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民工工资保函返还”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章第八条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等关于加强建设工 程项目管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第四条 3、 长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4、 关于在全省建设领域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的意见第四条 二、一次性告知行政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 1、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由劳动监察支队签署完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返还审批表 3、提供缴纳农民工工资保函复印件保函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中标通知书 (复印件) 、保障金缴纳申请情况说明、竣工验收备案证
2、(原件) 4、建设单位向清欠办提交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有关凭证(了解是否有拖欠工 程款行为) 5、建管处审核是否发生过拖欠行为、动用保障金及企业信用情况 6、施工单位开具的不拖欠工程款证明 7、务必提供当年该笔保障金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加盖存款单位公章即可-(财 务) 8、项目完工后,企业在工地或新闻媒体上公示工资支付情况,公示期十天 三、办理程序 建委窗口领取保障金返还审批表、按表内容填写,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市劳动监察支队审核签字盖章 市清欠办审核签字 建委窗口收 4 件 建管处审核 市政府一门式一张网上传要件 财务返款 5 6 四、办理期限 提供材料齐全、无拖欠工程款、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在确认之日起 15 个工 作日内办理。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承办地址及服务咨询电话 市清欠办:15699577968 市劳动监察支队监察二科:043185679913 1-6 项 请 咨 询 市 清 欠 办 1-6 项 请 咨 询 市 清 欠 办 建管处: 043188779816 建委窗口:043188779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