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标标准及方法 一、总则 第一条 编制依据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 行规定(七部委令第 12 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 令第 30 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令第 29 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 部令第 89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招标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评 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评标办法类型 本办法属于综合评估法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 工程(以下简称“本招标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评标活动。 第四条 评标时间 为保证
2、评标工作的实施和质量,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工作的实 际需要安排足够的评标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多于七家时,评标 时间不应少于两天。 第五条 与招标文件的关系 本办法是本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评标原则 本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依法按下述原则进行评标。 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反对不正当的竞争; 4、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 方式决定。 第七条 监督 招标人接受 (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构) 对本招标工程招标活 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评标程序 第八条 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
3、面的步骤进行评标: 第一步:组建评标委员会,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主任进行 分工。 第二步:评标准备工作。 第三步: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分析和整理工作。 第四步:投标人资格审查 第五步:初步评审。 第六步:技术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第七步:商务部分评审。商务部分评审采取量化打分方式。 第八步:汇总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分结果,计算综合加权得分并按综 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名次,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第九步:整理评审结果,编制评标报告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后向招标人递交评标报告。 第十步:评标委员会解散,评标结束。 第九条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1、关
4、于评标活动暂停: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 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 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 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 标。 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发现某评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回避。 (2)退出评标的评委,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 (3)由招标人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评标委员
5、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 进行评标。 第十条 评标活动结束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活动结束,评标委员会即 告解散。 三、评标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 组建评标委员会 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 表和受聘的经济、技术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为 人,其中招标 人代表人数为 人,受聘的经济专家人数为 人,受聘的技术专家人数为 人。 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应当为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 3、所有受聘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由招 标人从(有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评标委员会成员到
6、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第十二条 选举评标委员会主任并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应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 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第十三条 熟悉相关文件资料 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 招标的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工期要求、投 标人资格条件,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办法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 如果本办法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 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本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 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7、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 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标底、工程 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 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 信息和数据。 第十四条 暗标编号 评标工作开始前,招标人将指定专人负责编制投标文件暗标编码,并就暗 标编码与投标人的对应做好暗标编码记录。暗标编码按随机方式编制。在评标 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分评审后,招标人方可向评标委员会公布暗标编 码记录。暗标编码记录在公布前必须密封并予以保密,公布后,评标委员会必 须核对其正确
8、性,防止出现张冠李戴现象。 四、评审内容与方法 第十五条 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分析和整理工作(清标) 1、作为评标工作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应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 基础性分析和整理工作。为方便描述,这种基础性的分析和整理工作在本办法 中简称为清标。 2、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在不影响评标委员会的法定权利的前提下, 清标工作也可由招标人专门成立的并经评标委员会授权委托的清标小组负责进 行,书面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 3、小组成员应为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且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对评标专家的回避规定和要求,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有利益、上下级等关系,不 得代行依法应当由评
9、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使的权利和义务。 4、清标工作应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对投标文件 进行基础性数据整理和分析,从而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 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问题, 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出质疑问卷。评标委员会对质疑问卷审议后,决定是否需要 投标人书面澄清。 5、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质疑问卷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 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 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 第十六条 投标人资格审查 投标人资格审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审查投 标人
10、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资格和合格条件部分的相关资料,对投标人 的资格进行定性的判断(合格或不合格)。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按附表 2 所设 定的形式进行。对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按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任何 后续评审。 第十七条 初步评审 在详细评标前,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结合清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按照附表 3 所设定的形式,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逐项列出每一份投标文 件的全部投标偏差,并以此为基础,结合本办法规定的废标条件,审定每份投 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鉴于“技术暗标”采用暗标形式,针对“技术暗标”的初步评审延后至第 十八条中的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行。 就
11、本款而言,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 文件中包括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 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承包范围、工期、质量、实施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对招标 文件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及投标人的义务等方面造成重大的削弱或限制,而 且纠正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提交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 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不允许相 关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初步评审时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 初步评审采用附表 4 的形式进行。
12、 第十八条 技术部分评审 为方便起见,将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分为“技术暗标”和“技术明标” 两部分。“技术暗标”是指有暗标要求的部分:“技术明标”是指没有暗标要 求或无法实现暗标要求的部分(如拟派项目人员的资料)。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关 内容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并按附表 5 设定的评审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 分。如果技术部分评审涉及到“技术明标”的内容,则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技 术暗标”部分进行评审打分,打分结果封存后再对“技术明标”进行评审。完 成全部技术部分评审后,再公开暗标编码与投标人名称之间的对应关系。 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和打分时,各评审项目
13、(评分因子)的标准分值大于 5 分(不含)时,设优、良、一般和差四个档次;各评审项目(评分因子)的 标准分值小于 5 分(含)时,设优、良、差三个档次。对上述档次的标准定性 如下: 优:方案科学、合理、安全,考虑周全,措施到位,针对性强,完全能够 满足招标工程的施工需要。 良: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安全,基本考虑周全,措施基本到位,针对性 较强,可以满足招标工程的施工需要,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 一般:方案在科学、合理、安全性方面一般,基本考虑不周,措施不够到 位,针对性不强,虽然能够基本满足招标工程的施工需要,但有很多方面需要 进一步完善甚至重新考虑。 差:方案在科学、合理、安全性
14、方面差,考虑非常不周,措施基本不到位, 没有针对性,不能满足招标工程的施工需要。 第十九条 商务部分评审 所谓商务部分评审,是指在清标工作的基础上,对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 文件中的商务部分进行以下评审: 1、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按第二十条进行; 2、判断投标报价是否合理,投标报价是否不低于成本(指投标人的个别成 本,下同)。必要时根据第二十一条安排对投标人进行书面质疑。 3、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初步评审合格的各投标的评标价格以及基准价, 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各投标的商务部分的得分。 商务部分评审按附表 6 的形式进行。 第二十条 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中的
15、投标的报价进行校核,并 对算术上或累加运算上的错误予以修正。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的原则如下: 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单 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2、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当标出的分项乘积累计得出的合价与标出的合价不一致时,以标出的分 项乘积合价为准,并修改标出的合价; 4、算术性错误修正仅是出于评审需要,不得改变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标明的 投标价格。 第二十一条 对商务部分的质疑及澄清、说明和补正 商务部分评审过程中,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可以根据情况需要个别 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的某些
16、细节,以及对其投标文件中存在的非实质 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细微偏差(仅限于商务部分)进行补正。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 如果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 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 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 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对投标文件的质疑、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按附表 7 的格式进行。 如果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依然存在疑问,评标 委员会可以进一步质疑。投标人对这种进一步
17、质疑应相应地进一步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直至评标委员会认为全部质疑都得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第二十二条 汇总评分结果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附表 8 的形式进行评分汇总,并计算各投标的加权得分, 再将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按照附表 9 的形式进行最终汇总并排序。 第二十三条 评标报告与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 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含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
18、、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综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 荐排名次序位于前三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排序中出 现评审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投标价格较低的投标人排序优先;如果投标价格也 一样,以技术部分中施工方案得分较高者排序优先;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 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则评标委员会可
19、以将所有有效投标按综合加权得分由 高至低的次序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如果经过评审后认为,剩余有效 投标均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投标价格均高于标底价格时,评标委员 会可以认定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并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3)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 标。 五、废标条件 第二十四条 废标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应判定为废标: 1、投标文件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规定,并构成“重大偏差”的(“重大偏 差”的定义见本办法第二十七条); 2、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3、联合体投标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4、招标文件设立了拦标价,
20、投标价格超出拦标价的; 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且投标人不 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 定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 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7、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8、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 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9、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六、定标原则和方法 第二十五条 定标原则 本
21、招标定标原则为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的 投标所对应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第二十六条 定标方法 按照第二十五条中的定标原则,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方法如下: 1、原则上,招标人应当选择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列为排名第一(按综 合加权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2、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 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 人可以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规 定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选择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 七、名词解释和评标
22、规定 第二十七条 名词解释和评标规定 1、标底 本招标工程设“标底”,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有相关资质的咨询机构 编制。“标底”中包含专业分包工程和专项供应项目的暂估以及预留金(如果 有)。“标底”一方面作为计算“拦标价”使用(具体定义见下文第 2 条), 另一方面用作评标参考。“标底”在开标之前应当保密。 2、拦标价 为便于招标人控制总造价,以“标底”上浮+3%为“拦标价”,凡投标人 的投标价格超出“拦标价”(不含等于“拦标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按废标处理。“拦标价”在开标之前应当保密。 3、评标价格 评标价格是指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扣除专业分包工程和专项供应项目的暂估 价以及预留金(如
23、果有)以后的价格。 4、基准价 基准价的计算方式如下: 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以后的各投标人的 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特别强调,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并不是无效报价,也同样按照本办法参与 评审。 如果有效投标个数少于 5 个(含 5 个),则: 基准价=各有效投标的 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评标价格的定义和计算方式见上述第 3 款。 5、有效投标 有效投标是指没有被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否决或者界定为废标的 投标。 6、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担保 有瑕疵; (2)投标书(不是指
24、所有的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和质量奖项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 级和质量奖项,或者以质量奖项代替质量等级。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本 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 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
25、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 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拒不补正的,凡存在细微偏差的评分项目,其最终评定分值应在经评定的相应 评分项目的应得分值基础上折减去 10%。 7、量化打分保留两位小数 本办法中所有量化评审项目的标准总分为 100 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8、保密规定 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以及与确定中标人有关的资料信 息,所有参加评标的人员(包括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公证人员、工作 人员等)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 在
26、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定标过程中,除非根据评标委 员会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主动与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成员接触,不得有 任何游说、贿赂等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公正和客观地进行评标的行为。投标人 对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任何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 文件根据本办法第二十四条按废标处理。 9、投标保证金瑕疵 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投标保证金有瑕疵: (1)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 (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且事先未得到招标人书面 同意。 (4)投标保证金额度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额度。 (5)
27、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不是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人。 (6)以保函形式出具的,担保机构不是合法的担保机构。 (7)以保函形式出具的,保函的格式或主要条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且事先不获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 八、附则 第二十七条 通知评标结果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期前 28 天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同时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解释权 本办法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九、附表 第二十九条 评标表格 以下附表是本办法的组成部分: 附表 1: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附表 2: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附表 3:投标偏差分析表 附表 4:初步评审记录表 附表 5:技术部分评审记录表
28、 附表 6:商务部分评分记录表 附表 7:质疑问卷及回复格式 附表 8:各评委评分汇总及得分换算表 附表 9:评标结果汇总表 附表 1: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评标委员会签到表 招标工程名称: 评标时间: 序号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专家证号码 签到时间 1 2 3 4 5 6 7 附表 2: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投标人名称: 序号 合格条件 投标资格合格条件标准 有效证明材料 定性的结论以及 相关情况说明 1 独立的法 人营业资 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 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对于联合体申请人,构成联 合体的各成员应具备独立法 人资格,并具有效的营业
29、执 照(副本) 有效的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 2 企业资质 等级 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施工总 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有效的资质等级 证书复印件加盖 公章 3 企业安全 生产许可 证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许可证复 印件加盖公章 4 拟派项目 经理资格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国 家一级项目经理资格或国家 注册建造师资格 有效的资格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5 生产经营 状态 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没 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 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 由法定代表人签 署并加盖公章的 承诺书 6 履约历史 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 或失信行为,
30、没有骗取中标 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 事故 由法定代表人签 署并加盖公章的 承诺书 7 法律法规 禁止投标 不属于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 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 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 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 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 其附属机构(单位) 由法定代表人签 署并加盖公章的 承诺书 8 财务状况 年度企业净资产不少于 人民币 万元; 年 度可使用的授信额度不低于 人民币 万元; 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以及银行出具 的授信额度余额 证明 最终的定性结论: 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标准 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标准 全体评委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3:投标偏差分析表 投标偏差分析表 投标人
31、名称: 重大偏差 细微偏差 序号 重大偏差内容说明 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序号 细微偏差内容说明 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补正情况 全体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4:初步评审记录表 初步评审记录表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序号 评审内容 1 是否存在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担保 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担保有瑕疵 2 是否存在投标书(不是指所有的投标文件)没有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加盖 投标人公章 3 是否存在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 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 是否存在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 是否存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及质量奖项达 不到招
32、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和质量奖项,或者以 质量奖项代替质量等级 6 是否存在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 是否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8 是否存在联合体投标时未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续:附表 3) 投标人名称及评审意见 序号 评审内容 9 是否存在招标文件设立了拦标价而投标价格超出栏 标价 10 是否存在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 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 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11 是否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 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 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12 是否存在投标
33、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的 初步评审最终结论 说明:本表由全体评委在共同商议的基础上给出结论,评委间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全体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5:技术部分评审记录表(标准分 100,分值代号为 M1) 技术部分评审记录表(标准分 100,分值代号为 M1) 投标人名称代码 序号 评分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优:9m10 分 良:6m9 分 一般:3m6 分1 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及 保障措施 10 差:0m3 分 优:9m10 分 良:6m9 分 一般:3m6 分2 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 计划 10 差:0m3 分 优:13m15 分 良
34、:8m13 分 一般:3m8 分3 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 案和技术措施 15 差:0m3 分 优:9m10 分 良:6m9 分 一般:3m6 分4 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 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 配合、协调、管理、 服务方案 10 差:0m3 分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续:附表 4) 投标人名称代码 序号 评分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优:4m5 分 良:2m4 分5 定位和测量放线施工方案 5 差:0m2 分 优:10m12 分 良:7m10 分 一般:3m7 分6 安全措施 12 差:0m3 分 优:7m8 分 良:5m7 分 一般:3m5 分7 现场文明施工、消防、 环保以及保卫方案 8
35、 差:0m3 分 优:4m5 分 良:2m4 分8 冬季和雨季施工方案 5 差:0m2 分 优:4m5 分 良:2m4 分9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 5 差:0m2 分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续:附表 4) 投标人名称代码 序号 评分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优:4m5 分 良:2m4 分10 现场组织管理机构 5 差:0m2 分 优:4m5 分 良:2m4 分11 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分包计划 5 差:0m2 分 优:4m5 分 良:2m4 分12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 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 诺 5 差:0m2 分 优:4m5 分 良:2m4 分13 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 预案以及抵抗风
36、险的 措施 5 差:0m2 分 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合计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6:商务部分评审记录表(标准分 100,分值代号为 M2) 商务部分评审记录表(标准分 100,分值代号为 M2) 各有效投标的评标价格与基准价 M 的差异值 =(Xi-M)/M100% A: B: C: D: E: F: G: 评分标准 得分 得分 得分 得分 得分 得分 得分 全体评委签字 10% 60 7%10% 66 6%7% 72 5%6% 76 4%5% 80 3%4% 84 2%3% 88 1%2% 92 01% 96 1%0 100 2%1% 98 3%2% 96 4%3% 94 5%
37、4% 92 6%5% 90 7%6% 88 8%7% 86 9%8% 84 10%9% 82 10% 80 附表 7:质疑问卷及回复格式 质疑问卷及回复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质疑问卷发出日期和时间: 要求回复日期和时间 电话: 传真: 其他要求: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签字/盖章): 实际回复日期和时间: 电话: 传真: 序号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质疑问题 投标人的澄清和答复 第 页 共 页 附表 8:各评委评分汇总及得分换算表 各评委评分汇总及得分换算表 评审内容 标准分 分值代号 权重 标准得分 加权得分 标准得分 加权得分 标准得分 加权得分 标准得分 加权得分 技术部分 100 M1 40% 商务部分 100 M2 60% 最终加权得分合计 评审内容 标准分 分值代号 权重 标准得分 加权得分 标准得分 加权得分 标准得分 加权得分 标准得分 加权得分 技术部分 100 M1 40% 商务部分 100 M2 60% 最终加权得分合计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9:评标结果汇总表 评标结果汇总表 投标人名称(或代码)及其加权得分 评委序号和姓名 A: B: C: D: E: F: G: 1 2 3 4 5 6 7 各评委加权评分合计 各评委加权评分平均值 投标人最终排名次序 全体评委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