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差旅费内部控制制度 为加强单位对差旅费用的管理和控制,使日常开支的 各种费用纳入轨道,使各项开支合理化、制度化,特制定 本制度。 一、费用预算制度 根据财政局经建股下达的社会发展规划、办公经费等 指标,编制本局的收支预算。编制的预算应在以收定支的 前提下做到可控、符合实际、全面完整,预算指标报局长 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根据单位资金的实际情况,适时修 改预算,以便更好的控制资金。财务部门核算、监督各项 目预算执行情况。 二、费用报销的基本程序 1.参照县人民政府关于接待费、差旅费报销的有关文 件执行; 2.每项经济活动发生后的十天内,由经办人将发票与 单据分类进行粘贴,填制报
2、销单,单据交财务股审核。 3.审核重点:应付款项应与相关文件相核对,看是 否符合报销规定。是否有接待公函或通知文件。接待 清单是否如实填写。该项费用是否在预算范围之内,是 否超支。有关金额是否计算正确。 4.经审核费用符合规定,在预算范围之内且无超支, 可以批准报销付款。 5.各人发生的费用必须由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交局长 审查签字后方可报销; 6.费用报销必须是谁发生谁报销,严禁代报,对发生 的代报费用财务部门应拒绝办理;费用报销中报销人、审 批人应坚持分权原则,对报销人、审批人为同一人签字的 费用财务部门应拒绝报销。 三、财务部门的职责和权利 1.财务有权拒绝报销任何不真实的原始单据。 2.
3、财务人员应根据国家的制度和单位的规定,以及合 同、协议、局长批示的报告进行审核,对手续不完整的要 求给予补充完整,对不合规的报销凭证予以拒绝并退还报 销人。 3.财务每月应汇总单位费用明细、费用开支实际情况 明细表报局长审阅。 4.对各项报销凭证,财务负责人可再次审查,对可疑 经济业务提出质询,拒绝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报销 凭证。 5.出纳应对已按规定程序审批的报销凭证,进行最后 一次全面的把关和审核,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凭证应予以 拒绝。 6.对正常性开支实行财务主管负责制,财务人员必须 做到一周内处理,不得无故拖延各人的票据报销,否则给 予公开批评。 7.财务股将定期对各项费用情况进行审查,对错报费 用进行纠正,并向局长提交相关报告。 以上制度从即日起执行。 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