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项目结项上报材料、办事流程 一、国家社科项目 目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分别适用新旧两种资金管理办法: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经费管理办法 (2007)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2016) 。 请负责人根据自身课题情况,在社科处主页( ) “文件下载”栏目中下载 对应管理办法的结项审批书填写并上报。 上报材料: 1、最终成果(专著、研究总报告)7 套(建议用硬面纸胶装) ,成果不要出现负责人、成 员、单位等相关信息; 2、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3 份(原件) ; 3、最终成果附件(阶段性成果、已发表的系列研究论文)1 套(复印件,建议用硬面纸胶 装成 1
2、 册) ; 4、成果简介 4 份; 5、立项通知书 2 份(复印件) ; 6、 项目申请书2 份(复印件) ; 7、利用查重软件对鉴定成果进行查重的查重报告单2 份(原件) ; 8、 经费开支明细账清单 3 份(原件) ,并装订在结项审批书中的经费决算表栏,如果经 费发生变更,并且是经学校批准(不是上级部门批准)的经费预算变更,结项审批书经费 决算表填写上级部门批准的原经费预算,同时附上学校批准的经费预算变更表 3 份(复印 件) ; 9、重要事项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 2 份(复印件) ; 10、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的项目,须提供最终成果及原文二者之间区别和 联系的纸质说明 7 份
3、以及原论文(报告)电子版文件 1 份; 11、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及成果简介电子版文件 1 份; 12、国家社科项目最终成果预鉴定表(3 位正高职称鉴定专家,其中校外 2 位、校内 1 位) 原件 1 份、复印件 1 份,共 6 份(重大招标项目、后期资助项部不需要预鉴定) 。 办事流程: 1、 社科处规划与成果科(行政楼 203#)审核结项准备材料; 2、 社科处处领导(行政楼 212#)审核结项审批书 、签字; 3、社科处综合科(行政楼 210#)审核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盖章; 4、财务处综合科审核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签章; 5、审计处综合科审核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签章; 6、全部结项材料和结项
4、材料电子版交回社科处规划与成果科(行政楼 203#) 。 二、四川省社科项目 上报材料: 1、最终成果 4 套(建议用硬面纸胶装) ,成果不要出现负责人、成员、单位等相关信息; 2、 四川省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 份; 3、成果简介 3 份; 4、结项审批书、最终成果及成果简介电子版文件 1 份; 办事流程: 1、 社科处规划与成果科(行政楼 203#)审核结项准备材料; 2、 社科处处领导(行政楼 212#)审核结项审批书 、签字; 3、社科处综合科(行政楼 210#)审核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盖章; 4、校长办公室签章; 5、财务处综合科审核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签章; 6、审计处综合科审核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签章; 7、全部结项材料和结项材料电子版交回社科处规划与成果科(行政楼 203#) 。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85461208 四川大学社科处 2017 年 7 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