地试射检查。 一般项目 10.3.2 安装消火栓水龙带,水龙带与水枪和快速接头绑扎好后,应根据箱内构造 将水龙带挂放在箱内的挂钉、托盘或支架上。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3.3 箱式消火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栓口应朝外,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2 栓口中心距地面为 1.lm,允许偏差 20mm。 3 阀门中心距箱侧面为 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 100mm,允许偏差土 5mm。 4 消火栓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

20、差为 3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0.4 给水设备安装 主控项目 10.4.1 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 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仪器和尺量检查。 10.4.2 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 检验方法:温度计实测检查。 10.4.3 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罐)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与本规范 的规定。 检验方法:满水试验静置 24h 观察,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 10min 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一般项目 10.4.4 水箱支架或底座安装,其尺寸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埋设平整牢固。 10.4.5 水箱溢

21、流管和泄放管应设置在排水地点附近但不得与排水管直接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4.6 立式水泵的减振装置不应采用弹簧减振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4.7 室内给水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0.4. 7 规定. 表 10.4.7 室内给水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坐标 15 经纬仪或拉线尺量 标高 5 用水准仪拉线和尺量检查 1 静置设备 垂直度(每米) 5 吊线和尺量检查 立式泵体垂 直度(每米) 0.1 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卧式泵体垂 直度(每米) 0.1 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轴向倾 斜(每 米) 0.8 2 离心 式水 泵 联轴 器 同

22、心 度 径向位 移 0.1 在联轴器互相垂直的四个位 置上用水准仪百分表或测微 螺钉和塞尺检查 10.4.8 管道及设备保温层的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0.4.8 的规定 表 10.4.8 管道及设备保温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厚度 0.1 -0.05 用钢针刺入 卷材 52 表面平整度 涂抹 10 用 2m 靠尺和楔形 塞尺检查 注: 为保温层厚度. 10.5 室内排水系统安装 10.5.1 一般规定 10.5.1.1 本章适用于室内排水管道、雨水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10.5.1.2 生活污水管道应使用塑料管、铸铁管或混凝土管(由成组

23、洗脸盆或饮用喷 水器具的排水短管,可使用钢管) 。 雨水管道宜使用塑料管、铸铁管、镀锌钢管或混凝土管等。 悬吊式雨水管道应选用钢管、铸铸铁管或塑料管。易受振动的雨水管道(如 锻造车间等)应使用钢管。 10.5. 2 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主控项目 10.5.2.1 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作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 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检验方法:满水 15min 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 5min,液面不降,管道及接 口无渗漏为合格。 10.5.2.2 生活污水铸铁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或本规范表 10.5.2.2 的规定 表 10.5.2.2 生活污水铸铁管道的坡度 项

24、次 管径(mm) 标准坡度() 最小坡度() 1 50 35 25 2 75 25 15 3 100 20 12 4 125 15 10 5 150 10 7 6 200 8 5 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10.5.2.3 生活污水塑料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或本规范表 10.5.2.3 的规定。 表 10.5.2.3 生活污水塑料管道的坡度 项次 管径(mm) 标准坡度() 最小坡度() 1 50 25 12 2 75 15 8 3 100 12 6 4 125 10 5 5 160 7 4 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10.5.2.4 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装设伸缩节。如设计无

25、要求时,伸缩 节间距不得大于 4m。 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5.2.5 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 管的 2/3,通球必须达到 100。 检查方法:通球检查。 一般项目 10.5.2.6 在生活污水管道上设置的检查口或清扫口,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在立管上应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 设置。 为两层建筑时,可仅在底层设置立管检查口;如有乙字弯管时,则在该层乙字 弯管的 上部设置检查口。检查口中心高度距操作地面般为 lm,允许偏差土 20mm。

26、;检查口的朝向应便于检修。暗装立管,在检查口处应安装检修门。 2 在连接 2 个及 2 个以上大便器或 3 个及 3 个以上卫生器具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 清扫口。 当污水管在楼板下悬吊敷设时,可将清扫口设在上一层楼地面上, 污水管起点的清扫口与管道相垂直的墙面距离不得小于 200mm;若污水管起点设 置堵头代替清扫口时,与培面距离不得小于 400mm. 3 在转角小于 135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4 污水横管的直线管段,应按设计要求的距离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0.5.2.7 埋在地下或地板下的排水管道的检查口,应设在检查井内。井底表面标 高与检查口的

27、法兰相平,井底表面应有 5坡度,坡向检查口。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10.5.2.8 金属排水管道上的吊钩或卡箍应固定在承重结构上.固定件间距:横管不 大于 2m;立管不大于 3m。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 4m,立管可安装 1 个固定件。立 管底部的弯管处应设支墩或采取固定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0.5.2.9 排水塑料管道支、吊架间距应符合表 10.5.2.9 的规定。 表 10.5.2.9 排水塑料管道支 吊架最大间距(单位:m ) 管径(mm) 50 75 110 125 160 立管 1.2 1.5 2.0 2.0 2.0 横管 0.5 0.75 1.10 1.30 1.6

28、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10.5.2.10 排水通气管不得与风道或烟道连接,巨应符合下列规定: l 通气管应高出屋面 300mrn,但必须大于最大积雪厚度。 2 在通气管出口 4m 以内有门、窃时,通气管应高出门、窗顶 600rum 或 引向 无门、窗一侧。 3 在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顶上,通气管应高出屋面 2m,并应根据防雷要求 设置防雷装置。 4 屋顶有隔热层应从隔热层板面算起。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0.5.2.11 安装未经消毒处理的医院含菌污水管道,不得与其他排水管道直接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5.2.12 饮食业工艺设备引出的排水管及饮用水水箱的溢流管,不得与污水管

29、道 直接连接,并应留出下小于 100mm 的隔断空间。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0.5.2.13 通向室外的排水管,穿过墙壁或基础必须下返时,应采用 45三通和 45弯头连接,并应在垂直管段顶部设置清扫口。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0.5.2.14 由室内通向室外排水检查井的排水管,井内引人管应高于排出管或两管 顶相平,并有不小于 90的水流转角,如跌落差大于 300可不受角度限制。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0.5.2.15 用于室内排水的水平管道与水平管道、水平管道与立管的连接,应采用 45三通和 45四通和 90斜三通或 90斜四通。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 应采用两个

30、45弯头或曲率半径不小于 4 倍管径的 90弯头。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0.5.2.16 室内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0.5.2.16 的相关规定。 表 10.5.2.16 室内排水和雨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次 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 1 坐标 15 2 标高 15 用水准仪 (水平尺) 、 每 1m 1铸铁管 全长(25 mm 以上) 25 管径小于 或等于 100 mm 1 每 1 m 管径大于 100 mm 1.5 管径小于 或等于 100 mm 25 钢管 全长 (25 mm 以 上) 管径大于 100 mm 308 每 1 m 1.5塑料

31、管 全长(25 mm 以上) 38 每 1 m 3 3 横 管 纵 横 方 向 弯 曲 钢筋混凝土管、混凝土 管 全长(25 mm 以上) 75 直尺、拉 线和尺量 检查 每 1 m 3铸铁管 全长(25 mm 以上) 15 每 1 m 3钢管 全长(25 mm 以上) 10 每 1 m 3 4 立 管 垂 直 度 塑料管 全长(25 mm 以上) 15 吊线和尺 量检查 10.5.3 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主控项目 10.5.3.1 安装在室内的雨水管道安装后应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必须到每根立 管 L 部的雨水斗。 检验方法:灌水试验持续 lh,不渗不漏。 10.5.3.2 雨水管道如采用塑料

32、管,其伸缩节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检查。 10.5.3.3 悬吊式雨水管道的敷设坡度不得小于 5;埋地雨水管道的最小坡度, 应符合表 10.5.33 的规定。 表 10.5.3.3 地下埋设雨水排水管道的最小坡度 项次 管径(mm ) 最小坡度() 1 50 20 2 75 15 3 100 8 4 125 6 5 150 5 6 200400 4 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一般项目 10.5.3.4 雨水管道不得与生活污水管道相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5.3.5 雨水斗管的连接应固定在屋面承重结构上。雨水斗边缘与屋面相连处 应严密不漏。连接管管径当 设计

33、无要求时,不得小于 100mm。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10.5.3.6 悬吊式雨水管道的检查口或带法兰堵口的三通的间距不得大于表 10.5.3.6 规定。 表 10.5.3.6 悬吊管检查口间距 项次 悬吊管直径(mm) 检查口间距 (m) 1 150 15 2 200 20 检验方法:拉线、尺量检查。 10.5.3.7 雨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 10.5.2.16 的规定。 10.5.3.8 雨水钢管管道焊接的焊口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0.5.3.8 的规定。 表 10.5.3.8 钢管管道焊口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焊口平直度 管壁厚 10

34、mm 以内 管壁厚 1/4 高度 +1 m m2 焊缝加强面 宽度 焊接检验尺 和游标卡尺 检查 深度 小于 0.5 m m 连续长度 25 m m 长度 总长度(两 侧) 小于焊缝长 度的 10% 3 咬边 直尺检查 10.6 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安装 10.6.1 一般规定 10.6.1.1 本章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 1.OMP,温度不超过 75的室内热水供 应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10.6.1.2 热水供应系统的管道应用采用塑料管、镀锌钢管和铜管。 10.6.1.3 热水供应系统管道及配件安装应按本规范第 10.1.2 节的相关规定执行。 10.6.2 管道及配件安装 主控项目 1

35、0.6.2.1 热水供应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 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热水供应系统水压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的工作 压力加 0.1MPa,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 0.3MPa。 检验方法:钢管或复合管道系统试验压力下 10min 内压力降不大于 0.02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检查,压力应不降,且不渗不漏;塑料管道系统在 试验压力下稳压 lh,压力降不得超过 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 1 .15 倍状态 下稳压 Zh,压力降不低 0.0.3MPa,连接处不得渗漏。 10.6.2.2 热水供应管道应尽量利用自然弯补偿热伸缩,直线段过长则应设置补 偿

36、器。补偿器型式、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预拉伸。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10.6.2.3 热水供应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冲洗。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10.6.2.4 管道安装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验方法:水平尺、拉线尺量检查。 10.6.2.5 温度控制器及阀门应安装在便于观察和维护的位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6.2.6 热水供应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 10.1.2.8 的规定。 10.6.2.7 热水供应系统管道应保温(浴室内明装管道除外) ,保温材料、厚度、 保护壳等应符合设计规定。保温层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

37、 10.1.4.8 的规定。 10.6.3 辅助设备安装 主控项目 10.6.3.1 在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玻璃前,应对集热排管和上、下集管作水压试验, 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 1.5 倍。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 10min 内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10.6.3.2 热交换器应以工作压力的 1.5 倍作水压试验。蒸汽部分应不低于蒸汽供 汽压力加 0.3Mpa;热水部分应不低于 0.4MPa。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 10min 内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10.6.3.3 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 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图纸用仪器和尺量 检查。 10.6.3.4

38、 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 检验方法:温度计实测检查。 10.6.3.5 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罐)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与本 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满水试验静置 24h ,观察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 10min 压力不降,不渗不漏。 一般项目 10.6.3.6 安装固定式太阳能热水器,朝向应正南。如条件限制时,其偏移角不得 大于 15 。集热器的倾角,对于春、夏、秋三个季节使用的,应采用当地纬度 为倾角;若以夏季为主,可比当地纬度减少 10 。 检验方法:观察和分度仪检查。 10.6.3.7 由集热器上、下集管接往热水箱的循环管道,应有不小于 5的坡度

39、。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10.6.3.8 自然循环的热水箱底部与集热器上集管之间的距离为 0.31.0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10.6.3.9 制作吸热钢板凹槽时,其圆度应准确,间距应一致。安装集热排管时, 应用卡箍和钢丝紧固在钢板凹槽内。 检验方法:手扳和尺量检查。 10.6.3.10 太阳能热水器的最低处应安装泄水装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6.3.11 热水箱及上、下集管等循环管道均应保温。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6.3.12 凡以水作介质的太阳能热水器,在 0以下地区使用,应采取防冻措 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6.3.13 热水供应辅助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

40、符合本规范表 10.1.4.7 的规定。 10.6.3.14 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0.6.3.14 的规定。 表 10.6.3.14 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标高 中心线距地面 (mm) 20 尺量板式直管太阳 能热水器 固定安装朝向 最大偏移角 不大于 15 分度仪检查 10.7 卫生器具安装 10.7.1 一般规定 10.7.1.1 本章适用于室内污水盆、洗涤盆、洗脸(手)盆、盥洗槽、浴盆、 淋浴器、大便器、小便器、小便槽、大便冲洗槽、妇女卫生盆、化验盆、排水栓、 泄漏、加热器、煮沸消毒器和饮水器等卫生器具安装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41、10.7.1.2 卫生器具的安装应采用预埋螺栓或膨胀螺栓安装固定。 10.7.1.3 卫生器具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 10.7.1.3 的规定。 卫生器具安装高度项 次 卫生器具名称 居住和公共建 筑 幼儿园 备注 1 污水盆 (池) 架空式落 地式 800500 800500 2 洗涤盆 (池) 800 800 3 洗涤盆洗手盆 (有塞无塞) 800 500 4 舆洗槽 800 500 5 浴盆 520 自地面至器 具上边缘 6 蹲式 大便器 高水箱 低水箱 1800900 1800900 自台阶面至 高水箱底 自 台阶面至低 水箱底 7 坐式大 便器 高水箱 1800 1800

42、自地面至高 水箱 底 自 地面至低水 箱 底 低水 箱 外露排 水管式 虹吸喷 射式 510 470 370 8 小便器 挂式 600 450 自地面至下 边缘 9 小便槽 200 150 自地面至台 阶面 10 大便槽冲洗水箱 2000 自台阶面至 水箱底 11 妇女节卫生盆 360 自地面至器 具上边缘 12 化验盆 800 自地面至器 具上边缘 10.7.1.4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 10.7.1.4 的规定。 表 10.7.1 .4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安装高度 项次 给水配件名称 配件中心距地面高度(m m) 冷热水龙头跳 高(m m) 1 架空式污水盆

43、(池)水龙头 100 - 2 落地式污水盆(池)水龙头 800 3 洗涤盆(池)水龙头 1000 150 4 住宅集中给水龙头 1000 - 5 洗手盆水龙头 1000 - 水龙头(上配水) 1000 150 水龙头(下配水) 800 1506 洗脸 盆 角阀(下配水) 450 - 水龙头 1000 150 7 盥洗 槽 冷热水管 其中热上下 并行 水龙头 1100 150 8 浴盆 水龙头(上配水) 670 150 截止阀 1150 95 混合阀 1150 9 淋浴 器 淋浴喷头下沿 2100 - 高水箱角阀及截止阀 2040 低水箱角阀 250 - 手动式自闭冲洗阀 600 - 脚踏式自闭

44、冲洗阀 150 - 拉管式冲洗阀(从地面算 起) 1600 - 10 蹲式 大便 器(台 阶面 算起) 带防污助冲器阀门(从地 面算起) 900 - 高水箱角阀及截止阀 2040 - 11 坐式 大便 器 低水箱角阀 150 - 12 大便槽冲洗水箱截止阀(从台阶算 起) 2400 - 13 立式小便器角阀 1130 - 14 挂式小便器角阀及截止阀 1050 - 15 小便槽多孔冲洗器 1100 - 16 实验室化验室化验水龙头 1000 - 17 妇女卫生盆混合阀 360 - 注:装设在幼儿园内的洗手盆、洗脸盆和盥洗槽水嘴中心离地面安装高度 应为 700mm ,其他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安装高

45、度,应按卫生器具实际尺寸相应减 少。 10.7.2 卫生器具安装 主控项目 10.7.2.1 排水栓和地漏的安装应平正、牢固,低于排水表面,周边无渗漏。 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 50mm。 检验方法:试水观察检查。 10.7.2.2 卫生器具交工前应做满水和通水试验。 检验方法:满水后各连接件不渗不漏;通水试验给、排水畅通。 一般项目 10.7.2.3 卫生器具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0.7.2.3 的规定。 表 10.7.2.3 卫生器具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 单独器具 101 坐标 成排器具 5 单独器具 152 标高 成排器具 10 拉线、吊线

46、和尺量 检查 3 器具水平度 2 用水理尺和尺量检 查 4 器具垂直度 3 吊线和尺量检查 10.7.2.4 有饰面的浴盆,应留有通向浴盆排水口的检修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7.2.5 小便槽冲洗管,应采用镀锌钢管或硬质塑料管。冲洗孔应斜向下方安 装,冲洗水流同墙面成 45角。镀锌钢管钻孔后应进行二次镀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0.7.2.6 卫生器具的支、托架必须防腐良好,安装平整、牢固,与器具接触紧 密、平稳。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 10.7.3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 主控项目 10.7.3.1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完好无损伤,接口严密,启闭部分灵活。 检验方法:观察及手

47、扳检查。 一般项目 10.7.3.2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标高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0.7.3.2 的规定。 10.7.3.3 浴盆软管淋浴器挂钩的高度,如设计无要求,应距地面 1.8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表 10.7.3.2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标高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大便器高、低水箱角阀及截止 阀 10 2 水嘴 10 3 淋浴器喷头下沿 15 4 浴盆软管淋浴器挂钩 20 尺量检查 10.7.4 卫生器具排水皙道安装 主控项目 10.7.4.1 与排水横管连接的各卫生器具的受水口和立管省均应采取妥善可靠的 固定措施;管道与楼板的接合部位应采取牢

48、固可靠的防渗、防漏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 10.7.4.2 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道接口应紧密下漏,其固定支架、管卡等支撑 位置应正确、牢固,与管道的接触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及通水检查。 一般项目 10.7.4.3 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0.7.4.3 的规定。 表 10.7.4.3 卫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装的 项次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 每 1m 长 2 横管长度 10m,全长 81 横管弯曲度 横管长度 10m,全长 10 用水平尺量检 查 单独器具 10 2 卫生器具的排 水管口及横支 管的纵横坐标 成排器具 5 用尺量检查 单独器具 10

49、3 卫生器具的的 接口标高 成排器具 5 用水平尺和尺 量检查 10.7.4.4 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管径和最小坡度,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 10.7.4.4 的规定。 表 10.7.4.4 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管径和足小坡度 项次 卫生器具名称 排水管管径 (mm) 管道的最小坡度 1 污水盆( 池) 50 25 2 单、双格洗涤盆(池) 50 25 3 洗手盆、洗脸盆 3250 20 4 浴盆 50 20 5 淋浴盆 50 20 高、低水箱 100 12 自闭式冲洗阀 100 126 大便 器 拉管式冲洗阀 100 12 手动、自闭式冲 洗阀 4050 207 小便 器 自动冲洗阀 4050 20 8 化验盆(无塞) 4050 25 9 净身器 4050 20 10 饮水器 2050 1020 11 家用洗衣机 50(软管为 30) 检验方法:用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10.8 室内采暖系统安装 10. 8.1 一般规定 10.8.1.1 本章适用于饱和蒸汽压力不大于 07MPa,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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