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内) 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核准文件或广东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核准通知书;二年 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行政许可;项目申请单位凭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城市规划、土地使用、 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监管、设备进口和减免税确认等手续。项目在核 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 4、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号); 2、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 2017 年第 2 号) 3、 国务院关于发布的通 知 (国发201672 号) ;
2、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2017 年本) 的通知(粤府2017113 号) 5、审批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 2、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准入标准; 3、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4、不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 5、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申请资料 1、项目申请报告; 2、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 3、国土资源(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用海)预审意见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 ; 4
3、、招标基本情况表(涉及招投标项目需提交) ; 5、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 印件)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的其他相关手续。 7、由委托代理人申请行政许可的,附具委托书和双方的身份证明。 备注: 1、申请资料未注明复印件的,则须提供原件;注明复印件的,申请 时提供原件备核; 2、提交资料数量:区级核准的一式一份,市级核准一式二份,省级 核准的一式三份,国家核准的按实际情况提交资料数量。 7、收取材料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 号); 2、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 2017 年第 2 号); 3、 国务
4、院关于发布的通 知 (国发201672 号) ; 4.、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 58 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 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粤府201616 号) 8、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投资和审批服务科(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一楼)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2:00-5:30。 9、审批决定机关 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权限外项目逐级上报) 10、审批程序 1、受理;2、审批;3、领取结果。 11、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需要补充 材料的,当场或在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取回申请材料或需 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
5、请人应根据具体要求按时提供有关材料,办理 时限从收到补充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12、审批收费 无 13、申请表格 无 14、年审或年检 无 15、受理咨询与投诉的 机构和电话 咨询机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电话:22836080 投诉机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电话:22835688 16、备注 1、审批权限:区级权限内投资额 3000 万元(不含)以下项目下放给 各镇(街)经济促进局核准。 2、项目申请报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 58 项 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粤府201616 号)文件 要求,申请人可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3、节能评估和审查可以同步办理 4、本办事指南由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负责解释,若有调整,以实际 指导为准。 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制