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证办事流程 商品房(一手楼)办证登记: 项目 门牌证 财政契税 房产证(商品房权属登记) 宗地图 土地证 承诺 时间 自受理之日 起 5 个工作日 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自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自受理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 所 需 材 料 1、购房发票原 件及复印件 1 份 2、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 1 份 3、提供新门牌 地址 4、抵押贷款的 提供银行抵押 贷款合同原件 及复印件 1 份 1、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 1 份 2、门牌证原件及复 印件 1 份 3、购房发票原件及 复印件 1 份 4、购房合同正本原 件及复印件 1 份 5、权属转移证原件 及复印件 1 份 6、需
2、提供的其他资 料 1 份 7、如为代办请提供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1、商品房屋产权权属转移证 (原件)。 2、经登记备案的“ 广东省商品 房买卖合同”正本(附经 开发公 司盖章的房屋平面图)(原件)。 3、购房发票(原件)。 4、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 请人是单位的,须提交法人营 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代 表资格证和身份证等复印件), 授权委托的须提交委托书和代 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未成年 人须提交监护人证明文件。 6、财政部门的契税完税证或 契税减免有关批文(原件)。 7、物业维修基金收据(原件)。 8、公安部门门牌证明(复印件) 。 1、身份证复印件 2、购房发
3、票复印件 3、门牌证复印件 4、房产证复印件 5、转移证复印件 1、土地登记申请书 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组织机 构代码证(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4、购房发票(复印 件) 5、购房合同、门牌 证(复印件) 6、宗地图(原件) 7、委托书(原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法人代表身份证 (复印件) 8、未满 18 周岁办 理,需提供公证书 (原件) 注:常用复印件合计:身份证(5 份)、发票(4 份)、购房合同(2 份)、权属转移证(2 份)、门牌(4 份)、 房产证(2 份)、全部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备注:如需办理以上各项业务,可到行政服务中心相关窗口领取资料。咨询电
4、话:房管局房产窗口(88620920、88620919)、国 土局荷城管理所(88620988)、测绘队(88620807)、财政局契税征收处(88620906)、12345 热线。 房地产公司 (购房发票、权属转 移证、维修基金缴款 单、申请书、合同) 中行、建行 (维修基金) 财 政 契 税 测绘队 (宗地图) 国土局荷 城管理所 (土地证) 公安局人口管 理科(门牌证) 房管局房 产窗口 (房产证) 以上业务均为普通一手楼办证,涉及拍卖、继承、赠与、离婚、名称变更、企 业办证等业务详情请到相关窗口咨询。 房屋二手楼买卖登记: 项目 门牌证 地 税 财政契税 房产证(商品房权 属登记) 宗
5、地图 土 地 证 承诺 时间 自受理之 日起 5 个 工作日 自受理之日 起 15 个工作 日 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自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自受理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 所 需 材 料 1、买方身 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 1 份 2、旧门牌 3、交易证 明原件及复 印件 1 份 4、原房产 证及复印 件 1 份 1、买卖双方身 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 1 份 2、二手买卖合 同原件及复印 件 1 份 3、交易证明原 件及复印件 1 份 4、原房产证及 复印件 1 份 5、房产交易价 格申报表原件 6、购房发票或 者契税税票 或公有住房计 价表复印件 1 份 1、买卖双方身份证 原件及复
6、印件 1 份 2、门牌证原件及复 印件(新雇主的门 牌)1 份 3、地税发票原件及 复印件 1 份 4、二手买卖合同原 件及复印件 1 份 5、原房产证原件及 复印件 1 份 6、交易证明原件及 复印件 1 份 7、房产交易价格申 报表原件 8、需提供的其他资 料 1 份 9、如为代办请提供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10、原土地证原件 及复印件 1、房地产权证或 房屋所有权证,共 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 地产权共有(用)证或 房屋共有权证。 2、适用于二手楼买卖 的“广东省房地 产买卖 合同”(原件)。 3、房产交易价格申报 表(原件)。 4、房地产买卖申请审 批书(原件)。 5、房屋产权登记申请 书。
7、 6、申请人身份证明复 印件(申请人是单位的, 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 法人代码证、法人代 表资格证和身份证等 复印 1 件)。授权委托 的须提交委托书和代 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税务部门批复缴 (免)税费有关批文(原 件)。 8、财政部门的契税完 税证或契税减免有关 批文(原件)。 9、房屋产权权属状态 证明书(需房产管理局 查询房产档案出具提 供)。 10、公安部门门牌证 明(复印 1 件)。 1、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2、门牌证复印件 1 份 3、交易证明复印 件 1 份 4、原房产证复印 件 1 份 5、房产证复印件 1 份 1、土地登记申请书原 件 2、申请人身份证、 营业 执照、
8、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 1 件 ) 3、房地产买卖合同(复 印 1 件) 4、房产证或房屋所有 权证(复印 1 件) 5、房地产交易证明书、 买卖审批书(复印 1 件) 6、国有土地使用证(原 件) 7、宗地图(原件) 8、门牌证(复印 1 件) 9、委托书(原件)、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 1 件) 10、未满 18 周岁办理, 需提供公证书(原件) 注:常用复印件合计:买方身份证(6 份)、卖方身份证(2 份)、地税发票(1 份)、二手 买卖合同(3 份)、交易证明(5 份) 门牌(4 份)、房产证(2 份)、原房产证(4 份)、原土地证(2 份),全部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备注:如需办理以上各项业务,可到行政服务中心相关窗口领取资料。咨询电话:房管局房产窗口(88620920、88620919)、国土局 荷城管理所(88620988)、测绘队(88620807)、财政局契税征收处(88620906)、地税 88629016(三洲地税局办理)、12345 热线。 财政 契 税 测绘队 (宗地图) 国土局荷城管理所 (土地证) 地 税 公安局人口管 理科(门牌证) 房管局房产窗 口(房产证) 房管局房产窗口 (签交易证明、二 手买卖合同) 以上业务均为普通二手楼办证,涉及拍卖、继承、赠与、离婚、名称变更、企 业办证等业务详情请到相关窗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